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聖誕假期,跟家人到長洲走走逛逛。

相約好乘早上十一時半那班慢船——因為船票比快船便宜一半。不過,一如以往家中傳統,加上都知道港外線碼頭離地鐵站、巴士站頗遠,大家十一時上下便已齊集港外線碼頭。包括林大小姐。

到長洲去,要在五號碼頭乘船。

碼頭上當然掛有橫額,指示遊客哪個碼頭的船往什麼離島。

自電影《色·戒》大收旺場後,華文裏頭便多了「·」這個標點符號。其實,不只是多了,幾乎在任何情形底下,大家都會貿然用上「·」。像一句好好的「愛回家」變成了什麼「愛·回家」。仿佛多了一點,格調便可以高上幾倍。

碼頭上那塊指示遊客的橫額竟然也用上了那一點。「五號碼頭,去長洲」變成了「五號碼頭 去·長洲」。不倫不類。實在不明白那個點有什麼用途。

正要大發理論,我發現,在那句「五號碼頭 去·長洲」中文指示下面的英文翻譯竟然是:「PIER 5 GO·CHEUNG CHAU」。

我記得,以前時候,經常收到一些電郵取笑中國大陸的英文翻譯。經典的是以「BODY PIERCE」來翻譯「刺身」。想不到時至今天,我會在香港看到這樣的英文。余欲無言。

老實說,除了搖頭嘆息外,還能做什麼?

3 comments:

JoTigger said...

大家都用Google Translate嗎?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No, JoTigger.

If you type "五號碼頭去長洲" in Google Translate, you will get a more appropriate answer.

Giles said...

訢來最令人氣壞的例子莫過於香港片商將NEVER LET ME GO譯成「愛·別讓我走」...完全是沒有必要的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