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30, 2010

朋友正在讀《THE TIME TRAVELLER'S WIFE》。於是,在酒館聊天的時候,我們竟然談到時空旅行。

呷了口啤酒後,我揚言道:「我敢打賭在我們有生之年,我們還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假如那是表示我們可以穿梭時空,回到過去走走,或者去未來逛逛。至少,還不普及。」

「這麼有信心?可別忘記科技一日千里啊!」朋友懷疑地說。

再多呷口啤酒後,我回答道:「我當然知道忘記科技一日千里。不過,我倒是按著我們的生活經驗來說的。」我故意頓一頓,賣過關子,好讓我的說話更加震撼——假如這是一句教人震撼的話。

「什麼?」朋友果然露出很不明白的樣子道:「你可以有什麼時空旅行的經驗?」

看到朋友有點不耐煩,我便更加故意慢條斯理地拿起酒杯,飲下一大口啤酒,道:「我當然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的經驗。據我所知,這個世界還沒有什麼時空旅行的東西。」我就是如此討人厭。人家越想知道答案,我便越不容易直接講出別人想知道的答案,總是要帶人遊一遊花園。

「那麼是你的什麼生活經驗,教你如此肯定在我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呢?」朋友越來越不耐煩。

聽著朋友的語氣,我知道還可以多遊花園一會兒,便說:「你也有這樣的生活經驗。其實,更準確地說,是我沒有這個經驗,你也沒有這個經驗。就是我們都沒有這個經驗,所以,我可以肯定在我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是說,因為我們的生活經驗沒有這樣的經驗,所以,我可以肯定在我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

朋友有點氣地望著我。

我知道是時候揭盅了,便點著頭說:「你可有遇見過未來的你跑來探望你?我想,假如有時空旅行,我必定會跑回從前快樂的日子。可在我上學的日子裏,我倒沒有遇見過未來的自己啊!」

Wednesday, September 29, 2010

一天,在住所裏有點無聊,什麼也不想幹,便放了陳奕迅多年前一個演唱會的影碟。

雖然搬到歐洲生活後,已經跟香港樂壇幾乎完全脫節,雖然經常在iTUNE裏播放的都是歐美流行曲,不過,陳奕迅依然是我最喜愛的一個男歌手。

重溫了這一首:



裏面有這一句歌詞:問哪裏有人一生只得一個女人?

的而且確,我們男人一生裏面豈會只得一個女人。

假如有個男生跟你說,他的老婆就是他的初戀情人,姑且相信這是一個事實,那可不是表示他的老婆是他唯一一個女人,那只不過是說,他那位老婆是唯一一個願意跟他說愛的女人而已。他沒有說的是,究竟有幾多個女人不願意跟他談情,或者上床。

我不相信一個男人一生裏面只得一個女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知道,因為我是男人。

話雖如此,可是一個男人到了一個時候,在他生命裏就只有一個女人。

一個戰勝了其他女人的女人。

當然,能夠到達這個時候的男人是一個幸福的男人。

我知道,我也是一個幸運的男人。

Tuesday, September 28, 2010

從小,便經常有問題不能解答。其中一個是:什麼是一個國家?又或者,究竟地球上有幾多個國家?直到現在,我依然不能回答,也找不到答案。

早陣子,《經濟學人》便有篇文章談這個問題。那份英國雜誌說,問題的答案,人言人殊。因為每個人對國家的定義都不盡相同。

到網上申請美國簽證,申請者要填上居住國家,他們可以有251個選擇。當中包括BOUVET ISLAND——嚴格來說,那不過是一塊浮在大西洋的巨大冰塊而已,沒有人居住;也有一個NEUTRAL ZONE——那是一個夾在沙地阿拉伯和伊拉克中間的沙漠。

開一個HOTMAIL戶口呢?則有242個選擇。依然有著那個BOUVET ISLAND。不過,剛正式得到國際認同的科索沃,跟得到80個國家承認的西撒合拉都不在其中。

最近,從《泰晤士報》認識到一個叫做TRANSDNIESTRIA的國家。在摩爾多瓦和烏克蘭之間。首都是TIRASPOL。

這是一個國家嗎?世界上就只有俄羅斯和烏克蘭承認這是一個國家。

TRANSDNIESTRIA的地方本屬于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摩爾多瓦旗下。二十年前,在俄羅斯的軍事保護下,摩爾多瓦的親俄羅斯陣營把國家分裂出來。二十年後,TRANSDNIESTRIA依然受著俄羅斯軍事保護。月初,國家成立二十周年慶祝,嘉賓席上就只有俄羅斯派出的大使為外國人。

其實,我們根本不用放眼世界,只是看看我們自己,我們實在講不清國家的定義。有人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有人說,臺灣是一個獨立國家。莫忘記,教人爭論的,還有西藏和新疆。

假如說一個民族就是一個國家,那麼西藏和新疆就應該是獨立國家。假如說一個國家的定義要看地方的歷史,那麼,日本和朝鮮都不應該是獨立國家,因為他們都曾經是中國領土。

究竟怎麼樣才能稱作一個國家呢?

肯定的是,在大陸、臺灣的關系解決前,我們中國人都不可能回答得了這個問題。

Monday, September 27, 2010

那天,陶傑在其《壹周刊》專欄裏寫鄧永鏘爵士那本英文著作《A CHICK IN ARMOUR》。他寫道:

「中國歷史上過去三百年,未來三百年,不曾有過,也不可能再有黃面孔而不以英語為母語的華人,寫得成這手英文,不過只有英國人能欣賞,鄧爵士在保加利亞度假,大樂。

寫得好英文,啃辭典,多寫多練習,只在其次,性格要天生嚮往自由不羈,而且敢叛逆、敢『寸』的人,才具備英文寫作出色的基本入場條件。鄧永鏘是香港第一寸人,他寸得起!喇沙出身,英國受教育,是鄧肇堅財主佬之後,這種性格,在唯唯諾諾千面如一的中國人社會,天生必屬異類。英文寫得好,要有幽默感,像邱吉爾和王爾德,行文論道,機鋒處處,搞笑連連,上乘的英文,必有行雲流水笑傲江湖的氣魄。」

於是,早陣子回港,閑逛書店,看到書架上那部《A CHICK IN ARMOUR》,便立即買下來。

最吸引的,就是那篇談「BEIJING」和「PEKING」的文章。因為很合意。那就是我經常說的一句話:在英語世界裏,我們應該叫中國首都為「PEKING」,正如我們喚羅馬作「ROME」而不是意大利文的「ROMA」、喚里斯本作「LISBON」而不是葡萄牙文的「LISBOA」。「PEKING」、「ROME」和「LISBON」都是英文字。

其實,我不過是拾彭定康的牙慧而已。

鄧爵士在那篇文章裏還提到一點。我竟然大意地沒有留意到的一點。

「BEIJING」根本就不是中文字。

嚴格上來說,那不是任何一種文字。世界上沒有一種文字收錄了「BEIJING」這一個字。在一筆一畫的華文裏,中國首都叫做「北京」。「BEIJING」是大陸人所謂的漢語拼音。那是中國共產黨為了破壞中華文化,按照拉丁語系的文字創立的符號而已。

Saturday, September 25, 2010

早陣子,阿根廷足球隊到訪都柏林。

那是都柏林大球場(從前叫LANSDOWNE ROAD,現在叫AVIVA)重建完成後首場國際比賽,加上新一代球王美斯的號召力,當我決定容許自己花上五十五塊入場欣賞這場友誼賽——也就是比賽前的一個周末,愛爾蘭足總已經宣布四萬多張門票已經售罄。正以為要錯過欣賞美斯球技的機會,朋友便跟我發了個短訊,道:「給你買了兩張票看阿根廷對愛爾蘭。」

真不知道這位朋友是如何辦到。他不但給我買了兩張票,他還給我買了兩張首行座位的票。因為美斯上半場給安排打右邊中場,於是,我經常可以近距離欣賞這位球王的球技。

也拍了點照片。那的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當然,那是我從來沒有學過拍照關系罷。以前在中大半工讀的時候,班裏面有些同學便上了半年拍新聞照片的課。他們跟我說,拍運動場上的照片要有一定技巧。

的而且確。捕捉一個好畫面固然是一件難事,畢竟球員正在比賽,整個球場都是活動的,就只觀眾是相對而言靜止的。只是,許多次,等候多時,當我捕捉了一個好畫面,正要按鈕拍下來的時候,便會有突如其來的人走入本來完美的畫面裏頭。

像這一張。那位旁證便完全遮擋了美斯整個人。



不過,也總算能夠拍到一點好的。當然,那是以很不專業的技術來說。

像這一張。



朋友看過後,竟然大讃,認為那跟雜誌裏找到的沒有兩樣。他用了來當他電腦的桌面圖片。

這是我第二次觀看阿根廷比賽。第一次,是八年前的世界杯。他們在日本穿起傳統的粉藍白直間球衣,迎戰穿著綠色球衣的尼日尼亞。

想不到第二次也是如此。

連戰果也是一樣。穿粉藍白直間球衣的球隊贏1-0。

Friday, September 24, 2010

上星期,在香港渡假。一天下午,有點無聊底下,便獨自跑到電影院去。

本來打算看《SPLICE》(港譯:《接種》),因為那是近來《泰晤士報》推介為必看的電影。豈料IFC的那間百老匯竟然沒有這部荷里活作品上映。於是,便選上了另一部新上畫的電影。是韓國的《下女》。我想,「下女」一詞乃來自韓語罷。電影的英文名字係《THE HOUSEMAID》。

顧其英文名字思義,電影乃是一個家庭傭工的故事。

起初并不曉得這部韓國電影,也沒有意思入場欣賞。雖然電影海報有點吸引,甚至有點誘人:是一個女生穿上件給弄濕了的傭人制服,蹲在地上洗刷浴室。開始留意《下女》,不過因為在一個飯會裏聽到有人大力介紹而已。那是一個對電影有點要求的人的推介。想不到,電影竟是如此的教人失望。

失望,因為整個劇本、整個故事都不知所謂。

一個新來的女傭跟男主人發生性關係——實在不能說是強姦,也不能說是霸王硬上弓,因為女主角其實同意如此——肚子裏便有了男主人的骨肉。女主人跟其母親都不希望這樣一個野孩子,破壞自己的婚姻,於是無所不用其極,希望弄得女傭流產。女傭的腹中塊肉最終果然死掉。因此,女傭希望報仇。

故事雖然老土,不過,那絕對不是致命傷。更何況,我從來都以為只要講故事的技巧精彩,老掉大牙的情節也可以變得很吸引。

這部電影的致命傷是故事發展不合情理。所謂的不合理,是指角色性格竟然會為了遷就故事發展而改變。

女管家發現女傭跟男主人發生性關係,立即忠誠地老遠跑去告訴女主人的母親。這是為了帶出一個要陷害那個女傭的角色罷。因為當那個角色出現後,女管家又突然無緣無故地成為經常遭主人欺壓的下人,站到了女傭那邊,好帶出結尾那場復仇戲。

身為主角的女傭,一直性格模糊。首先,就不知道為何這樣的一個女孩會跑去當女傭?也不知道為何這樣的一個沒有經驗的人會給那個經驗豐富的女管家相中當上女傭?然後,便是跟男主人上床,完全是自願,事後,她也很興奮吸引得到富有的男主人跟她上床。當然,遭女主人跟其母親害得流產,她必有所恨。不過,故事情節實在說服不了我接受女主角突然恨了主人全家,包括那個待她很好的小女孩。

我也很不明白電影開頭那幕接近十五分鐘的跳樓戲,跟整個故事有什麼關連。

看這部電影實在是浪費時間。所以,我也決定不多寫了。因為為這部垃圾寫下這麼多說話,也實在是浪費時間。

Thursday, September 23, 2010

早前,那個小女孩打電話到愛華頓談WAG的錄音,其實來自一個愛爾蘭電臺節目。就像從前殖民地時代軟硬天師的整蠱電話。

這一個也很好笑。

這次,那個女孩要清拆公司拆卸自己的學校。



跟軟硬天師的整蠱電話一樣,教我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接電話的人不會掛斷線呢?

是因為工作得太悶,需要點調劑?

Wednesday, September 22, 2010

無疑,我希望我的孩子在英國寄宿學校讀中學。我希望他們小學畢業便立即到英國去。

我的確曾經有過那樣的想法。因為我很怕要我的孩子在香港讀書。我是過來人。我知道,香港的教育不能夠給予我要我的孩子得到的。

可是,早陣子到倫敦看音樂劇《WICKED》。離開劇院,到PICCADILLY CIRCUS找點吃的時候,碰上了許多從香港來到英國讀書的女孩子。看到她們在公眾地方的言行,我開始質疑自己孩子小學畢業後便立即送到英國讀書的決定。我問自己,那會是過早嗎?

我要孩子到英國寄宿學校讀書,就是因為我怕學校的老師會教壞他們,就是因為我怕社會上的一切,尤其經常亮相電視、報紙的那些人的言行,會教壞我他們。只是,過早離開家庭,到英國讀書是否不會變壞?我開始問自己。

那些女孩子其實也沒有做什麼特別的事情。跟其他英國首都的年青女生沒有兩樣。凌晨時候還在街上流連,還在公眾地方胡亂喧嘩,滿口粗言穢語,隨意摟著男孩子走。

我怕我的孩子也會變成這樣。

我記得,妹妹跟我說過,她的同事堅決表示有了孩子後便會搬離倫敦。英國首都實在太過危險。

「寄宿學校是不會輕易隨便讓孩子跟朋友一起到倫敦去的。」知道我的憂慮後,妹妹分析道。

「這個我當然知道。不過,」我頓了一頓後,道:「有時候,我怕學校管不了。你看剛才那些女孩子。」

「你怎知道她們讀寄宿學校?」

這個當然。只是,我心裏還是有點顧慮。

「選一間離開倫敦遠遠的學校,像愛丁堡,孩子又怎能隨便輕易來到倫敦?」

也許。今年到過蘇格蘭兩次,那兒的人的確比較淳樸善良。不過,這解決了我的問題嗎?

早陣子,陶傑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寫道:「把小孩送去英國讀書,代價除了學費,是孩子長大了,不會中國文化。英語世界人才遍地,貴子弟一口牛津口音英語,膚色不是高加索種,即使進了華爾街,昇到一個層次,這一生,注定不太快樂。因為進了英國的寄宿學校,文化的土壤全部轉換。譬如,人家的歷史和神話,從特洛伊戰爭講起,希臘和羅馬帝國,然後才是安格羅薩克遜文明,轉入刁鐸王朝、伊麗沙白一世和維多利亞時代。這是寄宿學校教育的一條大動脈,其學科,像物理、數學、生物,全是血管的分支。只有大動脈是不夠的。還有一條中國文化的靜脈:中國神話由黃帝和蚩尤大戰開始,這一章,剛好和阿歷山大帝的波希戰爭並讀。小孩太早送去英美,找不到靜脈,是他一生不快樂的泉源。讀哈利波特不夠,還有中國的武俠小說。這個問題,早生一點點,在殖民地時代生活過,就知道多幸福。」

我似乎知道該如何教導我的孩子了。

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我很怕要我的孩子在香港讀書。因為我是過來人。我知道,香港的教育不能夠給予我要我的孩子得到的。

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完成小學,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孩子還小,還喜歡大部分時間留在父母身邊。只要孩子喜歡跟我一起,我不怕學校的老師會教壞他們,我不怕社會上的一切,尤其經常亮相電視、報紙的那些人的言行,會教壞我的孩子。這方面,我對自己蠻有信心。我知道,林大小姐也對我很有信心。

不過,中學就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便是孩子多麼喜歡留在父母身邊,我們也不能夠經常留他們在旁。孩子已經長大,要開始有自己的生活,要開始適應獨立和群體生活,再不能夠躲在父母的護蔭底下。因此,孩子學壞,或者給人教壞的機會,自然增多。所以,中學教育是孩子成長重要一環。我不能讓孩子因為多參加了課外活動,多跟老師、同學接觸而變壞。

我理想的中學教育,是英國寄宿學校。因為他們能夠提供一個優良環境予年青人成長。我所謂的「優良環境」,其實是很簡單的一回事。那就是孩子一方面可以有自己獨立的自由生活,另一方面又要受到許多嚴格限制。課堂裏,他們可以隨意發問,任意批評一切,老師只會鼓勵辯論,不會怕事地阻撓;下課後,孩子可以任意參加任何課外活動,隨意加入任何一個學會組織;只是,生活上依然受到管束,除了許多嚴格的校規外,像什麼時候關燈睡覺,什麼時候起床、吃飯、以及一切禮儀和待人處事的態度。

我會送我的孩子到英國讀寄宿學校,而不是美國的中學,就是因為那些嚴格限制。美國是太自由放任了,不大適合成長的年青人。過早給過多自由予年青人,只會讓他們變得沒有規矩、沒有禮儀。在這一方面,我相信的確要循序漸進,不能一步登天。

不過,跟中南海談及香港民主化的理念不一樣,我的循序漸進是有時間表的。中學畢業後,我的孩子便可以有絕對自由。所有事情,他們都可以自我決定。我只不過會在旁回答他們的問題而已。一切決定,都是來自他們自己的腦袋。經過我給予他們的小學、中學教育,他們應該懂得替自己思考,應該有自己的一套做人想法,知道什麼叫好,什麼叫壞。

我當然會鼓勵他們到美國讀大學。我從來相信,讀大學應該要到美國。那是世界上最自由開放的國家。讀大學,當然要到最開發自由的地方。只是,那是我的意見而已。我的孩子會知道該怎樣做。

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那天,在雅虎香港讀到這件事情:十四歲男生入讀大學後,投訴同學只顧拍拖。

這不就是香港那三間正牌大學沒有接納這位所謂神童申請入讀的一個原因嗎?

這個男生根本未準備好讀大學。他還用著中學生的眼光去看大學校園。雖然香港的大學越來越像中學的延續。一個沒有在大學荒唐過的人,根本算不得感受過大學生活。一個相信大學生不應該談戀愛的神童,其神的程度也有個限度。

對不起,我是一個古板的人。我還是如此政治不正確地以為,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和科技大學(的確是如此次序)是那個前英國遠東殖民地上的真正大學,其餘的,不過是叫做大學的學校。

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無聊,便在網上胡亂GOOGLE一番。在一個討論區裏,讀到了這樣的一個標題:有沒有9月6號搭荷航飛愛丁堡的同學?

因為提到愛丁堡,便跑了去看看究竟。我打算送我的孩子到愛丁堡讀中學。我讀到這段:

如題, 我很怕我到了那邊抓著飛機椅子哭說我不要下飛機 XD 所以就先問看看有沒有人要跟我ㄧ起飛~~~~

原來,是個小孩子。因為首次離家到海外升學,心情憂慮,便發下這樣的一個問題。

傻孩子。你會喜歡上愛丁堡。誰不喜歡在漂亮的城市生活?何況是讀書?我期待有天讀到你的一個新問題:有沒有7月16號搭荷航回香港的同學?

為什麼是7月16日?在小說《ONE DAY》裏,男女主角在愛丁堡畢業,那天是7月15日。

那天,我沒有回覆。不過,我相信,今天,那個孩子應該已經愛上了蘇格蘭。

Sunday, September 12, 2010

因為住所裏沒有裝上任何收費電視,所以每次愛華頓比賽後,我都會到YOUTUBE,鍵入「EVERTON」和對手名字,看看有沒有有心人上載比賽片段。

早陣子,如舊到YOUTUBE去,如舊鍵入「EVERTON」,我找到了這一段錄音。笑得我掉到地上。



雖然,誰都知道朗尼的老婆是一個文盲,從一個都柏林小女孩口中講出來,我真的不禁要再PLAY一遍。

你呢?

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今年秋天,《THE GIRL WITH DRAGON TATTOO》的最終回會在英語世界上畫,香港也將快上映三部曲的首部。華文翻譯為《龍紋身的女孩》。

當幾乎火車上、巴士上所有人都捧著電影原裝小說來讀的時候,我也曾成為其中一分子。是去年秋天的時候,我說過,一個招牌掉下來壓死人,五十個死者裏有四十八個在讀《THE GIRL WITH DRAGON TATTOO》三部曲的其中一部。

這一年來,也在此間發過一些關于這部瑞典偵探小說的文字。那時候,我把小說名字翻譯為《一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那當然不是一個好的翻譯。首先,人家原文也沒有說那一條會否飛得起來。這兒的原文,所指是英文,不是瑞典語。我也嫌太長、太累贅。我也不喜歡那一個「的」字。記得余光中說過,寫文章要避免用「的」字,不好讀。

而且那個名字太長,不好說,也不好記牢。

可是,都說我語文差,想來想去,還是用上了《一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我以為,單一個「龍」字有點古怪。華文裏,我們喜歡成雙。想不到,當電影登陸香港,電影翻譯竟然就是用上「龍紋身」這個詞語。

讀著「龍紋身的女孩」這六個字,我突然有所領會。我想到了一個很合符華文的翻譯。

紋龍女孩。

《水滸傳》裏,史進的外號不就是「九紋龍」嗎?我竟然這樣後知後覺。

於是,第二部就該是「玩火女孩」。至于最終回呢?「踢蜂巢女孩」?

Wednesday, September 08, 2010

他們說,HENNY YOUNGMAN是笑話大王。這兒的「笑話」,所指的是那些ONE-LINERS。也就是一句起、一句止的笑話。是名符其實的NOT A PENNY MORE NOT A PENNY LESS。

HENNY最出名的,乃是講他和他老婆的笑話。到YOUTUBE去,鍵入「HENNY YOUNGMAN WIFE」,你會找到許多這位笑話大王的公開演出。這是其中一次。



教我認識HENNY YOUNGMAN的,是這一個笑話。

我老婆跟我都有一個讓婚姻長久的秘訣。每星期兩次,我們會上家好餐廳,美味食物,加上少少酒。我老婆逢星期二去;我,逢星期五。(這是我的中文翻譯。其原文為:My wife and I have the secret to making a marriage last. Two times a week, we go to a nice restaurant, a little wine, good food. She goes Tuesdays, I go Fridays.)

聽到這樣的一個笑話,我笑得合不攏嘴來。

提到HENNY YOUNGMAN,因為最近愛丁堡藝術節剛選出了今年最佳笑話。於是,ONE-LINERS成為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大家都在談論究竟怎樣才是最佳的ONE-LINER。

成為大家至愛的是這一個:

I've just been on a once-in-a-lifetime holiday. I'll tell you what, never again.

都說翻譯困難。我承認,我未能把它翻譯成中文之餘,又能保持當中趣味。

另外一個我想不到如何翻譯的是如此:

It's easy to attract a fat man's attention——it's a piece of cake.

(按:假期關系,接下來的個多星期,或者,我也會嘗試ONE-LINER。不過,我保證,我的ONE-LINERS一點也不好笑。)

Tuesday, September 07, 2010

我喜歡讀報紙。這是自小養成的習慣。每天早上不翻一翻報紙,總是渾身不自在。人家要一杯咖啡來喚醒自己,我要的就是一份精彩的報紙。小學時,是《明報》;從中學到大學,,應該是《南華早報》;出到社會做事,在香港的時候,是《信報》和《金融時報》;現在,則是《泰晤士報》。

也很喜歡跟人分享從報紙裏讀到的一些我以為很重要的新聞。從前,是在課室裏傳閱;在這個互聯網世代,則是把那新聞的網上版傳送到其他朋友去。

所以,那天,當在報紙裏讀到那宗消息,我立即COPY-AND-PASTE地透過電郵發給我的朋友。因為我以為,那是人類歷史一個重要時刻。要COPY-AND-PASTE,因為那是來自《泰晤士報》的獨家新聞。自夏天起,那份歷史悠久的報紙決定把網上版變成收費的網頁。把新聞的那條LINK傳送給朋友,他們可能沒有訂閱,因而錯過第一時間知道這個重要消息。

那天,是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泰晤士報》的頭條為:HAWKING:GOD DID NOT CREATE UNIVERSE。副題則為:The Big Bang was inevitable consequence of laws of physics, says Britain's most eminent scientist。

香港人應該不單止沒有人不認識HAWKING,還很熟悉罷?猶記得,幾年前,當那位英國當世最偉大的科學家訪問香港,大家爭相跑去聽他的講座。仿佛沒有擠進演講廳聽一聽,就是趕不上潮流。奇怪地,縱然如此,科學家的名著《時間簡史》并沒有成為那個禮拜香港書店最暢銷的書。HAKWING當然就是霍金。

很震撼罷。那會是人類歷史一個重要時刻。正如當年達爾文發表《天擇論》一樣。假如不是更加震撼。

霍金的新書《THE GRAND DESIGN》將在九月九日出版。《泰晤士報》得到科學家認可,可以在其逢星期四隨報附送的那本科學雜誌《EUREKA》優先節錄刊登。書裏面,霍金高呼:宇宙是可以自己創造自己。

達爾文以為生命不需要神去創造,霍金更加說整個宇宙不用神去創造。

這都是人類歷史的重要時刻。

霍金說,科學與宗教有一個很關鍵的分別。宗教建築在權威上面,科學則在觀察與邏輯。科學將要得勝,因為觀察與邏輯行得通。(There is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religion, which is based on authoritym and science, which is based on observation and reason. Science will win because it works.)

我同意,觀察與邏輯。我以為,這是人所以為人的一個元素。我也很高興權威不能勝利。不過,同時候,矛盾地,我也相信這個世界是有神存在。

也許,神沒有創造生命,也沒有創造宇宙,不過,這不代表他不存在。這只代表神并不如我們以前所想如此大能而已。我還是相信奇跡,還是相信冥冥中總有主宰。對于我這一個沒有什麼宗教信仰的人而言,或者,教廷的前路就是用觀察與邏輯去證明神的存在。

Monday, September 06, 2010

我沒有什麼宗教信仰。不過,我相信這個世界有神存在。我甚至相信,地球上各種宗教所敬拜的神其實都是同一個。有著不同宗教,皆因大家敬拜那個唯一的神的不同部分。是正正式式的各取所需。

雖說沒有什麼宗教信仰,教堂、團契對我也不是什麼陌生事情。

小學時候,不記得什麼原因了,曾每個星期天都到教堂上主日學。

到中學、大學,便因為一些女生,參加過團契。更曾因為一個直至現在我還以為是母校的ALL-TIME校花,決過志。那位校花比我年長四、五年,我升中三時候,她便考進了中大神學系。至此我們再沒有見過面。我當然再沒有上團契,也忘記了決志那回事,直至大學二年級,一個女生邀請我跟她一起查經。

回想起這些陳年往事,都因為近來那很是熱鬧的辯論:科學再次挑戰宗教。霍金在其新書《THE GRAND DESIGN》裏高呼:宇宙可以自己創造自己。於是,自達爾文宣布《天擇論》後,科學跟宗教再次引起嚴重衝突。《泰晤士報》最近連續數天四大版報導。

很記得英國首相金馬倫在血色星期天(BLOODY SUNDAY)調查報告結果公布後,在國會裏那篇演講裏的其中一句:For someone of my generation, this is a period we feel we have learned about rather than lived through。讀著那場科學宗教的辯論,我似乎明白金馬倫的意思。對我而言,科學挑戰宗教,的確是歷史課的事情。哥白尼、伽利略、達爾文,都是歷史上的名字。到這一個世紀,宗教似乎已經跟科學可以共存。

明顯地,那是我的無知。

於是,讀著《泰晤士報》的報導,我感到很興奮。因為我知道,未來時候,人類歷史必定會記載這一場辯論。正如我讀書的時候,我會在課堂裏讀到哥白尼、伽利略、達爾文等人的故事一樣。我慶幸自己能夠見證,甚至參予。

這是人類歷史一個重要時刻。

所以,當見到這件事情沒有在香港媒體裏引起廣大注意的時候,我便不斷給我的朋友發放這個新聞。我不希望他們因為香港媒體的愚昧,錯過了這一個很精彩的時刻。

Friday, September 03, 2010

喜歡讀陶傑,因為經常能夠學到新的東西。尤其在英國、愛爾蘭生活的這些日子。畢竟,那個《黃金冒險號》專欄作家曾在前香港宗主國旅居超過十七年。每次讀到他提及此間生活的種種,碰上過的必定發出會心微笑,未遇上的就會立即加以留意,然後不禁暗罵自己大意,毫無觀察力。

最近,《泰晤士報》逢星期四的飲食版都會刊登多份報紙雜誌對同一間餐廳的食評的節錄,好讓讀者容易有一個客觀選擇。始終,人人口味各有不同。食評這東西的確很主觀。多讀不同的評論,方能在那個極度主觀的世界裏尋找得到一點點客觀。

早陣子,在那份歷史悠久的報紙裏讀到了這樣的一段文字:

My monkfish with girolles, baby turnips, cured ham and more chicken jus offers satisfying savoury mouthfuls. But John Dory with lime, leeks and lobster velouté is a dull piece of fish the size of an After Eight that isn’t saved by its slick of bisque.

The meat course sees a reversal of fortunes. My companion’s guinea fowl, which falls from the bone, is the best she’s ever eaten, she says smugly. The star of her dish is the accompanying crunchy chard with mousseron. Gauthier is a man with a sure talent for doing refined, lovely things with vegetables.


那是節錄自《觀察家報》的一篇食評。讀畢,當然讃嘆人家寫評論可以寫得如此皮笑肉不笑地刻薄,同時候,也想起了許多年前陶傑的一篇文章。

他寫道:「讀英國報紙的食評,可以學到最尖酸刻薄、不帶髒字而又優雅得體的罵人話。香港的中學教英文,為甚麼一定要學生訂閱《南華早報》?第一流的英文,必然幽默抵死,這等英文,不在新聞版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衝突的路透社電訊,更不在華文報紙社論的英譯之中,而在英國報刊的食評專欄。」

那天,陶傑翻譯了一些來印證自己的說法:

《泰晤士報》如此評論倫敦車路士區一家叫聖羅蘭索的意大利餐廳:「全倫敦或許也是全世界最差的餐館:牛排太生,可以把食客淹死在鮮血裏,不必請一個原子物理學家才懂得如何燒烤牛排的是不是?」

那份英國歷史悠久報紙又如此評論大英博物館餐廳:「這味甜品,令我想起清理吸塵機那幾個自動灰帚時吸入的氣味。」

《衞報》則如此評論倫敦蘇豪一家叫鴉片的中菜館:「小時候,我在小學活吃過一條蚯蚓。這家餐廳的海蜇勾起我的回憶。」

我想,那篇《觀察家報》食評的節錄比陶傑的三個例子更加精彩。尤其是第二段。那完全是寫評論的範文。先說當肉類主菜式上臺,一切都變好,最後以讃美那個廚師烹調蔬菜的技術作結尾,實在刻薄得教人開始有點同情那個叫ALEXIS GAUTHIER的廚師老板。

也記得陶傑另一篇談寫評論的文章。他說:「優秀的評論,觀點都含蓄地隱藏在字行間,所以英文有一句話,叫做『閱讀字行之間』(Read between the lines)。閱讀不止文字,還要字裏行間的空白。」

為什麼說現在香港的報紙都不好讀?這是其中一個原因。記者太過懶惰,完全不花心思去修飾自己的文字;也太過膚淺,沒有更多詞語用字可以用。他們只喜歡一連串形容詞,像「無耻」、「愚蠢」、「醜陋」來批評,什麼都要畫出腸。含蓄早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成為歷史名詞。

也許,在一個反智的地方,在一個反智的時代,這是是唯一的批評表達。大家都可以擱起腦袋不用。

Thursday, September 02, 2010

孩子在香港讀書,家長當然要有心理準備:中英文都學得不好。

語文差,那是全世界的問題,非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獨有,只是香港人的語文水平的確是一代比一代差,一代比一代更加遠離一個合理的水平。雖然身在都柏林,偶爾也有機會讀到一些香港人的文字。我在後殖民地時代的香港長大,語文已經不可能太好。要知道,那時候開始,跑去教書的,幾乎都是考試成績最差的人。只是,讀著那些文字,也不得不搖頭嘆息。

說那些是華文嗎?那的確是中文字來的。不過,整篇文章幾乎都不是華文語句,都是生硬的外語翻譯。什麼「作為一個香港人」呀、什麼「打造一個平臺」呀、什麼「零容忍」呀。是因為大家都經常用英語思考,所以寫起華文來,也常常用上了英語語句?讀著那些英文文章,又明顯地不是如此。因為通篇都是由CHINGLISH的句子合拼起來的。

當然,問題不只是在寫這一方面。現在,能夠讀畢一本小說的年青人已經少之又少。我不知道一個大學畢業生是否還能夠讀完《天龍八部》,只是,我幾乎可以肯定十個裏頭有八個不可能讀畢一冊英語暢銷小說。

曾幾何時,考不上大學的香港年青人,都能夠寫得一手文法正確的中英文文章,金庸先生的作品當然早已讀過,也能夠讀畢一冊《THE ADVENTURE OF TOM SAWYER》。當然,那些「年青人」現在都已經至少踏入中年。

當全球越來越近,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時候,我們香港的年青人卻變得越來越差。香港還能有競爭力嗎?

回歸前,丘世文在其《明報》專欄裏寫了一篇題為《起碼的語文水平》的文章。他寫道:

「......過去二十年來,我不單止留意每年大專畢業生的中英文水平,而且還跟進觀察,試看他們踏足社會工作後,幾年來可有顯著的進步。我的結論恐怕要來得悲觀得多:今天語文水平低劣的問題不單止限于普通的大學生,還要涉及一般被大專院校頒發優良證書的學士和碩士等人。

......我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日常交際辦公,所接觸的人既被專上院校驗證為成績優良,卻連簡單通順的中英文也書寫不來,那麼我們是否有理由推論:大專院校對語文及格的標準事實上設得很低。優良學生尚且如此,其餘所謂及格的大部分,其語文水平也可想而知罷!

......我所謂的及格水平可要比舊時最高學府所設的要來得低,就是希望大專畢業生能寫簡單達意的句子,遣詞用字如有疑難先查字典,哪怕模仿抄襲,好歹能拼湊點看似通順的書信就是。以我的經驗見聞所及,目前一般大專畢業生就連這起碼的語文水平也未能達到,更遑論其他創作修辭,文章經國等大事了。」

我想,假如丘世文還在人間,讀到回歸後香港年青人的文字,他必定會吐血。原來,低處未算低。

Wednesday, September 01, 2010

回歸中國大陸後,香港登上外國報紙的機會越來越少。

畢竟,那個前英國殖民地越來越像中國其中一個沿海城市。幾時見海豐、福建、青海等會像紐約、倫敦與東京般每天都是國際焦點。在這樣的前提底下,的而且確NO NEWS IS GOOD NEWS。要知道,除非是一座國際名城,登上了別人的國際新聞版,肯定是發生了不幸事情。

最近,香港再次上得了人家的國際新聞版。嚴格上來說,那也算不得是香港成為別人焦點。因為大家關注的,是菲律賓那些愚笨的警察如何讓害死那些人質。人質是哪一個國籍,其實沒有分別。

當然,在香港,那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因為那是香港人在海外遇難。這跟以往從新聞報導得悉美國校園槍擊事件不同;這跟以往從新聞報導得悉英軍在伊拉克遭自殺式炸彈殺死不同。那些都是外國人。這一次是香港人。

雖然身在海外,我能夠想像到籠罩著香港的那悲情氛圍;雖然只透過外國傳媒報導,我能夠想像得到香港人對菲律賓當局的憤怒。

那些遇難香港人都是枉死的。《泰晤士報》分析說,那個營救完全是教科書的典型錯誤例子。

我知道,自事發後,香港傳媒每天都鋪天蓋地報導。香港政府當然也意識到要做一點事情。畢竟,一個愚笨的政府總是以為什麼事情都要攬上身。

那天,我在雅虎香港的網頁便讀到這樣的一段新聞:「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會盡一切努力,在生活上同心理上協助生還者;如果死者家屬同意,會安排他們全部安葬在景仰園,亦會根據機制,仔細研究是否為他們追頒英勇勳章。」

也許,我又要給人批評我冷血。不過,我真的以為事情發展得有點過分。

正如金馬倫回應上任後不久湖區的連環槍擊事件一樣,無疑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大家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會再次發生。只是,那些遇難的香港人憑什麼可以得到英勇勳章?那些遇難的香港人憑什麼可以安葬在景仰園?

假如他們可以獲追頒英勇勳章,那麼所有因為遇上金鋪打劫意外身亡的香港人都要得到同樣待遇。他們都不幸英勇地遇上了冷血的劫匪。是因為那些香港人都在菲律賓遇害,所以可以安葬在景仰園?那麼,所有在海外遇上不測的香港人都應該要有同樣待遇。

英國湖區發生連環槍殺事件。兇徒執著自家擁有的槍械,駕著車任意對路上行人開槍。事發後,新任首相金馬倫只簡簡單單地說,國家對擁有槍械的管制已經十分嚴格,實在不應該因為一個精神錯亂的人,浪費時間去檢討現有管制,浪費時間去研究如何加強管制。大家應該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一個政府應該懂得什麼叫做適可而止。可是,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府當然不可能知道何為合適、何時停止。它以為,唯有聽從民間一切意見方能對自己的管治合理化。

假如經過仔細研究,發現現有機制可以為那些因為給菲律賓愚笨警察害死的香港人追頒英勇勳章,那麼,不幸遇上愚笨政府管治的人是否也應該符合條件獲得一枚英勇勳章?

所有香港人都是英勇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