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4, 2009

早陣子﹐兩週一聚的題目為《生命中的巧合》。我如常寫了一個故事參加這一個網上作文派對。嚴格地說﹐不是我寫了一個故事。是改編了一個故事。我粗暴地把自己的想像加插在那一個伊拉克的民間故事裡面。

老實說﹐那是一個我很喜歡的故事。自許多年前在JEFFREY ARCHER那兒聽過後﹐便一直希望把它翻譯成華文﹐讓這樣一個充滿黑色幽默的故事在中國人的社會裡流傳開去。

當然﹐那又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我何德何能﹐能夠做這樣的一個使者﹖我只不過是一個喜歡發夢的人而已。

起筆的時候﹐的確曾經想過只僅僅翻譯了那個故事便算。因為我知道﹐一加插了自己那些無聊的想像﹐和那些毫無意義的註腳解釋﹐這樣一個本來簡潔的好故事將會變得又苦澀又冗長。從來﹐這都是我寫文章的毛病。總是不能夠用最少的字來表達最多的意思。總是充滿膽固醇。

不過﹐我又很想替那一個故事加上一點背景。我以為﹐加上了那一個神和魔鬼的背景﹐會把那個碰見死神的黑色幻想故事拉回到現實生活裡頭。我總是喜歡生活化的故事。

我的而且確以為﹐加上了那一個神和魔鬼的背景﹐故事會變得生活化。因為突然之間﹐神﹑魔鬼和死神都變成了世界上某一個角落裡的政府﹑革命﹑新政府﹑統治等等一切很生活化的事情。

我的而且確是這樣想的。只是﹐力有不逮﹐未能把心裡面的想法好好的表達出來。

其實﹐不但未能把心裡面那個想法好好表達出來﹐我甚至弄壞了人家一個很出色的故事。

都說我不懂得寫故事。

我實在應該只翻譯了那個短篇故事便算。我實在不應該粗暴地把自己的想像加插進去一個本來完美無缺的簡潔故事裡面。

我知道﹐我寫得太長了。

我想﹐沒有幾多人能夠忍受得了故事上半部那些多餘的無聊的背景交代。於是﹐也沒有幾多人能夠讀畢整個故事﹐能夠讀到那一個充滿黑色幽默的伊拉克民間故事。

那的而且確是一個很好的故事。假如你對我那個垃圾般的改編實在捱不下去﹐我建議你到書店翻翻那位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的一本短篇小說集﹐叫《TO CUT A LONG STORY SHORT》。裡面第一篇﹐就是那一個伊拉克民間故事的英文版。

2 comments:

Haricot 微豆 said...

>> ... 不能夠用最少的字來表達最多的意思。總是充滿膽固醇。

Writing a story is similar to taking a photograph. You can't have every thing and every detail in the picture. The viewers like it better when the writer / artist / photographer creates a theme or a focus. Too much and you will confuse the viewers. Sometimes, more is not necessarily better unless you are your own target audience.

My two bits worth of opinion.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微豆 Haricot,

Thanks for your opinion. Definitely I'll take it on board.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