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4, 2007

在CHAPTERS出來﹐望著有點晴朗的天空﹐便決定走到河邊﹐買杯卡布其諾﹐躺在那些長凳上﹐細嚼HAROLD WILSON那本回憶錄後﹐感受一下當年英國漂亮的政治世界。

來到了ABBEY STREET和O'CONNELL STREET的十字路口。因為有輕便鐵路經過﹐所有行人過路燈和車輛的交通指揮燈﹐都一起轉到了紅色。當那兩卡紫色的車廂已駛離了那個繁忙的十字路口﹐車輛的交通指揮燈便立即轉回綠色。始終﹐O'CONNELL STREET是都柏林市內最繁忙的大街。差不多所有巴士都會經過這一條路。

平常日子﹐都柏林人都不會依照過路燈過馬路。便是紅燈正亮著﹐只要衡量過安全﹐都會大步大步地衝過馬路。只是﹐今天卻一反常態。大家都乖乖地在路邊等候。

站在身旁的是個中年婦人﹐手拖著一個四﹑五歲大的女孩。小女孩似乎等得有點不耐煩﹐搖著媽媽的手道﹕何解還不過馬路﹖都沒有車子駛過來。婦人有點尷尬地回答﹕我們不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嗎﹖我們是要在綠公仔出現後﹐方能過馬路的嘛。

路邊等候的人越來越多。大家都開始等得很不耐煩﹐不斷查看手錶的時間。這一趟紅燈也確實亮得長了一些時候。只是﹐望著旁邊的那幾個警察﹐大家亦只好繼續等待下去。剛才那兩個不依燈號過馬路的女生﹐還在給警察抄寫個人資料。

我想﹐我們已經等候了兩﹑三分鐘。似乎﹐那行人過路燈是壞了。仿彿永遠再不會由紅燈轉做綠燈﹐仿彿就是不讓我們繼續前進下去。

終於﹐有人不能忍受這無止境的等候﹐不再理會警察的存在﹐看過兩邊都沒有車輛駛來後﹐便是那有點刺眼的紅燈依然亮著﹐急步走過了對面馬路去。警察本來想截停那幾個不依燈號過馬路的人。只是﹐從後面湧上來的人﹐不經意地阻礙了他們的方向﹐也就讓那幾個過了馬路的人﹐消失在人海裡面。

大家見到那幾個帶頭的人「安全無恙地」過了馬路﹐於是﹐也一起不理會警察和交通燈的燈號﹐跑了出馬路。望著那熙來攘往的人群﹐警察也顧不了這麼多﹐也截停不了這麼多﹐唯有放棄地﹐任意讓人群憑著自己的常識和觀察去過馬路。

當屯塞在路口的人群都走過了馬路後﹐那行人過路燈就終於轉了做綠色。

我繼續走向河邊﹐一邊望著手上那本《工黨政府》的封面﹐一邊若有所悟地剛才那件等號過馬路的小事。

每個人都有出入的自由。沒有人有權去妨礙任何一個合法公民來去的自由。只是﹐基於對大眾的安全﹐有時候﹐我們的確要設下一些關卡。就像十字路口的過路燈。我們告訴大家﹐當紅燈亮起的時候﹐都要停在路旁等候。只有綠燈亮起來了﹐大家方能橫過馬路。有時候﹐我們會派遣執法人員﹐去確保大家都會遵守這些規則。

因為大家都知道﹐衝紅燈過馬路會有危險﹔因為大家都知道﹐綠燈很快就會亮起來﹐所以﹐大家都會樂意停一停等候。

不過﹐當大家發覺那紅燈永遠亮著﹐當那本應很短暫的等候﹐會給人無緣無故地﹐無止境般延長下去的時候﹐就會有人帶頭不理會那些規則﹑不理會身邊那些執法人員﹐冒著有車衝過來的危險﹐橫過起馬路來。因為他們發覺﹐有人借著大眾安全的藉口﹐設立起關卡﹐妨礙任何一個合法公民的來去自由﹔因為他們發覺﹐有人不斷調較紅燈亮起來的時間﹐讓他們等了五年後﹐又再多等五年﹐然後又再多等五年。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天生不願意守規則﹔可是﹐同時間﹐這個世界上﹐也沒有人會樂意做一個愚笨的順民。當有人帶頭起來反抗﹐其他本來就等得很不耐煩的人﹐也會一湧而上。就像那個在十字路口過馬路的情形一樣。

也許﹐過馬路只是小事一件。不過﹐我就是很想把它記錄下來。因為﹐我覺得﹐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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