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03, 2007

從來﹐我都是一個後知後覺的人。

便是從小學開始﹐每天讀一份中文報紙﹐我也是到了高中大學的時候﹐方曉得讀陶傑的文章。

一切都是從他撞車命危的新聞開始。

當讀到全港所有所謂文化人對他的祝福後﹐我便好奇地跑去翻翻他的作品。就從此迷上了。也從此註定我的人生﹐將受著他無限的影響。

那時候﹐雖然並不完全明白﹑也不能夠讀曉他的全部文章﹐但就總覺得這位香港人﹐言之有物。也許﹐是曾在前香港宗主國遊學過﹐也曾英國廣播公司工作過一段時候的關係﹐他的文章﹐根本不是其他在香港報章上面爬格仔的人能夠比擬。畢竟﹐人生有些道理﹐總要在眼光放大放遠後﹐才能看得通看得透。

搬到歐洲生活後﹐對於陶傑談論香港人在彼邦生活的種種﹐感受尤其至深。所以﹐便經常以這位才子的說話﹐來告誡自己﹐要自己不好墮入那些害人不淺的華人海外生活陷阱裡面。

今年復活節前後﹐在其《壹週刊》專欄裡面﹐陶傑又寫了一篇直到現在﹐我依然未敢忘記的文章。

那天﹐是受難日﹐如常依時收到朋友透過電郵送過來的一系列熱辣辣的陶傑作品。翻到《坐看雲起時》﹐我是連續讀了幾遍。心有戚戚﹐就是很想寫點東西回應﹐講講自己感受。只是﹐因為第二天清早﹐便乘飛機到巴黎過節﹐無暇下筆﹐也就此擱了下來。

直到現在。

那篇文章叫《在國際的雞尾酒杯裡》。當中﹐有以下的文字(節錄)﹕

「與一位教育工作者聊天,她說:香港的孩子,去外國留學,根據一項統計,是課堂上發言最不踴躍的一族,即使老師問他:『可不可以介紹你來自的城市?』

因此去英美留學,只一股腦兒選修理工。這些學科,只須遮天蔽日把自己關在實驗室裡苦幹,一定可以讀出一個栢克萊博士。許多留學生,雖然『留洋』,在肉體上,把自己限制在宿舍和實驗室之間;在精神上,還離不開台北、香港和北京上海,許多人期諸『海歸派』為大陸帶來民主和人權,這個美夢,不妨多做一百年吧。

......

這種留學生,問題出在他們早年的社會環境:不善溝通,心頭充滿仇恨,去了英美,無法與周圍的人建立正常的社交關係,閒來找幾個鐵桿哥們包餃子串門,這個罵一句「他媽的老美有什麼了不起」,那個啐的一口:『還是早點回國算了。』地上一隻堆滿了煙蒂的煙灰盅、兩條三星期沒洗的褲子、三雙臭襪、幾本從唐人街買回來的《龍虎豹》、一堆四級影碟。

......

許多留學生一踏上異國土地,就開始『懷鄉』了,首先是拼命找唐餐的館子。今天的香港父母,也有滿嘴抱怨把孩子送去外國,孩子『吃不飽』的:外國的麵包、牛奶、番茄生菜三文治,從小菲傭照顧吃慣了壽司和龍蝦的小孩,不到三天就給父母打長途電話哭訴了。然後是『穿不暖』——他們認為世上最暖和的衣服,是裕華國貨公司出售的深藍色的棉襖。

......

留學的開支巨大,不見得有效果。基礎常識太差、自卑感、面子心理作祟。令中國留學生在外國的社交圈子裡,變成一杯雞尾酒喝光了之後拒絕融化的冰。他們本來的教育制度,就不鼓勵個性的自我表現,缺乏國際視野、人生通識,連在酒吧叫一杯飲品也囁嚅結巴,一面又不斷覺得受到『種族歧視』,這種人再在外國混上三十年,最終也只是一個『唐人街阿伯』。

......

做一個國際公民,不管擁有什麼學歷,也不管做哪一行,只有一個條件:可以空降在洛杉磯、倫敦、巴黎、新加坡任何一個國際酒會場合,手持一杯馬天尼,跟任何一個不相識的人,任意攀談上半小時,而不必令任何一方有發悶的感覺,就是一個快樂的國際公民了。

......

留學外國,其實最終是培養這樣的社交本領。」

讀著這些節錄下來的文字﹐一個香港人﹐能夠沒有一些感想嗎﹖尤其是﹐我這個在一年多前搬到了歐洲生活的土生土長香港男生。

來吧﹗就讓我們花些時間來談談。因為﹐無論回歸與否﹐香港都應該是一座充滿快樂國際公民的城市。我們不能因為回歸而丟了這一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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