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7, 2006

跟一般香港人一樣﹐從小﹐寫的字便非常醜。

為了遮掩醜怪異常的字體﹐不知道何時開始﹐我選擇了「行草」。當然﹐那不是正式的行草。那是只有我才能完全讀懂的書法。(不過﹐老實說﹐假如你不每個字看﹐只看整幅圖畫﹐其實那也算漂亮。)便是如此﹐我還是很喜歡跟人寫信。於是﹐經常惹來不少投訴。都說﹐讀不到我寫的字﹐不知道我在說什麼。早陣子﹐收到一位朋友的信。她寫道﹐你的字永遠都很草。每次讀你的信﹐總是要看幾回﹐才能猜曉你的意思。你的所說所想﹐真是少一點耐性﹑少花一點心機﹐也不會明白。

忽然﹐想起了另外一個她。

我想﹐也許直到現在﹐她還未能完全讀懂我寫給她的每一行意思﹐更遑論字裡行間的天使。不過﹐話得說回來。她能讀懂才怪﹗因為便是有閑情逸致﹐她也根本不可能還會翻開那一張張信箋﹐重讀我心底裡的每一句話語。因為﹐對於她來說﹐那些已經是一句又一句的廢話。我更相信的﹐是她早已把那些信箋如垃圾般拋掉。

我同意﹐我的所說所想﹐真是少一點耐性﹑少花一點心機﹐也不會明白。不過﹐那不是因為我那些潦草的字體。那是因為﹐我從來都不是一個直截了當的人。我總喜歡繞著圓心跑。有時候﹐那個半徑可以很短﹔有時候﹐那個半徑實在很長。不過﹐無論如何﹐總不會是零。

早前讀報﹐知道愛丁堡有一間小學決定﹐今年開始﹐要所有學生學寫墨水筆字。

有見太多VOWEL FREE的短訊﹐和文法完全不通的電郵﹐使到現今兒童﹐以至大學生和老師都寫不出一手讓人讀懂的字體﹐劉意思校長(B.LEWIS)相信﹐寫得一手好的墨水筆書法﹐會增強兒童自信心﹐使他們肯定自我。校長規定﹐所有教師都要懂得使用墨水筆﹐要寫得出端正的字體﹐因為他們都要教學生寫字。我不知道﹐有幾多人因此失業。

從前﹐墨水筆是每個學生必須學曉的東西。只是﹐原子筆出現後﹐社會有了很大的變化。大家都放棄了墨水筆。因為墨水筆很難使用﹐很容易把整頁紙弄污。又會漏墨水。一個不小心﹐整件衣服都可能要報銷。

不過﹐劉意思校長這個建議﹐得到了社會讚賞。尤其得到當權的認同。

眾所週知﹐貝理雅總是用墨水筆﹐把所有演講辭寫好一遍﹐才遞給秘書打進電腦裡面。他也很喜歡送人邱吉爾牌(CHURCHILL)的墨水筆。上年BOOKER PRIZE得主JOHN BANVILLE說﹐用墨水筆寫作的速度剛剛好。用電腦寫作﹐很多時候﹐都是電腦走得比自己的腦袋快。

倫敦時報說﹐THIS IS THE LAST-DITCH ATTEMPT TO SAVE THE NATION'S HANDWRITING。

的確如此。

來到都柏林後﹐我發覺﹐我的字體原來很漂亮。因為其他愛爾蘭的同事﹐無論男或女﹑年青或老成﹐他們的字竟然都像幼稚園學生的字。說來見笑﹐上司AOIFE便曾經稱讚過我的字體。

我的確很想寫好我的字。只是﹐假如我把我的字寫好﹐你豈不是不會把我的信讀完又讀﹖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Glad to know that you've found Japan Cafe at Golder Green :)

You may also find one at Piccadilly Circus opposite to the Japan Centre.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ic.
but i like the one on the same street of Wong-Kee.

japan centre. there are too many hong kong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