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7, 2006

要不是母親的一句話﹐我想﹐我是不會在星期四夜晚飲酒跳舞狂歡到凌晨兩點半。

那天﹐在電話裡﹐我們談到聖誕派對。

我說﹐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公司的派對竟然安排了在星期四晚上舉行。第二天可還是要上班啊﹗而且舉行的地點不是市中心﹐是DALKEY那邊的一間堡壘酒店。DALKEY是都柏林南部的一個小城。那裡離住所有十五個火車站的距離。從CONNOLLY出發﹐大約要四十五分鐘車程。假若趕不上最後一班火車﹐除了等候計程車外﹐實在沒有他法(根本不可能跟上星期五一樣﹐走路回家)。到網上查過﹐星期四最後一班DART開十一點半。

那似乎很適合我。回到家﹐洗過澡﹐還有六個小時的睡眠﹐翌日應該可以精精神神上班。雖然﹐我知道﹐大家都準備星期五中飯時候才回到公司。上司AOIFE對此也不會有什麼投訴。正如朋友所說﹐好歹也是公司的活動啊﹗不過﹐對於準時上班﹐我從來都很STUBBORN。我以為﹐根本沒有一個理由容許自己遲到。所以﹐便是大家心照不宣﹐我也決定早上九時在公司出現。

其實﹐SOCIAL CLUB也不是沒有安排大家離開。他們預備了旅遊巴士接載我們或北上都柏林﹐或南下CO WICKLOW。只是﹐巴士離開時間倒是凌晨二時三十分。那是不想破壞大家狂歡興致的緣故。假如覺得太晚﹐不大合適回家﹐或想藉此來一個長週末假期﹐也可以訂酒店的房間。用公司的名義預訂﹐房租都有優惠。我以為﹐這兩個提議﹐對我來說﹐都不大合適。

豈料﹐母親卻說﹐倒有點想不到。其實以前在香港的時候﹐你也經常凌晨四﹑五點才回家﹐第二天一樣七點爬起身上班。還會打電話吵醒別人﹐叫他們準時回公司。我想不到那原來會是一個問題。

我當然聽得到她背後意思﹐甚至想像到她那扮作神氣的樣子。只是﹐母親說的﹐倒是實話。我想起了早幾年的那些荒唐歲月。那時候﹐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會到外耍樂。凌晨一點回到家算是早歸的了。每天起床﹐總會聽到她的怨言。何解來到愛爾蘭獨自生活後﹐反而變得諸多顧忌﹖難道真的是因為又多過了幾個春秋﹐知道自己精力未能跟舊時一樣快速回復﹖

也許﹐的確是年紀大了。近來﹐總覺得記憶力有點不如前。對於這個觀察﹐我倒是有點害怕。因為想不到時間真的過得這樣快。當知道幾多人在這個年紀﹐已經闖出了自己的一番事業後﹐我實在很害怕知道﹐原來自己已到了那個應該突破的時候﹐甚至乎已過了那個歲數。以前﹐我相信自己並非池中物。不過﹐到了這一刻﹐我的信心已經剩餘無幾。或者﹐我真的只是他和他和他和他和他的一份子。只是﹐我實在很不願意﹐跟他和他和他和他和他一樣﹐平淡地過自己一生。

常言道﹐努力要趁年青。我想﹐那是因為只有年輕人才有魄力和精神去為自己的理想奮鬥。當人大了﹑老了﹐便是那些尖銳的角都未有給世事和挫折磨鈍﹐我們的肉身軀體也不再適合為那飄渺遠大的理想衝刺了。始終﹐時間永遠跑在我們前頭。浪費了的時間便是浪費了的時間﹐那是追不回來。

不過﹐我也同意﹐浪費光陰是每個年青人都要做一做的事。因為那是青春的SIGNATURE﹕我能浪費光陰﹐因為我還年青﹐還有很多時間﹐你能嗎﹖當中的關鍵﹐倒是一個人究竟到什麼時候﹐方發現自己不能再浪費青春。只是﹐世上太多人都在老了的時候﹐才知道自己以前浪費得太多寶貴光陰。於是﹐大部份人都只能平白地過其一生。因為他們再沒有魄力和精神去為那偉大的理想奮鬥。

為了證實自己還年輕﹐還有力去實現那遠大的理想﹐在最後一刻﹐我到SOCIAL CLUB買了一張凌晨兩點半﹐從堡壘酒店開往都柏林的巴士票。

星期五早上﹐我九時回到公司。裡面才得不過十個人。AOIFE見到我﹐有點詫異。她以為我早早離開。我想﹐那是因為她還不十分了解我。當然﹐她更加詫異﹐當她知道我一天內便辦妥那些緊急的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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