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8, 2007

農曆新年前夕﹐我再到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去。目的當然是申請那張讀者證。今次﹐我倒是有備而來。

一月的時候﹐離開香港返到都柏林前﹐我在倫敦小住了四天。那天﹐妹妹突然給老闆召回公司。於是﹐我便獨自一人跑到了KING'S CROSS去。那是大英圖書館的所在地。

倫敦是世界都會。每天都吸引了成千上萬的人從四面八方擁進來。當然﹐每個人到英國首都的目的都不盡相同。對於我來說﹐最重要的絕對是探望妹妹。看歌劇﹑到MISATO吃飯﹑到ROYAL CHINA飲茶﹑逛逛高雲花園(COVENT GARDEN)附近的那些古老書店﹐也是吸引我這個都柏林人﹐放假便過海到倫敦的原因。

不過﹐其實﹐還有一件事情﹐我很久以前便有過打算。只是﹐總找不到空去做。

那就是到國會圖書館和大英圖書館﹐翻查一下當年鴉片戰爭時候的記錄﹐看看英國人為何會有這樣的慧眼﹐從中國眾多的沿海城市裡﹐相中在南蠻之地的香港。我以為﹐這的確是一個很有趣的歷史問題。我更以為﹐這是每一個香港人都要知道的事情。假如真的有歷史系取錄我﹐這將是我研究的題目。

大英圖書館是一座不甚起眼的近代建築物。可能是座落在古典優雅的ST PANCRAS火車站旁的緣故罷。我竟然以為﹐原來香港中央圖書館亦不是很差。我也想起了紅磡海底隧道旁的理工大學。

推門走了進去﹐我見到一個讀者登記處。我以為﹐那是申請圖書證的地方。我也只不過是來翻翻書架上的書﹐查查一些古老的會議記錄罷了。我沒有想過要借走什麼。始終﹐在倫敦﹐我都不過是一個過客。於是﹐我便沒有理會那個讀者登記處﹐徑自跑到三樓的亞洲歷史研究室去。

只是﹐原來都要有一張讀者證﹐方能到大英圖書館裡面的每一間書房。守在門口的那個職員﹐示意我到地下的那個讀者登記處申請。

排著隊等待拿申請表的時候﹐我看到了那個申請須知。我知道﹐我是不能到這個圖書館裡去的了。跟開銀行戶口一樣﹐他們要有你的住址證明。也要有你的簽名證明。雖然倫敦是我的第三個家﹐我就是沒有什麼住址證明啊。在門口登記的那位小姐﹐再次肯定了這個規定。她說﹐護照只能用作簽名證明。沒有讀者證﹐你便只可以在大堂﹐和那間書店逛逛。

其實﹐那天我沒有帶護照出街。

離開圖書館﹐走回英王十字地鐵站的時候﹐我知道﹐我的確要在我這個第三個家﹐拿取一個住址證明﹐好方便我在英國到處遊逛。我是想過換取英國的駕駛執照。只是﹐他們要我的護照﹐跟申請書一拼遞交。除非會留在倫敦一個月﹐否則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留下我的護照。

我想起了早前妹妹老闆跟我講過的話。他問我為何不在他們的銀行開一個戶口。那時候﹐我回答說﹐我倒是住在都柏林啊。之後﹐他沒有再說些什麼。

忽然﹐我想﹐這不是一個很好的主意嗎﹖我決定要妹妹給我在她的銀行開一個戶口。她的老闆應該幫到忙。

於是﹐年三十的那個下午﹐我便拿著銀行寄給我的通知﹐再次走到了大英圖書館去。只是﹐在電腦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我發現﹐原來他們要的就只是一個住址證明。不一定是英國的住址。

(大英圖書館 二之一)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