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4, 2006

離開公司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七點半。除了我之外﹐公司裡面一個人也沒有。這是我來到愛爾蘭後﹐第一次因為工作關係﹐遲過六點鐘下班。

ANN比我早一點離開。臨走的時候﹐她問用不用送我一程。我知道﹐也算是順路。不過﹐我亦知道﹐這個時候市中心的交通非常繁忙。到處都是人車爭路。我不想因此阻礙了她兩個孩子吃晚飯的時間。況且﹐我也想休息一會兒。跟她同車﹐少不免又要繼續跟她傾談公事。我經已和她討論了一整天。

沒有搭順風車﹐我當然依舊乘火車回家。走到月臺﹐望望熒光屏﹐慶幸下一班車還有三分鐘便到站。不用在寒冷的空氣裡站立等候太久。要知道﹐非繁忙時候﹐每班火車可相隔十五分鐘。為了增加身體的熱量﹐我決定在月臺上慢走。卻竟然給我看到放在一角的小食機。早忘記了的肚餓﹐又突然湧上心頭。不知道是午餐的那份三明治做得太小﹐還是討論的事情實在太悶蛋﹖下午開會的時候﹐有一段時間﹐我的腦海裡便只是一些食物。我想起了家裡的那個黃瓜﹑冰箱裡的那些雪條。還想起了廚櫃裡面的那些紅豆。他們在研究機場第二階段擴建的工作﹐我則獨自鑽研做紅豆沙的方法。憑著我僅有的入廚知識﹐我想到的﹐只是把冰糖煮溶﹐然後再加紅豆一起﹐煮到一團便成。應該不是一個很難的甜品罷。

我找來一些硬幣﹐買了一排朱古力上車。

車廂裡﹐便只得我一個。始終是星期一的夜晚﹐沒有太多人會到市中心去。我一邊咬著朱古力﹐一邊望著窗外的夜色。我決定上館子吃晚飯。心裡算算﹐知道回到家也過了八點﹐弄得一些菜來﹐吃完飯﹐洗過碗碟﹐就要差不多十時。洗過澡後﹐便再沒有什麼時間完成在公司未完成的那三個REPORTS。我不想太晚上床﹐因為明天還要到機場PRESENT那三個REPORTS。我想精神一點。我以為﹐因為休息不夠﹐所以開會時魂遊太虛﹐在食物的森林裡漫遊。

以前在香港﹐獨自一人吃飯﹐我會買外賣。始終﹐一個人到館子去﹐感覺總是有點怪怪的。

不過﹐異鄉的生活使我改變了。

我已經習慣了一個人吃飯。在家﹑還是在館子﹐都變得沒有所謂。會有什麼所謂﹖對於我來說﹐其實都是一樣的地方。只是﹐這也是我在都柏林第一次獨自到館子去。

我到了住所附近的一間中菜館。我點了半斤水餃和一碟蒜茸菜心。我以為﹐到館子吃飯會較省時間。只是一邊讀著報紙﹐一邊啃著那些水餃﹐不經不覺也過了一句鐘。我很不情願地收起了報紙﹐走到櫃檯結賬。老實說﹐我應該要加快腳步。因為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可是﹐越想加快﹐雙腳卻越不聽話。他們竟然越走越慢。平時﹐從O'CONNELL STREET走回家不用十分鐘。今天﹐竟然多花了五分鐘。

回到家﹐洗過澡。碰巧﹐有朋友從墨西哥撥了個電話過來。我們便傾談一段時候。之後﹐又有母親的來電。於是﹐到了十一點半﹐才正式開始改動那三個REPORTS。

在電腦面前﹐我想了又想。最後﹐對於那三個REPORTS,也沒有什麼大改動。我以為﹐還豎明天PRESENT的時候﹐也會收到CLIENT的COMMENT,倒不如之後一次過更改﹐免得浪費時間。況且﹐我還未有為今天的專欄下筆。自BLOOMSDAY後﹐除了那些不在家的日子﹐我每天至少寫好一篇BLOG。對於一些習慣了的事情﹐我倒是很有恆心堅持。於是﹐在半個小時內﹐我寫了這一篇無聊的文章。都只是我今天無聊的生活日記。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have you tried the curry cubes?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o i forgot that you brought me these things. yes i shall try it. and thanks for your recei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