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09, 2010

年前恐怖分子嘗試用液體炸彈來炸毀民航機後,我們自此不能夠任意帶液體上乘飛機。我們只能夠用一個才比手掌大少許的透明膠袋,安放所有要帶上機的液體。放置妥當後,透明膠袋要能夠封得口。每個容器盛載的液體也不能夠多過一百毫升。

起初,這個措施不過是臨時而已;可是到了現在,是沒有可能擱置了。從來,過長的臨時便會成為永久。

沒法子擱置,因為會影響太多人生計。既然大家都習慣了,實在沒有理由去翻倒其他得益者的飯碗。

果然,一件事情總有兩面。恐怖襲擊竟然也可以為社會帶來一點經濟效益。

得益的當然就是過了行李檢查後那些零售店。有了那個液體限制後,瓶裝水成為了他們的熱賣貨品。因為乘客再也不能給自帶白開水上飛機。除非願意飲飛機上提供的水,也不怕麻煩地要空姐不斷替自己添加,乘客必定要在行李檢查後買瓶裝水。還有售賣其他液體的店。所謂其他液體,就是化妝品、衛生用品、食物等等。

那個措施實行後,他們多做了生意。

那些零售店當然多做了許多生意。尤其有著一些官僚的行李檢查員幫忙。

早陣子,乘飛機到英國山區(PEAK DISTRICT)渡假。我這個都柏林機場常客,當然曉得什麼可以帶上飛機,什麼不可以。也很清楚如何方便檢查。我從行李裏拿出那個放置了我那盒髮乳的透明膠袋,放在行李旁,好讓他們一起通過X光。

過了檢查後,那個保安竟然跟我說,我不能帶我那盒髮乳上機。因為盒子上印著容量為一百五十毫升。

我笑著從透明膠袋拿出那盒髮乳,打開蓋子,一邊讓那個保安看過清楚,一邊道:「裏面才沒有五毫升液體。」因為才夠多用兩天,我便帶同一起旅行。用完後,不用帶回來。

我正要放回透明膠袋,然後離開,豈料,那個保安竟然執著要我丟了那盒髮乳。他堅持不能讓我如此通過保安檢查。

我有點氣。我道:「你也要合理一點。我不過是用一個一百五十毫升的器皿,來盛載五毫升的液體而已。要知道,那個規定是乘客每個容器盛載的液體不能夠超過一百毫升。現在,這兒可能連五毫升也沒有,有什麼不妥當?」

「因為這個容器容量超過一百毫升。」那個保安堅持道。

我當然不退讓。從來,我都堅持我以為是合理的事情。我拉開行李袋拉鏈,從裏面拿出一個空水瓶,道:「假如這盒盛載了五毫升液體的一百五十毫升器皿真的有問題,那麼,你們便剛犯了一個嚴重錯誤。你們竟然讓我帶著這個有一滴水的一升水瓶上機。」我帶著一個空水瓶,好讓我過關後能夠在飲水機裝水。

可能因為我說話有點大聲,驚動了休息室裏面的高級保安。他走出來問過究竟後,怒目對我道:「麻煩你丟了這盒髮乳。」

「這樣完全不合理。」我繼續抗議道。

那個高級保安答道:「難道你會為了這盒髮乳,放棄上機?」

於是,我有點討厭自己地放低那盒髮乳。然後,拿著那個空水瓶施施然離開行李檢查。畢竟,我是一個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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