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4, 2007

在香港﹐相約朋友出來吃飯﹐很多時候﹐就約在那間餐廳等候。既方便等候的人﹐也方便被等的人。有時候﹐假如是一間陌生的店﹐又或者很多人不大熟悉週圍的地方﹐大家便會在地鐵站聚集好﹐然後才浩浩蕩蕩走到餐館去。

我想﹐這都是香港人的習慣。君不見那幾個地鐵站總是人山人海嗎﹖尤其是晚飯前的時候。甚至擠擁到地面上來。尖沙嘴清真寺對開的那塊空地﹐就是其中一個我們喜歡等候別人﹐也喜歡別人等候我們的地方。

在都柏林﹐卻有點不一樣。

當然﹐跟這兒沒有地鐵有點關係。都沒有地鐵﹐又怎能有一個人頭湧湧的地鐵站﹖

不過﹐便是沒有一個地鐵站讓都柏林人等候別人﹐大家倒也不會相約朋友在餐廳等候。

在這兒﹐聚集的地方叫酒館。也許﹐大家都要為一會兒的晚飯氣氛做點熱身罷﹖先下幾杯落肚﹐跟許久未有見面的朋友重新打開話匣子﹐讓大家重新熟悉熟悉一下﹐晚飯的時候方不會有些尷尬的冷清清場面。始終﹐酒精永遠都是教人鬆馳的好東西。讓一點點酒精在血液裡運行﹐大家就不會那麼拘謹。也能夠認識到大家一點點的真性情。

那天晚上﹐訂了位子在佐治街的一間印度餐廳吃飯。是機場擴建計劃的聯歡活動。晚飯前﹐大家照例先到一間酒館去飲幾杯。他們選了餐廳對面的那間THE LONG HALL PUB。

我們公司就祇得我和ANN兩個出席。其餘的﹐不是機場管理局的人﹐就是夥伴公司的人。於是﹐當我七點多到達的時候﹐酒館裡面雖然人頭湧湧﹐我認識的就只有四個人﹕ANN、VINCENT﹑STEPHEN和自己。VINCENT是夥伴公司的首領,STEPHEN則是機場管理局裡負責雨水收集的阿頭。

我照常喝著GUINNESS。來到愛爾蘭後﹐這種黑色的啤酒便成為了我的心頭好。已經很難想像去酒館但沒有GUINNESS的情形。況且﹐猶記得有人跟我講過這樣的一句話﹕只要見到你捧著GUINNESS,愛爾蘭人就會對你特別好。因為都是自己人嘛﹗(話得說回頭﹐其實也不是所有愛爾蘭人都喜歡GUINNESS的。)

從BARTENDER手上拿過那杯啤酒後﹐我就走到ANN和VINCENT那邊聊聊天。畢竟﹐他們是我唯一認識的自己人。我們談到復活節的假期。原來﹐VINCENT也剛到巴黎走了一趟。於是﹐我們就講到法國的美食。也說到TGV。

VINCENT知道我不大認識當晚出席的人。只要有人剛到達﹐他便會上前跟我介紹。都是他公司裡面的人。

打過照面後﹐循例講了幾句客套話。突然,有人講起板球來。我們幾個便圍起來討論這種英國運動的玩法,說說板球來跟棒球的分別。從這兩種有點相似﹐但又極不同的運動開始﹐我們講到足球﹑講到辛特蘭﹑講到些路迪。後來﹐更講到銀行。始終﹐話匣子一打開﹐便可以天南地北的胡亂發揮﹐是要收也收不回來。其中﹐當然有人臨時加入﹐也有人臨時退出。

當大家都開始感到不陌生後﹐也就是吃晚飯的時候。我們便浩浩蕩蕩地走到對面馬路的那間印度餐館去。那時候﹐誰坐在誰的旁邊也沒有什麼關係了。因為大家知道﹐大家都有了些共同的風花雪月的話題。

吃著那盤TIKKA MASALA,望著身邊週圍的人﹐忽然想起了電影《誘心人》裡面的一句對白﹕Hi Stranger。

我想﹐我明白到酒館HAPPY HOUR的意義。

[按﹕有朋自遠方來﹐故休息數天。星期四(香港時間)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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