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9, 2006

陶傑說﹐「飛機、電郵、手提電話,為人類的速度建立了新的定義。寫一封信,用口水黏好信封,到郵局去排隊,買一張郵票,貼好,親自投進信箱。一星期後,對方收到信,曾經,那一份驛馬悠悠的等待,就叫做誠意。」

假如那麼簡單的事情便是「誠意」﹐那麼﹐來了愛爾蘭後﹐我終於發現有人欣賞我的誠意。我當然也不會讓欣賞我的誠意的人失望。因為我很明白那一種失望。

曾幾何時﹐還在香港的時候﹐很喜歡把身邊的一些事情﹑心裡的一些想法﹐寫在一些紙上﹐然後投寄出去。只是﹐她似乎並不欣賞我這種作風。可能為了不鼓勵我繼續給她寄信﹐我從未有收過她的一封回覆。有一次晚飯的時候﹐她跟我說﹐曾經很想給你寫些東西。不過﹐實在太懶。況且﹐為何不見面時講﹖不在電話裡講啊﹖

為什麼﹖為什麼你會問我為什麼﹖那時候﹐我心裡就湧上了幾十萬個為什麼。

因為有些東西只適合在紙上談啊﹗有些時候﹐有些事情﹐太方便地傾訴﹐會失去了其本身的情感和意義。唯有在朦朧底下﹐我們方能感受到那獨特的氣味。沒有了那驛馬悠悠的等待﹐一切不是太過平凡了點兒嗎﹖我們的生活為何不能多一丁點趣味﹖

我想﹐沒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生活變得有趣。因為大家都不喜歡苦悶的生活。她只是不喜歡我帶給她的趣味罷了。對於她來說﹐另外一些人做另外一些的事情﹐比我寫著那些無聊的書信更有趣。我跟她對「趣味」的定義有點不同。

在PD JAMAES的DEVICES AND DESIRES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And did he want to be read? Certainly he wanted some people to read him, one person in particular, and having read the poems he wanted her to approve. Humiliating but true.

裡面的HE,便是偵探小說女王筆下的名探ADAM DALGLIESH。小說講到﹐他剛出版了一本詩集。

我不是一個詩人﹐不懂得寫詩。不過﹐我每天都會在這兒發表一篇又一篇又長又無聊的廢話。曾經﹐我是多麼渴望她會每天都來讀一讀我的隨筆。只是﹐有天跟她通了一趟電話﹐知道她從未有到過TOFFEELAND。那時候﹐的確有點灰心。對於生活﹐我們的看法實在很不相同。

只是想不到﹐離開香港半年後﹐我竟然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裡面有很多種字體﹐也用了很多顏色。其中﹐竟然有紅色。我沒有很用心地細讀她的話。因為我決定狠心地讓她感受一下失望。假若她會因此失望。

至於TOFFEELAND,我倒寧願她不好到這兒來。因為她本來就不屬於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只有我認識了很久的朋友和一些在這兒認識的新朋友。況且﹐便是我現在身在世界的那一個角落也不清楚﹐還談什麼TOFFEELAND啊﹗

在電話裡﹐我跟她講﹐我現在生活的地方叫都柏林。不過﹐我知道﹐她依然搞不清方向。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