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6, 2010

自正式踏入社會工作以降,我都習慣比正式的上班時間早半個小時回到公司。以前在香港如此,搬到歐洲生活後,一樣沒有變改。我喜歡利用這寧靜的半個小時,回顧昨天做過的,以及安排今天要做的。因為當大家 - 同事和客人和其他一切有關人等 - 都返回公司,便不再容許自己可以靜靜的細想一下所有事情。電話會響過不停;不斷會有人在你身邊穿梭往來、打擾你的工作;每隔幾分鐘,電郵信箱便會收到一切有關人等的電郵,又要花上些時間回覆。結果,能夠真正做得到事情,還是下班之後。

或者,上班之前。

也許,是臭味相投罷?我特別喜歡那些有著同樣習慣的人。

所以,我很喜歡愛華頓的隊長PHIL NEVILLE。

其實,自他在零五年從曼聯轉投後,我便很喜歡他。喜歡他對工作的認真,喜歡他對工作的投入。(當然,還有他對家庭的照顧,對社區的關心。)

記得,去年讀過《泰晤士報》裏面一篇他的訪問。原來,他習慣每天早一個小時到達球場,先獨自做一輪機械體能訓練後,方開始跟隊友開始正式操練。他跟記者說,那是在曼聯青年軍時養成的習慣。其實,那也算不上是什麼習慣。因為在紅魔鬼陣營裏,大家都是如此做的。所以,剛加入愛華頓時,PHIL NEVILLE有點意外 - 他是唯一一個會早一個小時到達球場的球員。半年後,所有愛華頓球員才自動自覺一起跟這位在曼聯成長的球員,在正式操練前先做一輪機械體能訓練。

就是這件事情,教他在第二年給領隊選為隊長。直至現在。

上週末,我跑到了葛迪臣公園看愛華頓對保頓的比賽。原來,那是PHIL NEVILLE穿上愛華頓球衣比賽的第二百場。領隊莫耶斯在記者面前大聲稱贊這一位隊長:

He’s been inspirational to everybody here because of the way he goes about his daily business and all the young players here should look up to him.


比賽前,我一早來到球場,為的是多拿一些球員的親筆簽名。我跟其他球迷一起到了球員停車場等候。

第一個到達的,就是PHIL NEVILLE。那時才是十二點。距離比賽時間還有三個小時。

站在我旁邊的那個球迷道:「隊長永遠都是首個駕車到達的球員。沒有一次例外。」

我知道,我更加喜歡PHIL NEVILLE。

2 comments:

RYAN said...

第一年當我們簽下 NEVILLE, 其實我不大看好, 那季簽下來的球員現在反而剩下的是他~~亳無疑問, 這幾季, 他令我對他印象改觀, 我一向很少在球衣印上名字, 能夠得到這榮譽的只有ARTY, CAHILL...今年卻多了一個名字~~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Ryan,

I should say that it's the interview in The Times (a couple of years ago, in which he talked about her daughter, and football, of course) which reinforces my view that he is the type of player the football club of Everton should sign. Or, if you like, a David Moyes's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