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看了電影版的《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是讀畢那本瑞典偵探小說後的一個星期﹐所以﹐原著情節依然很有印象。看著那部同樣是來自瑞典的電影﹐我很清楚編劇如何改編那個全球已經上億讀者讀過的故事。原裝瑞典文的小說在二零零五年出版。
其實﹐我不是特別喜歡那本小說。雖然在中段時候﹐我的確曾經有過捨不得放下的感覺。只是﹐當兇手給找到後﹐整個故事便變得有點沉悶起來。因此﹐在電影院票房前﹐我的確想了一些時間才在《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SHUTTER ISLAND》跟《GREEN ZONES》三部電影裡面﹐選擇了前者。都說近來上畫的電影很吸引。
選上了這部瑞典電影﹐因為我相信便是真的要錯過了﹐《SHUTTER ISLAND》跟《GREEN ZONES》這兩部荷李活製作﹐還是可以在將來看影碟。至於瑞典電影﹐我不能百份百肯定。
老實說﹐我也覺得這個決定有點愚笨。畢竟﹐那是一個偵探故事﹔可是﹐我不但早知道兇手是誰﹐而且還很清楚那個偵破過程﹐於是﹐電影裡一切懸疑效果﹐似乎對我無動于衷。
雖然如此﹐意外地﹐我倒覺得電影版不差。我甚至覺得有些改動﹐讓整個故事更加緊湊﹐甚至更合乎情理。
我最喜歡的改動﹐是主角BLOMKVIST入獄那一段。由於在電影裡﹐給予主角查案的時間從一年改為半年﹐於是﹐他誹謗罪入獄的時間便是在找到兇手之後﹐也因此讓他可以在監獄裡面進行那個反擊計劃。
我不明白原著作者何解要在查案中途﹐安排主角入獄。要知道﹐在小說裡﹐主角在監獄裡根本沒有事情發生﹐也沒有遇上什麼有丁點重要的人物 - 作者其實沒有描寫主角在監獄裡面情形﹔上一頁才說BLOMKVIST準備入獄﹐下一頁他已經出獄。
按著LISBETH給她的所有證據﹐BLOMKVIST在監獄裡寫成那篇反擊控訴他誹謗的人的文章﹐也比較合乎情理。畢竟﹐那些陷害他的人曾經破壞過他的文章﹐以至他誹謗罪成。要躲避得過他們﹐似乎監獄是一個最佳選擇。
可能因為我早知道故事情節﹐所以在電影院裡﹐我注意的是那些改動。
我很相信﹐我不是唯一一個如此電影版那些改動的人。始終﹐電影的原著小說實在很受歡迎。受歡迎程度﹐跟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不遑多讓。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本瑞典偵探小說。莫有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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