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0, 2010

週末﹐早上起來﹐林大小姐問道﹕「為什麼你又這麼早爬起來﹖不用上班﹐便應該多睡一會兒。」原來﹐她還未習慣我這一個遺傳。家族裡的男生都有早起的習慣。祖父﹑父親都是如此。而且只有年紀越大﹐越早起床。

聽到林大小姐有點沒我好氣﹐我便更加精神弈弈地回答道﹕「我不是太喜歡睡覺。總覺得很浪費時間。因為睡覺的時候﹐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我不是故意激這位甚為喜歡睡覺的女生。這的確是我心裡的說話。只不過﹐我說話的語氣有點討人厭罷了。從來﹐這都是我的毛病。我不大懂得用適當的語氣﹐來表達我一直信奉的道理。

其實﹐自小我便會早起。除非實在太晚才睡。例如太陽從東方起來的時候方上床。

記得小學時﹐為了追讀金庸小說﹐我會凌晨五時許起來。我要趁早餐前多讀一點。因為書包太重﹐實在多放下不了一本四百多頁的武俠小說。況且﹐學校不大准許學生帶非教科書回學校。雖然很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我沒有膽子挑戰。畢竟﹐那些不是父親的珍藏﹐便是母親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或聖誕禮物。我捨不得它們給訓導主任沒收去。而且﹐沒收了﹐就表示我至少有一天不能繼續在那武俠世界裡漫游。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那實在是一件很難受的事情。

中學時候﹐我也喜歡早點起來溫習。當然﹐這跟我是一個臨急抱佛腳的人有關。不到最後關頭﹐我是不大能夠把書本裡的東西記牢。於是﹐我要早起﹐藉著臨考試前的幾個小時﹐生啃那些所謂知識進腦袋裡。或者﹐許多人都不大認同這個讀書方法﹐不過﹐至少我這個考試機器從來也沒有教老師太失望。應該摘A的﹐都摘了A﹔應該得C或以下的﹐竟然能夠得到B。

回想起來﹐假如我從小便貪睡﹐我應該不可能在朋輩開始喜歡讀武俠小說前﹐已經讀畢所有金庸的作品﹔我應該不可能在那些公開試裡﹐拿得到算是不俗的成績。

這讓我更加相信我那一個道理﹕睡覺是一件很浪費時間的事情。因為睡覺的時候﹐什麼也做不了。

林大小姐當然很不同意我這一個道理。她反駮說﹕「睡眠不足﹐弄得精神不振﹐還不是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我沒有回答。雖然我不大懂得用適當的語氣﹐來表達我一直信奉的道理﹐只是﹐我倒曉得什麼時候開口說話﹐什麼時候閉口聆聽。

第二天﹐當林大小姐起床後﹐我便立即問道﹕「昨晚睡得好嗎﹖有沒有發夢﹖」

林大小姐滿足地回答說﹕「睡得好極了。一覺便睡到天亮﹐沒有發過一個夢。」

我詫異地道﹕「怎麼﹖沒有發過一個夢﹖發夢是睡覺時候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假如連夢也沒有發﹐那不是太浪費了睡覺的時間嗎﹖」

我知道﹐我真的很討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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