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0,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無盡鄉間路」。

無盡鄉間路。要走一條無盡的鄉間路,當然要不斷加油、補給。因為要走的那一條路,是無窮無盡。

此張照片,乃攝於愛爾蘭西北一條小村落。一條人口不會多過一百的小村落。



這是一個油站。一個替人加油、補給的油站。一個替一些要走一條無盡鄉間路的人加油、補給的油站。

離開這個油站後,又要幾時方能遇上下一個呢?沒有人知道,沒有人能夠解答。因此,每次遇上油站,我們只好填滿油缸。

填滿油缸,去走那一條無盡的鄉間路。

後語﹕放假在即,忙得有點不可開支。於是,心裏面那個無盡鄉間路的故事,竟然完成不了。更正確點說,是沒有空下第一筆。很喜歡這一道題。的確很希望參加這一次「兩週一聚」。因此,唯有首次投以一個非故事的文章。

[按﹕要讀其他的﹐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Monday, March 29, 2010

還記得張愛玲短篇小說《色戒》的開場嗎?

麻將桌上白天也開著強光燈,洗牌的時候一只只鑽戒光芒四射。白桌布四角縛在桌腿上,繃緊了越發一片雪白,白得耀眼。酷烈的光與影更托出佳芝的胸前丘壑,一張臉也經得起無情的當頭照射。……

是王佳芝跟易太太和另外兩位汪政府官太太打麻將。在麻將桌上,四個女人當然少不免聊起天兒來。張愛玲是這樣子描寫的:

「昨天我們到蜀腴去——麥太太沒去過。」易太太告訴黑斗篷之一。

「哦。」

「馬太太這有好幾天沒來了吧?」另一個黑斗篷說。

牌聲劈啪中,馬太太只咕噥了一聲「有個親戚家有點事」。

易太太笑道:「答應請客,賴不掉的。躲起來了。」

佳芝疑心馬太太是吃醋,因為自從她來了,一切以她為中心。

「昨天是廖太太請客,這兩天她一個人獨贏,」易太太又告訴馬太太。「碰見小李跟他太太,叫他們坐過來,小李說他們請的客還沒到。我說廖太太請客難得的,你們好意思不賞光?剛巧碰上小李大請客,來了一大桌子人。坐不下添椅子,還是擠不下,廖太太坐在我背后。我說還是我叫的條子漂亮!」

她說老都老了,還吃我的豆腐。我說麻婆豆腐是要老豆腐嘛!

「噯喲,都笑死了!笑得麻婆白麻子都紅了。」

大家都笑。

「是哪個說的?那回易先生過生日,不是就說麻姑獻壽哩!」馬太太說。


電影版也很忠於原著。幾位女角的服飾打扮與張愛玲的小說一開頭相同。打麻將的對白也基本保留,只是東裁一截,放到後面的章節,西割斷一個畫面,加插在別的地方而已。

突然,想起了這些。都是因為讀了阿嘉莎克莉詩蒂那本《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一部英國偵探小說裏面,竟然也有打麻將的情節。是第十六章。更驚人的,是女王也深明打麻將最重要的一環。她寫道:

That night we had a little Mah Jong party......We used to play bridge - chatty bridge of the worst description. We find Mah Jong more peaceful. The irritated demand as to why on earth your partner did not lead a certain card is entirely done away with, and though we still express critisms frankly, there is not the same acrimonious spirit.


接下來,便讀到「WASHING TILES」、「EAST WIND」、「THREE BAMBOOS」、「TWO CIRCLES」和「PUNG」這些字眼。當然,也少不免是非。在那張英國的麻將桌上,他們在談論最近村裏發生的那宗兇殺案。和那些疑兇。

“What were you saying about Flora Ackroyd?” asked Caroline after a moment or two devoted to the game. “Was she with anyone?”

“Very much so,”said Miss Gannett.

The eyes of the two ladies met, and seemed to exchange information.


或者,快放假旅行關系,最近喜歡當上一個文抄公。只是,讀到阿嘉莎克莉詩蒂那一段文字的時候,著實覺得很有趣,忍不住手要抄下來。

Friday, March 26, 2010

自正式踏入社會工作以降,我都習慣比正式的上班時間早半個小時回到公司。以前在香港如此,搬到歐洲生活後,一樣沒有變改。我喜歡利用這寧靜的半個小時,回顧昨天做過的,以及安排今天要做的。因為當大家 - 同事和客人和其他一切有關人等 - 都返回公司,便不再容許自己可以靜靜的細想一下所有事情。電話會響過不停;不斷會有人在你身邊穿梭往來、打擾你的工作;每隔幾分鐘,電郵信箱便會收到一切有關人等的電郵,又要花上些時間回覆。結果,能夠真正做得到事情,還是下班之後。

或者,上班之前。

也許,是臭味相投罷?我特別喜歡那些有著同樣習慣的人。

所以,我很喜歡愛華頓的隊長PHIL NEVILLE。

其實,自他在零五年從曼聯轉投後,我便很喜歡他。喜歡他對工作的認真,喜歡他對工作的投入。(當然,還有他對家庭的照顧,對社區的關心。)

記得,去年讀過《泰晤士報》裏面一篇他的訪問。原來,他習慣每天早一個小時到達球場,先獨自做一輪機械體能訓練後,方開始跟隊友開始正式操練。他跟記者說,那是在曼聯青年軍時養成的習慣。其實,那也算不上是什麼習慣。因為在紅魔鬼陣營裏,大家都是如此做的。所以,剛加入愛華頓時,PHIL NEVILLE有點意外 - 他是唯一一個會早一個小時到達球場的球員。半年後,所有愛華頓球員才自動自覺一起跟這位在曼聯成長的球員,在正式操練前先做一輪機械體能訓練。

就是這件事情,教他在第二年給領隊選為隊長。直至現在。

上週末,我跑到了葛迪臣公園看愛華頓對保頓的比賽。原來,那是PHIL NEVILLE穿上愛華頓球衣比賽的第二百場。領隊莫耶斯在記者面前大聲稱贊這一位隊長:

He’s been inspirational to everybody here because of the way he goes about his daily business and all the young players here should look up to him.


比賽前,我一早來到球場,為的是多拿一些球員的親筆簽名。我跟其他球迷一起到了球員停車場等候。

第一個到達的,就是PHIL NEVILLE。那時才是十二點。距離比賽時間還有三個小時。

站在我旁邊的那個球迷道:「隊長永遠都是首個駕車到達的球員。沒有一次例外。」

我知道,我更加喜歡PHIL NEVILLE。

Thursday, March 25, 2010

是初中時候開始走進阿嘉莎克莉詩蒂的偵探世界裏。讀的,是臺灣遠景出版社的中譯本。我是升上高中後才正正式式捧起英文小說來讀。

犯罪女王的小說,第一本讀的是《ABC謀殺案》。它在遠景出版社阿嘉莎克莉詩蒂系列裏居首。那時候,我以為那是作者的首部作品,所以便從那兒開始。現在回想起來,實在解釋不了他們為何排《THE ABC MURDERS》在首位。女王的處女作倒是《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那麼,是拉丁字母次序嗎?或者。可是,我已經記不起第二位的是哪一本。證實不了。

也記得,那些中譯本首頁都提到一個英女皇接見阿嘉莎克莉詩蒂的故事。女皇問犯罪女王道:「你的小說我都讀過了。就是記不起《東方快車謀殺案》的真兇是誰。」從來,我都是一個信奉權威的人。得到英女皇推介,我當然立即視《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為必讀。那時候,我幼稚地想,假如有天有幸遇見英女皇,我可以告訴她誰是兇手。

我真的很幼稚。不過,也值得原諒。那不是因為年紀小 - 我不以為年紀小是一個理由;那是因為始終未曾見識過英國人,不懂得他們的幽默。讀過《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又怎會忘得掉究竟誰是兇手。根本不可能忘得掉。任何一個阿嘉莎克莉詩蒂的偵探故事的兇手都可能忘掉,唯獨不可能是《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英女皇當然很明白這個道理。現在,身在愛爾蘭,回想起這個印在每本遠景中譯本首頁的故事,我不禁要驚嘆一聲:「那不愧是英國人的皇。」說話總是如此轉彎抹角地教人深思。

最近,我發現,《東方快車謀殺案》不是唯一一本讀過了便不可能忘掉兇手的阿嘉莎克莉詩蒂偵探故事。

是去年秋天起,開始重新走進犯罪女王的偵探世界裏。斷斷續續地,這半年間,我也完成了近十本阿嘉莎克莉詩蒂的偵探小說。白羅(HERCULE POIROT)和瑪普小姐(MISS MARPLE)的都有。中學時候,我只讀白羅查的案件。因為老是覺得瑪普小姐的故事有點悶。顯然,那是搬到歐洲生活前的事情。

那天,從住所附近那間舊書店回來,林大小姐便問我又買了什麼書。她當然很清楚,我這個人又怎會到過書店轉一圈後空手離開。我坦白回答道:「是克莉詩蒂的《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為什麼選這一本?」林大小姐問道。

「人家說,這是犯罪女王的一本經典。很多人同意,這本寫成於1926年的小說,是阿嘉莎克莉詩蒂眾多作品裏最佳的一本。」又是人家說。都說我是一個信奉權威的人。這又是另一例證。

「為什麼這是經典呢?」想不到林大小姐會繼續追問下去。

那時候,我回答不了。因為我才在書店裏,倚著書架讀了首章。現在,我終於知道答案。這的而且確是一部經典。因為讀過的人一定不會忘記誰是兇手。便是會忘掉《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兇手,也不可能忘掉這一個。

雖然開始時候我曾經懷疑過他,只是我不相信他會是兇手。我想,沒有一個人會在開始時候相信他會是兇手。

所以,那是阿嘉莎克莉詩蒂藝高人膽大之作。那絕對是偵探小說的經典。

Wednesday, March 24, 2010

不知何解﹐最近媒體裡都談到世界上最性感的城市。

當然﹐人言人殊。畢竟﹐這是非常主觀的事情。性感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概念。便是有著一個對「性感」這個詞彙共同認可的定義﹐要較客觀地選上世界上最性感的城市﹐至少要遊覽過世界上所有的城市方行罷﹖所以﹐要選世界上最性感的城市﹐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相信有一個人遊覽過世界上所有城市﹔就是有著這樣的一個人﹐當他完成整個過程後﹐他最早遊覽的城市已經有點改變 - 變得不再性感﹐或者變得性感 - 那不是說要重新來一遍﹖

不過﹐我還是對這個選舉有點好奇。好奇﹐是想看看我喜歡的那些城市 - 這其中包括了香港 - 是否可以入圍。

《泰晤士報》的名單會教許多站起來的中國人很失望罷。跟MSN的不同 - 在十二個位置裡﹐上海是MSN選上的唯一一個亞洲地方 - 除了夏灣拿﹑紐約與TANGIER外﹐《泰晤士報》選的都是歐洲城市。英國的更佔了兩個。

這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的名單如下﹕羅馬﹑巴富﹑倫敦﹑柏林﹑巴黎﹑聖彼得堡﹑西維爾﹑斯德哥爾摩和伊斯坦堡。另加夏灣拿﹑紐約和TANGIER。

十二個城市裡面﹐我才去過五個。那是羅馬﹑巴富﹑倫敦﹑巴黎和紐約。除羅馬外﹐都去過不只一遍。的而且確﹐都是我喜歡的城市。

至於其他的﹐夏灣拿﹑聖彼得堡﹑西維爾﹑伊斯坦堡和TANGIER﹐早是我希望至少一遊的地方。眾所週知﹐尤其是夏灣拿。我總是覺得我跟古巴有著一種奇妙的感情。我特別喜歡上那一種殘舊罷。我甚至曾短時間地研究過那個共產國家的歷史。

是斯德哥爾摩﹐我有點不大清楚。從來﹐北歐對我沒有太大吸引力。我老是這樣想﹐太過接近北極的地方﹐不可能有吸引人的地方。那是氣候使然。當然﹐網友周遊很不同意。

近來﹐讀了瑞典偵探小說《MÄN SOM HATAR KVINNOR》﹐也就是《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那是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後﹐全球最多人同一時間一起讀的一本小說罷。人數之多﹐仿彿沒有讀過這本小說﹐就不能夠在這個世界生活似的。

我以為﹐讀畢後我會對瑞典多點認識﹐然後改變早前對這個北歐國家的感覺。要認識一個國家﹑一座城市﹐我們都可以從小說﹑文學作品裡著手。如狄更詩的倫敦﹑BALZAC的巴黎。

只是﹐我發覺﹐我還是比較喜歡阿嘉莎克莉斯蒂。也就是英國的那一些。

Tuesday, March 23, 2010

我終於看了電影版的《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是讀畢那本瑞典偵探小說後的一個星期﹐所以﹐原著情節依然很有印象。看著那部同樣是來自瑞典的電影﹐我很清楚編劇如何改編那個全球已經上億讀者讀過的故事。原裝瑞典文的小說在二零零五年出版。

其實﹐我不是特別喜歡那本小說。雖然在中段時候﹐我的確曾經有過捨不得放下的感覺。只是﹐當兇手給找到後﹐整個故事便變得有點沉悶起來。因此﹐在電影院票房前﹐我的確想了一些時間才在《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SHUTTER ISLAND》跟《GREEN ZONES》三部電影裡面﹐選擇了前者。都說近來上畫的電影很吸引。

選上了這部瑞典電影﹐因為我相信便是真的要錯過了﹐《SHUTTER ISLAND》跟《GREEN ZONES》這兩部荷李活製作﹐還是可以在將來看影碟。至於瑞典電影﹐我不能百份百肯定。

老實說﹐我也覺得這個決定有點愚笨。畢竟﹐那是一個偵探故事﹔可是﹐我不但早知道兇手是誰﹐而且還很清楚那個偵破過程﹐於是﹐電影裡一切懸疑效果﹐似乎對我無動于衷。

雖然如此﹐意外地﹐我倒覺得電影版不差。我甚至覺得有些改動﹐讓整個故事更加緊湊﹐甚至更合乎情理。

我最喜歡的改動﹐是主角BLOMKVIST入獄那一段。由於在電影裡﹐給予主角查案的時間從一年改為半年﹐於是﹐他誹謗罪入獄的時間便是在找到兇手之後﹐也因此讓他可以在監獄裡面進行那個反擊計劃。

我不明白原著作者何解要在查案中途﹐安排主角入獄。要知道﹐在小說裡﹐主角在監獄裡根本沒有事情發生﹐也沒有遇上什麼有丁點重要的人物 - 作者其實沒有描寫主角在監獄裡面情形﹔上一頁才說BLOMKVIST準備入獄﹐下一頁他已經出獄。

按著LISBETH給她的所有證據﹐BLOMKVIST在監獄裡寫成那篇反擊控訴他誹謗的人的文章﹐也比較合乎情理。畢竟﹐那些陷害他的人曾經破壞過他的文章﹐以至他誹謗罪成。要躲避得過他們﹐似乎監獄是一個最佳選擇。

可能因為我早知道故事情節﹐所以在電影院裡﹐我注意的是那些改動。

我很相信﹐我不是唯一一個如此電影版那些改動的人。始終﹐電影的原著小說實在很受歡迎。受歡迎程度﹐跟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不遑多讓。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本瑞典偵探小說。莫有誇張。

Monday, March 22, 2010

那天﹐網友MICHELLE在其網上專欄﹐談到近來電影院裡好戲連場。她提到馬田史高西斯的《SHUTTER ISLAND》與波蘭斯基的《THE GHOST》。

的而且確﹐是好戲連場。除了那兩部外﹐莫能不數到《愛麗詩夢遊仙境》﹑《GREEN ZONES》和《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罷。再多過幾個星期﹐還有《THE HURT LOCKER》。

其實﹐我那句「好戲連場」﹐是說得有點魯莽。因為以上那些電影﹐我只看過添布頓那部最新作品。其他沒有看過的﹐怎能夠如此輕易說上是好戲呢﹖是因為導演教人有期待﹖還是因為電影原著小說實在精彩﹖

當然﹐就是那些導演的名字﹐都叫人對那些電影引頸以待。馬田史高西斯﹑波蘭斯基﹐都是大名鼎鼎。《GREEN ZONES》的導演是PAUL GREENGRASS(是否該譯為朴綠草﹖)﹐也就是執導BOURNE三部曲的那一位。

《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是瑞典作品。對那個北歐國家的電影沒有多大認識。不過﹐電影的原著小說實在很受歡迎。受歡迎程度﹐跟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不遑多讓。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本瑞典偵探小說。莫有誇張。剛讀畢小說﹐當然也想看看改編的電影。

《THE GHOST》也是一本很刺激的小說。作者是英國人ROBERT HARRIS。電影劇本﹐原著小說作者也有份參預。故事以英美聯手入侵伊拉克為背景﹐講英美兩國政治人物的瓜葛。明顯地﹐其影射的人物就是貝利雅和他的妻子雪兒。聖誕期間﹐讀過小說﹐實在有興趣看一次電影版。雖然已經知道了那個有點出人意外的結局。

才讀了MICHELLE的文章不久﹐老友MAY也在其網上專欄裡同樣談到近來電影院裡好戲連場。

她提到的﹐是羅啟銳的《歲月神偷》。

她是這樣寫的﹕

這陣子,好歌好電影如漫山遍野的杜鵑花一樣,璀璨又短速, 驀然回首, 總有點唏噓傷懷,但又美麗動人。......可幸我是一個邊緣80後,在殖民地時代活過,讓生命裡多了點立体感。不知怎的,舊香港好像比今日可愛。我見到爸媽舅父阿姨成長的六十年代, 他們口中的甘苦歲月。歷史,我們(原來)從未忘記。60後、70後、80後,even 90後, 同樣都有過青涩的歲月,並秒速溜走。


於是﹐立即跑到YOUTUBE去﹐鍵入「歲月神偷」四個字﹐好看看那個電影片段。



看畢﹐我知道﹐我一定會喜歡這一部香港電影。有點後悔聖誕在港渡假時﹐錯過了那幾場優先場。現在要看﹐唯有留待DVD推出好了。

Saturday, March 20, 2010

因為電影《絞死刑》﹐所以重溫了陶傑的一篇讀物介紹。

許多年前﹐這位香港專欄作家在報紙裡談到一本叫《絞刑手冊》的小書。作者是一個退休英國外交官﹐喚杜夫。他窮一生研究絞刑的學問,在書裡披露了許多有趣資料。

從前﹐絞刑的意思﹐是勒死囚犯。不過﹐要囚犯活活勒死,未免太過殘忍。於是﹐到了二十世紀﹐英國人便決定替絞刑來一次改革。他們改用活門讓囚犯下墜而扯斷脊骨。這樣子﹐劊子手沒有直接殺人﹐在技術上﹐是利用囚犯的體重,在地心吸力作用下殺人,而且以「不見血」為專業境界。

設計這個現代化方法的,是一個叫馬活的劊子手。杜夫便曾經跟馬活聊過天兒。話題當然離不開絞刑。

書裡提及到那次聊天兒。其中﹐馬活回憶起自己執行的一次絞刑。

那是一八八五年,在英格蘭東部諾維治。死囚一百五十二磅,理應用七呎八吋的繩索和下墜高度,但馬活看見他的脖子短胖﹐問過醫生,掂一掂,就把繩子改短為五呎九吋,結果絞了很多次,死囚死得很痛苦,驗屍官對劊子手加以譴責,記在檔案上。馬活自責:這是醫生的責任,還是自己眼光出錯?從此一生不安。

那天﹐寫到這裡﹐陶傑評道﹕「這就是英國式的理性管治和問責制。」

同時候﹐想起了最近讀到的一段文字。是來自《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的。

終於敵不過好奇心的驅使﹐終於跟隨著社會裡的大多數﹐讀起那部瑞典作家STIEG LARSSON的作品來。那是《千僖》(MILLENNIUM)三部曲的首章。

老實說﹐早便對這本現代偵探小說有興趣。因為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莫有誇張。只是﹐實在有太多人讀這本小說﹐所以﹐故意不人云亦云。從來﹐我都喜歡如此扮作孤高。

一切還是《泰晤士報》。那天﹐讀了報紙裡一篇討論《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的文章後﹐我便立即到住所附近的那間舊書店﹐一口氣買下《千僖》(MILLENNIUM)三部曲的首兩章 - 《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和《那個玩火的女孩》(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

小說裡面﹐有這樣一段退休警察的說話﹕

......We don't even know how she died. We can't even prove that a murder was committed. But I have never been able to let it go. Being a homicide detective can be the loniest job in the world. The friends of the victim are upset and in despair, but sooner or later - after weeks or months - they go back to their everyday lives. For the cloest family it takes longer, but for the most part, to some degree, they too get over their grieving and despair. Life has to go on, it does go on. But the unsolved murders keep gnawing away and in the end there's only one person left who thinks night and day about the victim: it's the officer who's left with the investigation.


從來﹐世界上的理性管治和問責制﹐都是這樣的。那其實不是什麼英國式。也不是什麼瑞典式。我們其實不該有什麼詫異。只不過﹐在回歸後的香港﹐我們獨獨有一個獨特的問責制而已。

Friday, March 19, 2010

都說見識過那那間跨國企業的氣派後﹐我便像劉姥姥進入了大觀院似的。到了這天﹐已經是第三天罷﹐我竟然還想多談一些那間跨國企業的安全條例。

其實﹐那天我們不只破壞了那間跨國企業的兩條安全條例。臨離開的時候﹐我們還多破壞一條。

那是一個離開都柏林接近五小時車程的鄉村地方。到現場考察那個具爭議的計劃﹐那就表示我們要在那個小村落住上一個夜晚。否則﹐來回十個小時啊。真的有點危險。況且﹐我們也希望多看一點﹐多仔細一點﹐好讓以後正式設計的時候不用經常來往此地。

第二天﹐吃過早餐﹐便再次來到那個設計辦公室。因為到現場考察前﹐我們要上一個安全簡介的課。他們說﹐那是確保所有人都不會因為他們這個計劃發生任何意外。對於此﹐我沒有異議。始終﹐太多示威﹐太多可能危害到我們安全的示威。知道我要到計劃現場考察的時候﹐大家早就叮囑我要極度小心。早陣子﹐便有人因為示威得太過過份﹐給法庭判了入獄。

不過﹐我們沒有遇上什麼示威。也沒有碰上任何反對這個計劃的村民 - 這樣說也不全對。因為在田野間走走時﹐都總是有人遠遠的監視我們。伴隨著我們的護衛老是提醒我什麼地方不能夠拍照﹐因為那是反對這個計劃的村民的物業和農地。他們就在屋子裡看著我們。只要我們有點不妥﹐他們便會跑出來跟我們對質。

總的來說﹐考察算是順利。只是﹐太晚才完成。離開的時候﹐已經是四點半。回到都柏林的住所﹐也要十點罷。

跟客人那邊那個工程師道別時﹐他跟我們說﹕「不好告訴我你們現在直接返回都柏林。我們公司規定﹐冬天的時候﹐大家都不能在三點鐘後為了公事駕車。」明顯地﹐那又是其中一條安全條例。

「我也不希望這個時候才回都柏林。可是﹐明天早上還要到另外一個地方開會。」我回答說。

「那麼﹐請不好讓我知道﹐你們現在要到那個地方。」那個工程師一邊跟我們握手﹐一邊笑道。

「有點不符合邏輯罷﹖」在車裡﹐我跟我的同事道。

「什麼﹖」

「冬天的時候不能在三點鐘後為了公事駕車。那麼﹐員工怎麼樣回家﹖大家總是為了公事才上班罷。」我說。

同事沒有回答。可能﹐是太累了罷。不希望多用腦袋跟我討論這一個問題。況且﹐我們為何要討論﹖那是人家的事情。

Thursday, March 18, 2010

談到那間跨國企業﹐實在不得不提他們注重工作安全的程度。

我明白﹐他們的生意裡面﹐有些範疇的確是很危險的。(不過﹐也比中國大陸那些煤礦安全。)只是﹐他們似乎視所有範疇都極度危險。於是﹐很多事情都有點誇張。甚至乎痴線。

早前﹐我跟我的同事到那個具爭議的計劃現場考察﹐我們便連續破壞了他們的兩條安全條例。

我們到達他們那個設計辦公室 - 不是那個守衛森嚴的基地﹐而是距那個基地二十五公里開外的地方 - 的時候﹐同事一泊好車﹐拔掉了車匙後﹐便立即有保安急步從室內跑出來﹐要我的同事再泊車一次﹐因為他停泊的方法不符合他們公司的安全要求。

原來﹐這間跨國企業規定﹐所有車輛停泊的時候﹐都要用車尾先入的方法停泊﹐不能讓車頭先進車位裡面。

老實說﹐初到外地生活時﹐我也不明白何解西方人老是如此喜歡車頭先入的方法泊車。這樣子泊車﹐離開的時候是很不方便的。況且﹐車尾先入泊車總是比較容易啊。後來﹐問過清楚﹐原來那是方便他們放東西進車尾箱。要知道﹐他們每次到市場去﹐總會買一個星期的食物回家。

同事泊過車後﹐我們便在那個保安指示下登記﹐等候我們要找的那位工程師帶我們到會議室去。

一番寒暄後﹐我們便隨那位工程師走樓梯到二樓的會議室。突然﹐我們聽到早前那位保安在接待處叫喚我和我的同事﹕我們又做了一些不合符這間跨國企業安全要求的事情。

我跟我的同事都面面相覷。難道我們要系上安全帶方能走樓梯﹖我們都只是跟隨前行的那一位工程師而已。

不﹗我們其實沒有一模一樣地跟隨前行的那一位工程師。我們沒有一邊扶著扶手一邊走樓梯。原來﹐這是他們的安全要求之一。那位工程師轉過頭笑著對我們說。他抱歉沒有在我們走樓梯前跟我們講清楚。

Wednesday, March 17, 2010

終於見識得了正正式式跨國大企業的派場。

所謂「正正式式」﹐就是全球都認識他們的意思。在這個現代化的世界裡頭﹐莫有人沒有看過他們公司的標誌。對﹗的確是全球。假如有天這間企業倒下來﹐其震撼不會比早兩年雷曼兄弟帶給大家的小。如果不是更大。因為那可能是地球末日的開始。不能想像沒有了這間企業出售的商品的生活。至少﹐直至現在為止﹐我們還未找得到正式的代替品。

在愛爾蘭這個島國上﹐他們正計劃一個極大爭議的建設。同事說﹐那甚至會是愛爾蘭歷史裡 - 過去﹑現在與將來 - 最具爭議的建設。老實說﹐相比下﹐早前香港高鐵的反對﹑示威﹐實在是小毛見大毛。當然﹐某程度上﹐那是大家對社會熱愛和關心有所不同罷。畢竟﹐那個前英國遠東殖民地是以金錢來衡量成功。在一個以錢掛帥的社會裡﹐大家都對週邊事情不聞不問﹐真正關心社會﹑真正熱愛社會的﹐只有少數。

公司是這個誇國企業計劃的顧問。我亦給安排負責這個計劃的一部份。於是﹐有機會接觸得到什麼叫做大企業的派場。

那天﹐因為要去現場考察﹐便到了他們那個計劃基地。說是「基地」﹐一點不虛罷。我想﹐那些軍事基地也是如此。在荷李活電影裡頭﹐那些軍事基地的確是這個樣子的。

一輪查問後﹐當那些持槍守衛打開那道重鐵大閘開始﹐我便像劉姥姥進入了大觀院似的。我也像跑進了荷李活那些大製作裡面。

這個基地佔據了整個山頭。週邊都圍了三米高的鐵欄。在車子裡望著那些銀灰色的鐵欄﹐告訴我它們都通了高壓電流﹐我不會詫異。每隔一公里﹐便有一個站崗﹐都有守衛把守﹐檢查進出者的證件。每一次﹐駕車接載我們到這個基地的﹐都要指一指我和我的同事﹐費一番脣舌解釋。

大約三﹑四公里後﹐我們便來到基地的中心地帶。又是一道有人把守的鐵閘。這次﹐我們終於要下車填寫一份表格後﹐方能繼續前行。守衛檢查過我們的表格後﹐便提醒我們道﹕「我們不會給訪客證件予你們。你們不好胡亂走動。到任何地方去﹐都要有他在旁。」他﹐當然是指駕車接載的那個工程師。

這個中心地帶跟外面完全是兩個世界。基地外面是如此渺無人煙﹐裡面竟然是一個小城鎮。一個人煙稠密的小城鎮。

那是中飯的時候。客人那邊那個工程師便帶我們到餐廳去。我們決定飯後才到現場考察。

那是一個可以容納二百人的飯堂。有三款主菜選擇。頭盤則有湯和隨意配搭的沙拉。甜品則是巧克力。都是自助形式的。食物也算可口。理論上﹐的確可以吃完再吃。況且﹐都是免費的。當然﹐相比起那些保安系統﹐免費午餐實在算不上是什麼。

Tuesday, March 16, 2010

外出開會﹐秘書替我安排好的士接載。於是﹐一上車﹐司機便曉得我姓甚名誰。

「D-﹐你倒計算得很準確。我剛好完成了這個填字遊戲。」他正收起那份報紙。那些格子的確密麻麻地填滿了字母。

「我在上面看到你正在玩填字遊戲。看到你快要完成﹐我想﹐我應該晚點下樓。」秘書其實早在十分鐘前﹐便告訴我的士已經在門外等候。只是﹐因為要接聽一個客人的電話﹐故要這個叫ARTHUR的司機呆等。

確定了要到的地方後﹐ARTHUR便跟我說﹕「也許﹐許多人都問過這個問題。假如你不喜歡﹐當然可以不回答。我只是好奇﹐你名字裡面那兩個英文字母是什麼縮寫﹖」

「那其實是我的姓。許多人都以為那是我的名字。」我坦白回答。

「哪該怎樣讀呢﹖」

我看到他臉上有點詫異。我示範了一次後﹐他便反覆讀了兩遍。他總算能夠發得到這個中文字的讀音。要知道﹐不是太西方多人能夠做得到。

「哪該怎樣拼法呢﹖」原來﹐他還以為那是縮寫。

「那不是什麼縮寫。的確就祇得兩個字母。」

「這真方便。我也希望我的姓如此簡單。」我再次看看放在車頭那張司機證。他姓MCINERNEY。在都柏林住上了四年﹐那依然是一個我經常拼錯的姓氏。

我笑著答道﹕「的確有許多人妒忌。」

這不是虛話。我認識的英國人﹑愛爾蘭人﹐他們都希望自己有個簡簡單單的名字。叫JONATHAN的﹐會喜歡別人喚他JOHN﹔叫MICHAEL的﹐會要人叫他MICK。跟香港人很不同。起洋名﹐香港人總喜歡那些古靈精怪﹑既長又難拼的名字。仿彿這樣子的與別不同﹐才教自己滿足和自豪。倒不知道洋名最重要的是簡單。SIMPLE IS BEAUTIFUL。

同時候﹐也想起了丘世文在回歸前的一篇文章﹐叫《名字何價》。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提到香港人自取洋名的諸多趣事﹕

有的因為崇拜電影明星以其姓為名的﹐如LANCASTER及DELON等﹔有的因為組織樂隊要大響個標奇立異稱號的﹐如MONKEES及CORKY等﹐諸如此類﹐看他們自我介紹的時候﹐樣子頗有種身份獨一無二的滿足和自豪似的。至於時下新一代的青年男女﹐例如從求職信履歷表所見﹐自稱CLERK﹑APPLE﹑ROCK﹑MOUSE等﹐又是教我這好奇觀察社會潮流儀態的人匪夷所思了。

Monday, March 15, 2010

我想﹐我不得不認老。畢竟﹐我跟現在的年輕人的確已經隔了一代。這兒的年輕人﹐當然是指還在學的那一些。

那天﹐很偶然的機會下﹐在雅虎香港的體育版讀到母校的消息。(的而且確很偶然﹐因為我根本不會讀香港媒體的體育版。到了仙境﹐還會想念凡間嗎﹖)

原來﹐經過十多年努力 - 我相信﹐這裡面一定有許多努力罷﹖雖然社會裡﹐尤其回歸之後﹐有著許多無緣無故﹑不能把過程宣之於口的成功 - 母校已經是香港學界田徑裡面的一股勢力。還記得﹐畢業的時候﹐我們才剛剛晉身最高那個組別﹐才獲得進軍灣仔運動場的資格。那是香港學界田徑的甲子園。

讀到這消息後﹐突然心血來潮﹐竟然跑到YOUTUBE﹐鍵入母校名字。我想看一看這一間讓我燃燒了七年青春的學校。

我找到的當然都是近六﹑七年來的學校生活片段。始終﹐在我們叱吒校園的年代﹐短片錄影還不是普遍的事情。我還是升上大學後方接觸互聯網。雖說不普遍﹐我肯定我們的一些活動是記錄在錄影帶裡的。像學生會選舉﹑班際音樂比賽。只是﹐那些錄影帶是否還存在﹐實在成疑。況且﹐便是找得到了﹐誰會有心思把它們數碼化﹐放到互聯網上﹐供一眾老餅閒來無聊時想當年﹖

對﹗是班際音樂比賽。在YOUTUBE裡﹐我找到許多近幾年音樂比賽的片段。

我當然明白﹐我不能夠太過挑剔。畢竟﹐都是學生﹐都是學校裡面的事情。難道我期待錄影技術﹑音響系統等都能夠跟《X FACTOR》相比﹖

只是﹐我實在不能不說﹐那些水準的確不符合我的要求。

我的要求就是當年我對自己的要求。

胡亂播放了幾段短片﹐我的評語不是「這樣子也能夠打入決賽﹖」﹐就是「究竟現在是那些人做初賽﹑復賽的評判呢﹖我想﹐當年MISS POON情願削減入圍決賽的名單﹐也不會容許這樣的表現在決賽裡出現」。

想到這裡﹐或者﹐我真的不得不認老。因為我的確覺得現在的一代不如我們那一代。正如我們的上一代經常覺得我們及不上他們一樣。

Friday, March 12, 2010

那天﹐吃過晚飯後﹐正準備到住所附近那家酒館﹐觀看愛華頓作客里斯本的比賽。

那是我們今季最後一個可以爭奪錦標的機會。猶記得﹐我是信心十足的。因為那時候﹐我們剛剛擊敗車路士﹐又大破了曼聯。我要跟其他愛華頓球迷一起慶祝﹐我們在歐洲比賽再進一級。可能因為表現越來越好﹐酒館裡越來越多愛華頓球迷出現。

換過衣服後﹐電話突然響起來。確實有點奇怪。那是平常上班的日子。是星期四夜晚的時候﹐應該沒有人會撥住所那個電話的。想過不理會﹐就讓電話鈴聲響過不停。只是﹐我實在想不到究竟會是誰。於是﹐便拿起聽筒。

原來﹐是一位住在英國的老友。也是來自香港的。

她說﹐有一個可能很愚笨的問題要問我。因為找不到答案﹐所以困擾了整個下午。她以為﹐我應該可以解答得了。

那是一個關於愛爾蘭和北愛爾蘭的問題。

老友上班的地方新來了一位來自貝爾法詩特的男生。閒談間﹐大家聊到那個週末那一場欖球比賽﹐英國對愛爾蘭。那是六國賽的賽事。

老友好奇地問那位男生道﹕「究竟你會支持那一隊﹖」

得來的答案是﹕「想不到你居然會問這一個問題。」老友便不敢再多問。也就是如此﹐她給困擾了整個下午。畢竟﹐是一個科學家﹐完全有尋根究底的精神。可是﹐這樣的問題﹐互聯網並不能夠提供答案。所以﹐空閒下來後﹐便給我這一個住在都柏林的人﹐撥了一趟長途電話。

老實說﹐我不覺得那個問題有什麼愚笨的地方。雖然﹐問一個北愛爾蘭人這個問題﹐或者有點不妥當。

兩個國家運動場上對壘﹐支持那一隊真的是這麼容易決定嗎﹖

當香港對中國的時候﹐我支持的當然是香港﹔當英國對中國的時候﹐我支持的當然是英國。可是﹐當香港對英國的時候﹐你問我究竟我會支持那一隊﹖我真的不知道怎樣回答。因為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其實﹐那個週末﹐看著英國對愛爾蘭﹐我發覺﹐我也有點精神分裂。

Wednesday, March 10, 2010

週末﹐早上起來﹐林大小姐問道﹕「為什麼你又這麼早爬起來﹖不用上班﹐便應該多睡一會兒。」原來﹐她還未習慣我這一個遺傳。家族裡的男生都有早起的習慣。祖父﹑父親都是如此。而且只有年紀越大﹐越早起床。

聽到林大小姐有點沒我好氣﹐我便更加精神弈弈地回答道﹕「我不是太喜歡睡覺。總覺得很浪費時間。因為睡覺的時候﹐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我不是故意激這位甚為喜歡睡覺的女生。這的確是我心裡的說話。只不過﹐我說話的語氣有點討人厭罷了。從來﹐這都是我的毛病。我不大懂得用適當的語氣﹐來表達我一直信奉的道理。

其實﹐自小我便會早起。除非實在太晚才睡。例如太陽從東方起來的時候方上床。

記得小學時﹐為了追讀金庸小說﹐我會凌晨五時許起來。我要趁早餐前多讀一點。因為書包太重﹐實在多放下不了一本四百多頁的武俠小說。況且﹐學校不大准許學生帶非教科書回學校。雖然很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我沒有膽子挑戰。畢竟﹐那些不是父親的珍藏﹐便是母親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或聖誕禮物。我捨不得它們給訓導主任沒收去。而且﹐沒收了﹐就表示我至少有一天不能繼續在那武俠世界裡漫游。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那實在是一件很難受的事情。

中學時候﹐我也喜歡早點起來溫習。當然﹐這跟我是一個臨急抱佛腳的人有關。不到最後關頭﹐我是不大能夠把書本裡的東西記牢。於是﹐我要早起﹐藉著臨考試前的幾個小時﹐生啃那些所謂知識進腦袋裡。或者﹐許多人都不大認同這個讀書方法﹐不過﹐至少我這個考試機器從來也沒有教老師太失望。應該摘A的﹐都摘了A﹔應該得C或以下的﹐竟然能夠得到B。

回想起來﹐假如我從小便貪睡﹐我應該不可能在朋輩開始喜歡讀武俠小說前﹐已經讀畢所有金庸的作品﹔我應該不可能在那些公開試裡﹐拿得到算是不俗的成績。

這讓我更加相信我那一個道理﹕睡覺是一件很浪費時間的事情。因為睡覺的時候﹐什麼也做不了。

林大小姐當然很不同意我這一個道理。她反駮說﹕「睡眠不足﹐弄得精神不振﹐還不是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我沒有回答。雖然我不大懂得用適當的語氣﹐來表達我一直信奉的道理﹐只是﹐我倒曉得什麼時候開口說話﹐什麼時候閉口聆聽。

第二天﹐當林大小姐起床後﹐我便立即問道﹕「昨晚睡得好嗎﹖有沒有發夢﹖」

林大小姐滿足地回答說﹕「睡得好極了。一覺便睡到天亮﹐沒有發過一個夢。」

我詫異地道﹕「怎麼﹖沒有發過一個夢﹖發夢是睡覺時候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假如連夢也沒有發﹐那不是太浪費了睡覺的時間嗎﹖」

我知道﹐我真的很討人厭。

Tuesday, March 09, 2010

假如有天我會買愛華頓的季票﹐我當然不會只希望買一套。從來﹐我都希望帶我的孩子 - 男女一樣 - 到球場一起替我喜歡的球隊打氣。正如他們的祖父帶他們的父親到球場觀看南華比賽一樣。我以為﹐一個父親最甜蜜的時候﹐就是跟他的孩子一起在球場替球隊吶喊助威。和晚飯後﹐跟孩子一起在書房裡讀報紙﹑讀故事書。因為在這樣的情形底下﹐父親和孩子的心連在一起了﹐大家都感受到對方脈搏的跳動﹐都聽得到對方心裡的聲音。

當然﹐明顯地﹐我的孩子一定要是愛華頓的擁躉。這是他們沒法子選擇的事情。正如他們沒有法子選擇他們的父母一樣。

這是我的願望。

今天﹐我特別希望這個願望能夠成真。

早前﹐買了一張在葛迪臣公園觀看愛華頓對保頓的門票。透過互聯網﹐我選上了球員後備席後面的一個座位。是第一排。雖然我知道﹐在欣賞球賽那方面來看﹐那絕對不是什麼好座位。太低﹐太靠近球場了。只是﹐我希望能夠拿得多點球員簽名而已。我有點懶﹐我不希望太早在球場外等候球員來臨。幾年前﹐首次入場支持愛華頓的時候﹐球場保安便指示過我在那兒等候。去年﹐因為太晚來到球場﹐球員早已走入了更衣室聽候領導指示。

可是﹐今天下午﹐工作正如火如荼之際﹐突然收到一個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是愛華頓票房部撥過來的。

利物浦市裡面﹐最討人厭的﹐除了是那支穿紅色球衣的球隊外﹐就是那些人的口音。他們叫自己的語言作SCOUCER。老實說﹐我從來都以為﹐那是一種比起中文而言﹐較為接近英語的語言罷了。這個講法﹐其實也得到許多英國人同意。一些住在倫敦的就說過﹐利物浦人講的不是英語。

一輪擾嚷後﹐我終於搞得明白他的意思。原來﹐因為我選擇的座位屬於家庭座位。我一個成年人是不可以買的。除非我會帶一個孩子同行。

只是﹐我買票的時候﹐你們沒有阻止我買一張成人票啊﹗我抗議道。雖然我知道那的而且確是家庭區。

所以﹐我現在便撥個電話給你﹐跟你轉換一個座位。這是我聽到的回覆。一番熱身後﹐我總算能夠跟這個利物浦人溝通。

於是﹐我要坐高一層。位置是比較好的。因為價錢也貴了一點。不過﹐為了支持自己喜愛的球隊﹐我在所不計。可是﹐那也就表示﹐我要早點到球場外等候球員到達。

同時候﹐我問自己﹐未知道幾時能夠坐在那些家庭區裡呢﹖

Monday, March 08, 2010

那天﹐在酒館裡看到愛華頓打敗曼聯﹐我高興得喊到差點失掉了聲音。我立即不斷撥電話跟人報這個喜訊的同時﹐也不斷收到其他朋友﹑同事傳送過來的恭賀短訊。突然間﹐忙得過不弈樂乎。

其中﹐有些是紅魔鬼的擁躉。他們都承認愛華頓表現的很出色﹐絕對應該贏得那場比賽。

那完全不是虛話。我跟他們回覆說﹐我終於看到我們有機會重拾八十年代的稱霸英國的光芒。能夠連續兩個星期在落後一球的情形下﹐反勝聯賽榜頭兩名的球隊﹐怎能不是開始重新稱霸英國﹑甚至歐洲的徵兆﹖

不過﹐果然不是。

五天後﹐我們便在歐洲比賽出局。是給一支在葡萄牙聯賽僅僅排第四的球隊擊敗。

可能都看到球隊近來表現的確很好﹐大家都變得雄心勃勃。酒館裡擠滿了人在觀看球賽。都是擁護愛華頓的。老實說﹐在都柏林﹐碰上支持愛華頓的﹐並不是什麼特別出奇的事情。只是﹐擠滿了酒館觀看球賽﹐卻是另外一回事。四年來﹐我在酒館裡都屬於少數。

明顯地﹐看罷球賽後﹐大家都特別失望。畢竟﹐賽前的期望實在太高。

我當然也很失望。失望﹐因為表現得實在很差。

最近幾個星期﹐我們可以表現得很好﹐同時候﹐也可以表現得很差。那一個晚上﹐是最差的。因為整個九十分鐘裡面﹐從來沒有一分鐘能夠算作合格。

就是因為可以表現得很差﹐我們錯過了所有可以贏得錦標的機會﹐獲得參加明年歐洲比賽的機會。

因為一個很不濟的上半場﹐我們在足總杯給伯明翰淘汰﹔因為不曉得利用多打一個人的優勢﹐我們在聯賽敗走利物浦﹔因為差得不可以再差的表現﹐我們再次在葡萄牙首都敗陣。

一個星期裡面﹐我體驗到天堂和地獄。

為了在地獄裡拯救自己﹐我決定冒著領事館未及更新得了我那本護照的危險﹐跑到網上買下愛華頓三月第二場主場的比賽。我會坐在第一排。球隊後備席後面。

Sunday, March 07, 2010

那天晚上﹐因為剛讀畢《TO KILL A MOCKINGBIRD》﹐心裡有點納悶﹐便翻翻那堆影碟﹐看看有什麼電影教人提得起勁兒。結果﹐我再次選來《AN EDUCATION》。

這是我第五次看這部英國電影罷。我實在已經LOST COUNTING。自去年秋天起﹐《AN EDUCATION》一直是我最喜歡的電影。百看不厭。在電影院裡﹐當那些工作人員名單正徐徐在銀幕上昇上來﹐我實在有衝動跑去票房﹐買張票立即重看一遍。

我迷戀這部電影。我迷戀得已經開始懂得背誦裡面的對白。

我也越來越喜歡電影裡面的音樂。尤其喜歡《SOUS LE CIEL DE PARIS》與《SUR LES QUAIS DU VIEUX PARIS》這兩首歌。要我做一個中文翻譯﹐我的答案會是﹕《巴黎星空》和《老巴黎碼頭》。





還記得﹐電影上畫後首天﹐《泰晤士報》的影評寫道﹕「假如CAREY MULLIGAN未能憑JENNY這個角色奪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我將吃掉自己那頂帽子。」

時光飛逝﹐原來﹐已經到了奧斯卡週末。

我當然也希望英國女演員再次揚威荷李活。況且﹐CAREY MULLIGAN實在演得太好。我喜歡《AN EDUCATION》﹐很大程度也是因為這一位英國女演員。我甚至因為她﹐把KIERA KNIGHTLEY趕到了我最喜歡的女演員的第二位。

只是﹐似乎我未能願望成真。《泰晤士報》那位影評人也要吃掉自己那頂帽子了。

畢竟﹐美國人不會容許英國人連續兩年在奧斯卡揚威。莫忘記﹐那是美國人的地方。那是美國人的遊戲。正如CAREY MULLIGAN能夠在BAFTA獲得最佳女主角一樣﹐我也相信SANDRA BULLOCK會是站在臺上講謝詞的那一位。

要怪﹐便只好怪去年有一部其實不大好看的英國電影《SLUMDOG MILLIONAIRE》﹐獲得無數獎項。那部改編小說《Q&A》的電影不大好看﹐是相比起《AN EDUCATION》而言。

我已經不期望《AN EDUCATION》能夠奪得最佳電影。畢竟﹐便是在BAFTA﹐他們也頒了給美國電影《THE HURT LOCKER》。

電影還未在愛爾蘭上畫﹐未敢說不喜歡。只是﹐未能看見自己迷戀的電影獲得獎項﹐始終有點失望。

當然﹐話也得說回來﹐其實只要不是《AVATAR》獲得最佳電影﹐我已經很開心。我真的很不喜歡那一部其實跟《THE LAST SAMURAI》一樣的電影。

Friday, March 05, 2010

那天﹐在住所裡放了大島渚的《絞死刑》。聖誕回港渡假時﹐買了一大堆這個日本導演的作品的影碟。這是其中一張。

我沒有看畢整部電影。放了大概半個小時後﹐我換上了英國廣播公司出品的《審訊》。是改編卡夫卡那部同名名著的電影。是四年前首次往布拉格旅遊時買下來的。一直放在架上。我實在忍受不了大島渚那個故事裡面的無稽。

故事說﹐一個朝鮮人因為在日本強姦殺人﹐給判了寰首死刑。執行的方式﹐是現代化的。

從前﹐寰首死刑的意思是勒死囚犯。KEN FOLLETT那部給視為近六十年來最受歡迎的英國小說《地球之柱》(THE PILLARS OF THE EARTH)便有描述。要囚犯活活勒死,未免太過殘忍。於是﹐到了二十世紀﹐英國人便決定替絞刑來一次改革。他們改用活門讓囚犯下墜而扯斷脊骨。這樣子﹐劊子手沒有直接殺人﹐在技術上﹐是利用囚犯的體重,在地心吸力作用下殺人,而且以「不見血」為專業境界。

電影裡面的那個寰首死刑就是如此的一個活門技術。雖然按照一切日本國內的手續執行﹐可是過了二十分鐘後﹐囚犯依然有著脈搏﹐未曾死去。所有執事官員變得有點不知所措﹐都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重新執行﹐就要弄醒那個死囚。死囚醒過來後﹐卻喪失了記憶﹐什麼也記不起來﹐包括自己犯過的罪。官員覺得死刑不能如此執行﹐因為囚犯在死前對自己的罪行一無所知﹐這樣子絞死了他﹐就跟殺人無異。於是﹐他們設法子要那個死囚恢復記憶。至少﹐記得自己強姦殺人。

無稽﹐因為我不能相信日本人會如此大意。在我所認識﹐明治維新後﹐日本應該跟英國越來越相像。大家都是島國﹐都有一套傳統道德架構﹐國民性格受到一定壓抑﹐虛偽而深藏城府﹐缺乏安全感而一度成為海軍強國﹐都有一種偏離正常規律的孤僻氣質﹐自成世界﹐頑固得別有打算之間﹐卻又自得其樂﹐是一種輕微無害的心裡變態﹐變態得一切芝麻綠荳的事情也給視為一門精冷的科學處理。

所以﹐我不相信﹐日本那些執事官員會如此兒戲地對待絞死刑。兒戲﹐不是他們那些教死囚恢復記憶的法子﹔兒戲﹐是因為絞死不了那個死囚。莫忘記﹐在英國﹐有一本小書,叫做《絞刑手冊》(A HANDBOOK OF HANGING)。作者是英國退休外交家杜夫(CHARLES DUFF)。

許多年前﹐陶傑便介紹過這一本書。

他說﹐書中不但詳述執行死刑過程﹐還把繩索和體重的計算詳列成圖表﹐把絞刑的科學和藝術﹐研究得很精深。絞死人﹐原來是有方程式的。那是按照囚犯的體重﹐計算繩索的長度,以及讓囚犯踏空活門之後下墜的高度。因為囚犯的身型肥瘦不一樣,繩子的長度也不一樣,讓囚犯下墜多高,也不一樣。執行之前須由劊子手進囚室,為死囚量度體重和體高,然後計算該如何使用工料。

方程式算錯了,懸墜的力度不夠,囚犯活活勒死,太過殘忍;但預留的繩子和活門下的空間太長,墜力太猛,又會把頭扯斷。怎樣一墜就拉斷脊骨,發出清脆的聲音,像剪掉電線一樣,讓囚犯一瞬間就一片漆黑而斷氣,對於劊子手的專業尊嚴是很大的挑戰。劊子手畫出一張圖表:一個一百五十二磅的死囚,需要八呎長度的繩索和空間,以此為標準,每重七磅,再加兩吋,因此活門底下那個密室,至少要有十五呎高,以備死囚是一個近三百磅的肥佬。但身高還要和體重比例。特別矮胖的,還要看頸子長短粗幼,以便把繩索的長度再減幾吋。

這就是英國。一切都是如此嚴謹。怎能想像中國人會有這樣的研究﹖尤其在共產黨帶領底下。何解現代中國的死刑都是簡單野蠻的槍斃﹐或者可以如此解釋。

因為知道有那一本書﹐因為知道日本的去亞洲化﹐因為知道日本人對英國人的惺惺相識﹐所以﹐覺得故事著實無稽。

反而《審訊》裡面的那一切﹐包括那些兒戲的逮捕﹑法庭和審訊﹐都變得很可信。畢竟﹐那是一個極權社會。

Thursday, March 04, 2010

當然﹐早就聽過《等待果沱》這個名字。畢竟﹐那是人類歷史上其中一部最重要劇作。只是﹐跟許多出名作品一樣 - 或書﹑或電影﹑或話劇 - 到了這一個年紀﹐還是沒有機會欣賞一遍。實在冤枉了許多青春。要知道﹐人生在世﹐只匆匆數十載。我們能夠有幾多青春﹖這多少跟我在香港長大有關罷。

只是﹐話也得說回來。有些作品﹐沒有一些人生歷練﹐是不能夠好好感受的。莎士比亞的《暴風雨》﹐就是陶傑常常舉的一個例子。我想﹐《等待果沱》也屬於這一類罷。

起初﹐我的確是這樣以為。

農曆新年﹐到了倫敦去。見也有一段時間沒有到過劇院﹐便決定看一部賀歲。其實﹐觀看賀歲片﹐是自小就養成這個習慣。以前年三十﹐吃過團年飯﹐便會跟父母到電影院去﹐然後在到年宵市場逛一個圈﹐吃過夜宵才回家睡覺。搬到歐洲生活後﹐這也沒有改變。去年﹐看的是《SLUMDOG MILLIONAIRE》。前年呢﹖是《JUNO》嗎﹖記不起了。

只是﹐今年有點特別。因為我們去的不是電影院﹐而是劇院。看的﹐就是《等待果沱》。是IAN MCKELLEN飾演ESTRAGON﹑ROGER REES飾演VLADIMIR的那個製作。去年夏天﹐他們曾在都柏林上演過一段短時間。錯過了﹐結果還是要在英國首都欣賞。

老實說﹐是猶疑了一會兒才決定買票子的。

怕它太ART HOUSE。很記得人家這樣說這一部SAMUEL BECKETT的名作﹕「在《等待果沱》裡﹐什麼也沒有發生。共兩次。」(In Waiting for Godot, nothing happens, twice.)

也怕它太過黑色﹐不大適合賀歲。

不過﹐見網上預售﹐高價票有半價優惠﹔況且﹐如何黑色﹐總比《A SINGLE MAN》適合賀歲罷﹖前GUCCI設計師TOM FORD的首部電影﹐是近來我最想看的一部。那是改編ISHERWOOD的同名小說。故事是一個同性戀男人如何面對伴侶的突然離開人世。不是說「在《等待果沱》裡﹐什麼也沒有發生。共兩次」嗎﹖無論如何﹐總不會比談及死亡更黑色罷﹖於是﹐便買下了年初一日場的票。

結果﹐我喜歡上了這一部劇作。

無疑是有點ART HOUSE - 一個男人在另一個男人的頸項套上一個繩圈﹐把他當作狗看待﹐已經很ART HOUSE。不過﹐ART HOUSE得來﹐裡面的笑話也的確很難教人不發笑。那些笑話逗得人不斷發笑的同時﹐也教人不斷思考那許多許多的問題。

從來﹐一件偉大藝術作品﹐都是雅俗共賞的。

Wednesday, March 03, 2010

我喜歡跑劇院。

這是在歐洲生活四年後養成的習慣。奈何﹐愛爾蘭首都不是經常有很吸引人的製作公演。於是﹐每次到倫敦﹐不到劇院走一趟﹐身子總是有點不自在。

早陣子﹐我在此寫道﹕「我知道﹐就是這樣的生活﹐我愛英國。」那是過農曆年前的最後一篇罷。那天﹐我談到讀書﹐便回憶起陶傑許多年前的一句說話。他警告香港人道﹕「除閣下的嗜好與十七歲在畫報上徵友時無異﹕愛對大海沉思﹑獨自欣賞日落﹑追尋煙雨中的康橋﹐以及在火爐邊細讀《小婦人》與《咆哮山莊》﹐否則英國絕對是閣下的人間地獄。」

我肯定﹐英國不會是我的地獄。因我還有愛華頓 - 有天﹐我搬到英國後﹐我將立即購買愛華頓的季票。縱然﹐隔個週末都要從倫敦乘火車北上利物浦看球賽。

和英國首都西區那些劇院。我預計得到﹐我會每個星期到劇院一次。因為不再局限在週末那些場次﹐票價也會比較便宜。

我的確愛上了跑劇院。於是﹐聖誕回港渡假的時候﹐我也欣賞了兩部劇。是詹瑞文導演的《潮性辦公室》和焦緩實驗劇團的《江青和她的丈夫們》。從前﹐還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生活時﹐我每年才會到劇場一次。

其實﹐返到都柏林後﹐便想寫一寫這兩部劇。只是﹐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總是忘掉了。

兩個月過去了﹐我終於記起來。記起來﹐是因為我想寫一寫剛剛在倫敦看過的那場《等待果沱》 - 是IAN MCKELLEN飾演ESTRAGON﹑ROGER REES飾演VLADIMIR的那個製作。去年夏天﹐他們曾在都柏林上演過一段短時間。錯過了﹐結果還是要在英國首都欣賞。

說回那兩部香港製作罷。雖然已經過了兩個月。

《潮性辦公室》是要一看的﹐只要在香港這個地方上過班的﹐都一定會有共鳴﹔至於《江青和她的丈夫們》﹐他們也該早落了畫﹐真的不看也罷。我後悔浪費了一個在香港的夜晚。

兩者的分別﹐完全是演員的表現。

當然﹐《潮性辦公室》裡面的角色始終比較容易掌握﹐都是生活裡碰上的人物﹐所以﹐縱然臺上四個都是沒有許多演出經驗的演員﹐他們都能夠把香港一個又一個辦公室活生生地搬到舞台上面。我喜歡上了那個叫韋羅莎的演員。演出完畢後﹐我竟然跑了去要她在場刊上簽了一個名字。

《江青和她的丈夫們》﹐顧名思義﹐角色就是江青﹐和她從民國時代到共產中國的那四位情人。包括毛澤東。要演出這些角色﹐不得不多點書﹐培養那種自然滲出來的知識份子氣味。臨急抱佛腳情形底下﹐多啃點那些人物的傳記﹐或者還能勉強過關。可惜﹐在那種拜金的現實氛圍下﹐香港演員又怎肯花上自己的寶貴時間﹐留在家裡讀書﹐研究一下角色﹐讓自己投入一下角色﹖於是﹐在臺下﹐我看到的﹐是一個又一個生硬地背誦著臺詞的香港人。要不是我不斷提醒自己劇名﹐我真的不知道原來他們在飾演江青和毛澤東。

對香港演員而言﹐《江青和她的丈夫們》是太深奧了。結果﹐浪費了在香港公開演出這套內地禁劇的黃金機會。要知道﹐在中國社會裡頭﹐就只有香港還可以有這樣的機會。

Tuesday, March 02, 2010

談到更新護照﹐原來那是一件頗麻煩的事情。

說麻煩﹐都是照片的問題。

因為早知道護照快要到期﹐所以在香港渡聖誕的時候﹐有天空閒﹐便跑了到照相館拍一輯護照相﹐好方便返到都柏林的時候申請。

雖云是有點空閒﹐只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一間照相館。似乎﹐在科技日益進步底下﹐這已經是一門沒有前景的生意。一入到鋪﹐我們便說要拍護照相。他們當然要問清楚是申請什麼護照。畢竟﹐每個國家的要求都有點不同。知道是英國的後﹐攝影師便立即轉換背景顏色﹐再沒有說什麼﹐便要我們坐好﹐連續拍了兩張﹐供我們選擇。給了錢後﹐十分鐘便有一打護照相。

那天﹐終於跑到都柏林英國領事館的網頁﹐下載更新護照的表格。希望復活節旅行時可以有本新護照同行。我想﹐到外地去﹐護照有效期至少半年。

網頁裡﹐除了更新護照的表格外﹐當然還有填寫那張表格需知。另外﹐還有一份照片規格要求。沒有理由不把所有下載下來罷。始終﹐領事館給了大家一個警告﹕為免影響更新護照時間﹐請細讀填寫表格需知﹐和確保照片合符規格。

和確保照片合符規格。

一打開那份厚厚的照片規格要求﹐我知道﹐我那一打在香港拍的護照相﹐完全不適合。完全不符合規格。

背景顏色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只要是淺淡的便成。不符合的﹐是不能夠笑和不能夠佩戴眼鏡的這兩個規定。他們解釋說﹐不能夠笑﹐因為笑會影響臉部肌肉﹐使整塊臉變了形﹔不能夠佩戴眼鏡﹐因為眼鏡會遮掩了一部份的臉。

於是﹐農曆新年到倫敦去的時候﹐便順便再拍一輯護照相。英國的攝影師總不可能不清楚自己國家護照照片的規定罷。

妹妹見要求如此嚴格﹐便也拿了她那一輯給那個攝影師看看﹐問問是否合格。那個祖籍日本的攝影師一看﹐便搖頭連說不成。

為了生意﹐他當然會說不成。於是﹐我便問他照片有什麼不妥的地方。要知道﹐妹妹那輯沒有帶眼鏡﹐也沒有太多笑容。大小形狀﹐跟這位攝影師跟我拍的完全一樣。他立即指道﹕「這一小撮頭髮遮掩了眼眉。」

那些錢是值得給他賺的。同時候﹐我實在替我在香港花的感到不值。拍了一打垃圾。

Monday, March 01, 2010

搬到歐洲生活後﹐幾乎每一個月﹐假如不是更頻密﹐都會離開愛爾蘭﹐到附近其他國家走走。

當然﹐到得最多的﹐是英國。

也的確只是英國。我竟然還未到過蘇格蘭和威爾詩。那天﹐讀了報紙介紹蘇格蘭高地(HIGHLAND)那條火車線後﹐我便立即忍不住手跑到RYANAIR網頁﹐查查到愛丁堡的機票。原來﹐除了CORNWALL外﹐大不烈顛帝國裡面還有景色教人如此震撼的地方。妹妹當然立即笑我大鄉里。她說﹐枉你自稱熱愛英國﹐竟然跟許多無知的香港人一樣﹐以為英國除了倫敦外﹐再沒有其他地方值得一遊。這個島國上面﹐其實有許多許多地方都值得我們花點時間小住。

雖然正式成為英國公民已經十八年﹐老實說﹐對於這個香港以前的宗主國﹐我認識不算太多。首次踏足這個國家﹐還是六年前的事情。那年到葡萄牙觀看歐洲國家杯決賽 - 希臘對主辦國﹐途經倫敦轉機。

可能早已讀過許多陶傑的文章﹐我跟英國也算是一見鐘情。縱然她一早便願意在我們望著九七回歸﹐感到極度無奈的時候﹐無條件地接受我成為她的公民。我想﹐決定離開香港﹐搬到歐洲生活的種籽﹐在我首次踏足英國的土地時﹐已經撒到我的心田。

其實﹐那次到英國去﹐真的來去匆匆。合起來﹐勉強算做有三天罷。做的事情沒有太多。到過的地方也沒有太多。最記得的﹐是終於能夠雙手執起一份《泰晤士報》來讀。雖然那時候我已是《金融時報》的讀者﹐不過﹐讀著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感覺完全不一樣。畢竟﹐那是一份多元化報紙。財經只是一部份。況且﹐《金融時報》是香港市面唯一一份值得一讀的報紙。

那天﹐坐在咖啡店裡讀著讀著﹐我想﹐假如能夠每天讀一份如此出色的報紙﹐實在太幸福了。眾所週知﹐我是一個沒有報紙便不能過活的人。直到現在﹐我還記得買我生平首份《泰晤士報》的那間CORNER SHOP。

我是這樣愛上英國的罷。

不過﹐縱然我是如此愛英國﹐這個島國上面﹐我的確還有許多地方沒有到過。像妹妹的母校﹑像陶傑的母校﹑像姨母的家鄉﹑像那個我幾乎會渡過我的青蔥歲月的外島。當然﹐還有CORNWALL和HIGHLAND。和愛丁堡。

我的確有點羞愧。

只是﹐正在查機票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是時候更新那本護照。

於是﹐這個三月﹐我將要留在愛爾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