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鐘響了﹐我如常一手拍掉它的聲音﹐然後像小孩子般﹐心裡開始從一數起。我習慣了在鬧鐘響後多在床上輾轉五至十分鐘。曾經讀過一個報導說﹐調查發現懶床有益健康。之後﹐我便把鬧鐘響鬧時間調早。我不是一個盲目相信外電花絮的人。是從來就認為懶床是一種幸福的表現。不用怕上班遲到﹐不用怕趕不上DEADLINE﹐假如這樣都不是幸福﹐怎樣才算是幸福呢﹖那個報導只CONSOLIDATE了我的想法。
懶床時﹐我想起剛才的情景。望著床邊妹妹送我的那個EVERTON OFFICIAL 2006CALENDER﹐我想今天是一個美妙的星期四罷﹖
也不枉我半夜爬出暖暖的被窩﹗JAMES BEATTIE迎接MIKEL ARTETA開出的角球﹐力壓STEVEN GERRAD頂入了致勝的一球。1-0﹐EVERTON. 這樣簡單的一幕﹐就足以讓我樂上半個月﹗
整個GOODISON PARK 震動起來了﹗站在電視機面前﹐隨著人群的歡呼﹐我也跳起舞來。明知是深夜﹐我也繼續大擂大鳴﹐因為我要向所有人說﹐我是愛華頓的球迷﹗積弱多年﹐能夠連續兩年主場殺退同市宿敵﹐當然是A REMARKABLE ACHIEVEMENT﹗
我想著該如何向那班LIVERPOOL FANS示威。忽然﹐我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然後又有另一件。一件又一件。一件又一件。我發覺我的視線開始有點模糊。我的興奮開始冷卻。我開始從回憶中的回憶裡走回實實在在的世界。
昨天晚上﹐我看過BBC PRIME的MURDER IN MIND後﹐便回到睡房。因為怕再一次感受BOXING DAY那晚的失望﹐緊握著鬧鐘﹐呆想片刻後﹐我決定不刻意在凌晨弄醒自己。一切隨遇而安罷﹗
讀著黃碧雲那些鴉片般的文字﹐我迷迷糊糊地墮進了那個預設的迷幻境界。
不知在哪個時候﹐我是醒個過來的。我記得﹐我竟然能夠清醒地把掉在床上的那本小說合上﹐放回床邊﹐關了燈﹐才再次進入那個疑幻疑真的世界。那時是什麼時候呢﹖倒沒有一絲印象。
為什麼硬要知道那是什麼時候﹖只要能夠在飄滿鴉片煙的空氣裡沉醉﹐為什麼還要知道時間﹖於是﹐我一直在漫天輕煙的世界裡跳舞﹐直至天明﹐直至鬧鐘響起。
幸福的時光不會讓你逗留太久。當心數到三百﹐我知道是時候起床。
推開房門﹐見到父親。互相說了聲早後﹐他未有再說什麼。我的心已冷了一截。坐在馬桶上﹐聽著電臺晨早節目主持報告凌晨時分的足球比賽戰果﹐我就發了瘋﹐嚷著說要吸一口大麻。
THE SEASON IS STILL YOUNG罷﹖我一邊點煙一邊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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