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5, 2005

成為BLOGGER﹐也是最近的事情。

看到身邊的朋友寫得這樣興奮﹐自己都有點心癢癢。於是﹐胡亂地在一個網頁登記了﹐並胡亂地把心中雜亂無章的想法 放了在INTERNET上面﹐讓懂得我的人跟不懂得我的人﹐開始了解我這一個既INTERESTING又不INTERESTING的生物。

我是一個PROTECTIONIST。

頭一次﹐寫完了自己的日記才上網去BLOG﹐感覺不到有什麼難度。因為那些我自以為敏感的MATERIAL都經已放了在私人日記簿裡面。我不喜歡一稿兩投﹐所以剩下的材料根本不用費心篩選﹐差不多都可以全部放到網上去。問題只在於自己的中文打字速度是否快得過周公APPROACHED我的VELOCITY。我想它們的DIRECTION都是一樣的罷。 (我還記得SCALAR跟VECTOR的分別。)

第二次﹐我知道難處了﹗

那一天﹐凌晨才回到家﹐洗過澡﹐還未從書架拿出日記簿。因為要趕著更換FANTASY BASKETBALL 球隊的出賽陣容﹐匆匆到網路上跑去。既然上了網﹐不如就先BLOG它一BLOG。不過﹐難題出來了﹕我究竟BLOG些什麼呢﹖

我始終未敢搪開胸膛﹐任由全世界對我解剖和研究。因為我怕有一天有人會在我面前﹐抽出一些陳年往事來鞭撻我這殘弱的身軀。我不介意你鞭打我的屍身﹐不過我極介意你抽打我那還有生命的軀殼。也許﹐你會以為我太自負。THOSE WHO READ MY BLOG ARE THOSE WHO KNOW ME WELL. THEY DO NOT READ MY BLOG BECAUSE THEY DO NOT KNOW ME. THEY DO NOT DARE TO KNOW WHO I AM. INTERNET的好處就是任何人都可以知道你幹過什麼﹐它的壞處也就是它會讓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知道我想過什麼﹐寫過什麼﹐幹過什麼﹗這對於一個PROTECTIONIST來說是太危險了。今天﹐你不認識我。他朝你一定會認識我。I AM THE MAN WHO IS GOING TO BE FAMOUS嘛。所以﹐我只好把那些自以為敏感的MATERIAL都放在私人日記簿裡面。有時候﹐我甚至會把那些牢騷寄給那些我以為應該讀到那些牢騷的PARTICULAR READER(S)手裡。當然﹐那些人要想些什麼﹐要幹些什麼﹐我都控制不了。PROTECTIONIST也有TAKE RISK的時候ALTHOUGH IT IS A VERY RARE MOMENT。

聖誕節的早上﹐未有什麼事情辦。開了電視﹐看到一部想不到這樣好看的電影。知道戲名﹐還以為是一部垃圾港產片。

原來我錯了。裡面的對白實在很值得再三回味。

片子叫做廢柴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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