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08, 2011

林大小姐說,自返回香港生活後,我變得很爆燥。還幸爆燥的舉動未波及到她。因為她是一個我在返回香港前已經認識的女人。

爆燥,不過是對回到香港後遇到的人和事很不滿。像假裝睡覺不曉讓座予孕婦的大男人。像懂得清洗自己飯盒卻不懂之後清理昇盆的同事。像到處都是食字(其實錯別字百出)的海報廣告。像一個毫無用處的政府。還有許多、許多、許多。

從前,我認識的香港不是這個樣子的。

或者,那是我以前對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認識不深。不過,我更相信,那是因為我離開過,知道世界可以有另一個版本,所以,經常找到可以跟現在遇到的人和事做比較。我不是說外面的世界比香港美好得多——我在愛爾蘭的時候,便時常跟人訴說香港人的效率與變通能力——只是,香港這個彈丸之地的確有許多需要學習別人的地方。

在都柏林生活時,我當然需要經常跟不同政府官員開會。因為我幹的這一行,政府幾乎是唯一的客人。香港外國如是。只是,我從來沒有動過氣。我承認,某程度上,跟我英語差有關系——聽不出別人的冷嘲熱諷,感受不到別人的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回到香港未及半年,不下數次我在跟那些公務員開會時動氣。

我知道,我不該動氣。但看到那些才開會便要教你知道我們工程顧問不過是他們政府養活的狗的公務員,我按不住自己的怒火。因為我不甘示弱,所以會議裏經常擦出火花。

那天,開會過後,跟公務員裏其中一個異數聊天。她是我其中一個項目的對頭人。每次跟政府其他部門商議事情,她當然也要出席。所以,我每次動氣,她都在場。她跟我說,你實在不可能入政府工作。不然,兩天內,你必給人激得爆血管死。

我笑著道,這個道理難道我不曉得?畢業的時候,還曾想過加入政府。只是,打滾了幾年後,我有點慶幸政府當年沒有相中我。

話雖如此,聽畢那話,我記起每次動氣後,林大小姐跟我說的話。我真的知道,我不該如此輕易動氣,我該好好控制一下自己的怒火。因為有些人根本就不值得我們為他動氣、發怒,傷了自己身體,壞了自己前途。

我是明白的。我知道,我是明白的。早陣子讀《麥田捕手》,讀到了那句The mark of the im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die nobly for a cause, while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live humbly for one後,我摺起了那一頁。

只不過,明白跟做得到可是兩碼子的事情。因為我還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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