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那天﹐你說﹐你喜歡到沙灘。因為你喜歡在沙灘上拾貝。

聽著你那興奮的聲音﹐看著你床頭上的珍藏﹐我想起了這一首新詩。或者﹐是這一首新詩自然地湧上我的心頭。

每晨﹐你採貝於﹐沙灘潮落
我便跟著﹐採你巧小的足跡
每夕﹐你歸來﹐歸自沙灘汐止
濛濛霧中﹐乃見你渺渺回眸
那時﹐我們將相遇
相遇﹐如兩朵雲無聲的撞擊
欣然而冷漠......

這也是鄭愁予的作品。寫於一九五九年。就叫做《採貝》。收錄於《採貝集》裡面。

亦是中學三年級的時候﹐歷史課老師教我們認識的許多篇裡面的其中一首。其中一首我很喜歡的。

那時候﹐望著校園外面那燦爛的陽光﹐我的思潮便隨著詩人的行雲流水﹐飄到了未來的美麗世界。

我想到碰上了一個收集貝殼的女孩。一個喜歡赤腳在沙灘上拾貝的漂亮女生。

從那時候起﹐我便知道﹐我們將會相遇。無聲地相遇。很急﹑很速﹐但一切都來得又是如此般自然﹐自然得如藍藍天空上兩朵白雲的撞擊。

手執著老師分發給我們的那張油印紙﹐我默默地跟自己﹐也就是跟未來的那一個你﹐許下了一個承諾。我跟自己說﹐那天自然無聲地碰上你後﹐我將要告訴你﹐我不會採你巧小的足跡﹐因為我將握著你的小手﹐赤著腳﹐帶你走我們以後那一段漫長的幸福人生路。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新詩裡面﹐我喜歡的詩人是鄭愁予。打從初中的時候開始。是中學三年級。

我不知道所謂改革後現在香港的教育制度變得如何﹐在我們那個時候﹐鄭愁予不會是教科書裡面會提及的作家﹐他的作品當然也就也不會收錄在教科書裡面。是太新了罷。我指的﹐是年紀。在我上學堂的日子﹐中文課程裡面容許我們認識的作者﹐最年青的叫徐志摩﹑叫聞一多﹑叫巴金﹑叫朱志清。鄭愁予﹐才在一九三三年出生﹐是另外一代了。況且﹐他作品的題材﹐對那些所謂教育學者來說﹐是太新潮了點。我們的中文課程根本容不下。

所以﹐教我認識鄭愁予這位抒情詩人的﹐不是我的中文科老師﹐而是我的歷史科老師。是世界歷史﹐不是中國歷史。仿彿只有把目光投放到中國以外的世界﹐我們方能替了無生氣的世界帶來一點點新鮮的空氣。畢竟﹐在四面圍牆底下﹐我們吸到的永遠只能是從別人鼻子裡噴出來﹐屬於幾個世紀以前的空氣。

已經不記得是什麼原因。有一天﹐當我們在課堂裡討論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帶出來的不同思想時﹐老師談到了中國語文的新詩。於是﹐他談到週末逛書店時碰上的一本詩集。他說﹐他喜歡得不得了﹐巴不得立即要跟我們分享。

過了幾天﹐再上歷史課的時候﹐老師果然跟我們分發了一張油印紙。上面印上了這一首詩﹕

我打江南走過
那等在季節裡的容顏如蓮花的開落

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
你底心入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響﹐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緊掩

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
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

就是這一首短短的新詩﹐教我喜歡了鄭愁予這一個名字。後來﹐方知道《錯誤》是詩人的成名作。

可能見我們都讀得很興奮﹐以後的歷史課裡﹐老師便不斷帶領我們在鄭愁予的世界裡遊走﹐忘掉了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運動﹐以至兩次世界大戰﹐更遑論冷戰。我們從JOHN LOCKE﹑伏爾泰的理想國度﹐跳到了「綜合了古典與現代的美﹐融合中國與西方的真﹐最鎮靜﹐最恆久」的現代詩的世界。這一個星期﹐我們到了那個屬於熱帶﹑屬於青春的國度的小小的島﹔下一個星期我們便會從海上歸來﹐帶回航海的二十二顆星。老師說﹐要多讓我們認識好的現代情詩。

那天﹐在書店裡翻著詩人那本詩選集﹐是志文的出版。心裡一邊默默念著《小小的島》﹑《如霧起時》﹐一邊回想著以前那一段青蔥歲月。我發覺﹐原來我已經記不起我那一本在臺北買回來的《鄭愁予詩選集》放在哪兒。

其實﹐我又怎會記不起﹖不過﹐是時候另外買一本了。因為我不打算尋回以前失掉了的那一本。既然我已經找到了一本新的﹐印刷也比較精美的。

Monday, September 28, 2009

我喜歡買書。甚至到了有點病態的地步。

每次到書店逛﹐無論是專程去找一本書﹐還是只不過找個地方等候別人而已﹐離開的時候﹐我都要有點收穫方能感到滿意。或者﹐是滿足。

我是幾乎要每天都要逛一趟書店 - 我經常以為﹐那是因為我暗地裡以丘世文為目標。雖然﹐我知道自己的能力跟這位香港大學的師兄相差很遠。畢竟﹐我是回歸後方畢業的那一代大學生。那是垃圾的代名詞。

我不是說我不喜歡讀書。年紀越大﹐越曉得自己知識不足﹐所以越喜歡讀書﹐希望能夠補追回以前年青的時候浪費掉的時間﹐認識得到早許多年前已經要學懂的事情。不過﹐縱然如此﹐我還是得承認﹐我是喜歡買書多過讀書。

I SHOP THEREFORE I AM。這是我很同意的說話。林大小姐當然很喜歡我也是這句說話的信徒。雖然我們SHOP的東西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其實又有什麼分別﹖

所以﹐月初返到香港渡假的時候﹐我又怎能不到以前經常閒逛的那些樓上書店走走﹖很久沒有留意華文書的消息。除了知道王迪詩已經出版了第二冊《蘭開夏道》。

那天﹐一個平常人也在上班的下午﹐我獨自跑到了銅鑼灣的那間樂文書店。

我發現自己竟然對那些新出版的書沒有多大興趣。那些放在當眼處的書﹐才看過書名和作者後﹐我已經沒有心思打算拿起來翻一翻。或者除了龍應臺那本講1949年的作品。

教我有興趣的﹐還是以前的作品。

離開那間書店的時候﹐我帶走的是鄭愁予的一本詩集和白先勇的《臺北人》。

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最近﹐在火車上﹐老是碰到有人在讀《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似乎﹐那是一部很精彩的小說。否則﹐怎會有這麼多人一起讀著一本書﹖反而﹐未見到有人在讀DAN BROWN那部最新的作品。不過﹐倒是經常在書店裡看到人手裡拿著《遺失符號》﹐排隊等候給錢。

那天﹐好奇心驅使下﹐從書店的書架上拿了下來翻翻。其實﹐也不能說是翻﹐我只不過讀了封面上的一些介紹而已。

原來﹐那是一部翻譯小說。原著來自瑞典。去年﹐獲得了最佳犯罪小說的獎項。

我倒有興趣看看這部所謂最佳犯罪小說有何過人地方。只是﹐一看到是翻譯小說﹐便好像失去了許多興趣似的﹐立即放回到架上去。是好待以後很有很有興趣的時候才拿來翻一翻罷。

很奇怪的﹐從來﹐我都是如此看翻譯小說。

所以﹐PAULO COELHO的《煉金術師》﹐我還是幾個星期前才從書店買回家讀。許多許多年前﹐當我還會讀《明報》的時候﹐我便在石琪的影評裡面知道了這一部大家都叫好的小說。我記得﹐那香港最後一位影評人說道﹐《煉金術師》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小說。

很多次﹐在書店碰上了﹐我都想過買下來。不過﹐每一次﹐我都最後放回書架上去。

直到月初從香港渡假回來都柏林後的那個星期天。

那天﹐突然很想買一本小說。是因為剛讀畢KAZUO ISHIGURO的《我們都是孤兒》﹐要找另一本消閒罷。也許﹐是其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原因。

就是看到那本《煉金術師》後﹐便拿了下來翻讀﹐然後買了回家﹐繼續讀下去。

就是這樣子﹐我總是錯過許多很好的書。許多不是用華文﹐或英文寫成的書。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兩年前﹐他因為跟政府處於敵對局面﹐被當權著強行拉進了監獄。這樣的事情﹐只要這個世界還有一個獨裁政府存在﹐依然無日無之。所以﹐當從報紙上知道他給鎖進了監獄後﹐我並不感到奇怪。

我奇怪的﹐是那一位曾被他打敗﹑被他奪去了世界第一的死對頭﹐竟然沒有理會週邊政治環境﹐抽空到監獄探望。他帶了一本弈棋雜誌同行﹐打算送給這位永遠的敵人﹐好讓這位得罪了當權著的罪犯在監獄裡有點消遣節目。

我說的﹐是近代兩大棋王﹕卡波夫和卡詩巴羅夫。在一九八五年﹐年僅二十二歲的卡詩巴羅夫挑戰成功﹐取代了卡波夫﹐成為新一代的棋王。自此以後﹐卡波夫也沒有辦法擊敗卡詩巴羅夫﹐重奪世界第一這個稱號。其實﹐是再沒有人能夠打敗卡詩巴羅夫。能夠贏得這個棋王的﹐只有那一部叫做「深藍」的超級電腦。

當然﹐這個說法有點魯莽。因為現今棋王已經再不是這位敢於當眾挑戰普京的俄羅斯人。不過﹐在我心裡面﹐卡詩巴羅夫是永遠的棋王。正如森柏斯永遠是我的世界第一男子網球員一樣。

或者﹐有點不一樣。因為﹐某程度上﹐卡詩巴羅夫永遠是我的棋王﹐跟我中學以後再沒有留意弈棋的消息很有關係。我根本再沒有留意誰是棋王。因為《明報》再沒有在星期天的體育版刊載弈棋的新聞。那是香港這個小島上面唯一一份會報導世界弈棋消息的華文報紙。我是從那兒學懂國際象棋。

早幾天﹐如常買了份《泰晤士報》才跳上火車上班去﹐知道了這兩個死對頭將會在西班牙華倫西亞再次對弈十二盤。同時候﹐我也再次重溫了這兩個俄羅斯人的決鬥歷史。

早在卡詩巴羅夫成為世界棋王前一年﹐他們已經在棋王挑戰賽相遇。九盤後﹐三十三歲的卡波夫領先4-0。比賽規則是﹐哪一個先贏得六盤將成為棋王。當時﹐大家都以為才二十一歲的卡詩巴羅夫還未成氣候。豈料﹐之後十七盤都無法分勝負。接下來﹐卡詩巴羅夫更追至5-3的局面。不過﹐就在這個時候﹐國際棋會宣佈終止比賽﹐因為比賽太緊張﹐兩人的健康都出現了問題。

從來﹐卡波夫都是代表頑固的蘇聯守舊派﹔卡詩巴羅夫則是改革派。那時候﹐他們在棋盤上的對決﹐給許多人看作做蘇聯政治舞台的縮影。碰巧﹐卡詩巴羅夫的冒起﹐跟戈爾巴喬夫掌權﹐的確有著時間上的吻合。

現在﹐蘇聯已經成為一個歷史名詞﹐他們兩人還依然能夠對弈﹐有點世事如棋之概罷。

可惜﹐香港再沒有一份華文報紙會對此有興趣報導。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財大氣便粗。於是﹐曼城整隊球員﹐包括那一個領隊﹐都越來越惹人討厭。

的確﹐這一隊給中東油王相中的英國球隊在剛過去了的暑假﹐花了超過100M英鎊來收購球員。便是在早幾年經濟大放異彩的時候﹐這個轉會費的數字也非常駭人。不過﹐更駭人的其實是這對球隊每個月支給球員的薪金。在過去十二個月﹐他們已經用上近350M英鎊。他們的球員又怎會不是財大了﹖

當然﹐財大未必一定氣粗。只是﹐我在曼城球員裡面看不到一個能夠證明「財大未必一定氣粗」這個說法。

不好說那個從愛華頓轉投的醜八怪後衛。因為我不能確保我會中立持平。

從前﹐我以為WAYNE ROONEY替曼聯作客葛迪臣公園建功後﹐在愛華頓球員面前親吻那個紅魔鬼會章﹐已經是一個很叫人反感的行為。想不到金錢的確會叫人做出一些比之更令人生厭的事情。

上星期﹐那個ADEBAYOR射入阿仙奴大門後﹐竟然跑了整個球場﹐從這一邊廂跑到另外一邊廂﹐來向專程從倫敦北上曼徹詩特支持球隊的球迷慶祝示威。這一位非洲球員是在北倫敦球會阿仙奴成名的。今年暑假才轉投曼城。在比賽期間﹐他甚至起腳嘗試踐踏阿仙奴球員的臉。我不明白他怎能踏得下去。畢竟﹐大家曾經共事一主。曼城贏了那場比賽後﹐他們的領隊竟然會走出來為自己的球員辯護﹐說不明白ADEBAYOR有什麼做錯了的地方。

那天起﹐我知道﹐他們是BAD WINNERS。

剛過去了那個週末﹐他們作客曼聯。雖然花上了大筆金錢來改善防守﹐只是守衛依然多翻犯錯﹐於是﹐給同市的球隊擊敗。輸3-4。他們的球員又上了頭條。兩次替曼城扳平的CRAIG BELLAMY竟然揮拳打曼聯的球迷。雖然那位球迷衝入了球場裡面。比賽完畢﹐他們的領隊投訴球證補時過多﹐讓曼聯有足夠時間射入致勝一球。他大聲呼喊﹕我們遭打劫。

《泰晤士報》可能看不過眼﹐於是﹐逐分逐秒來分析為何球證會多補了本來要補的時間﹐以證明曼聯的入球完全合乎例書﹐同時也否定曼城大聲但無理的疾呼投訴。

原來﹐他們也是BAD LOSERS。

他們怎能不惹人討厭﹖

Monday, September 21, 2009

從前﹐我是不會逛畫廊﹑藝術館之類的地方。因為嫌悶。不過﹐在歐洲生活接近四年後﹐一切起了根本的變化。包括我對藝術的看法。

我喜歡上了逛畫廊﹑藝術館。從都柏林﹐到倫敦﹑到巴黎﹑到佛羅倫詩﹑到馬德里﹐再到紐約。

在英國首都﹐我可以整天躲在TATE MODERN裡面﹐埋頭研究每一件作品﹐抄寫筆記﹔到法國首都旅遊的時候﹐我會首先留意羅浮宮﹑大小皇宮等地方有什麼特別展出﹐方再決定要到什麼地方遊逛﹔在翡冷翠﹐我會願意在烈日當空下﹐乖乖地排在那條不知道已經轉了幾多個圈的人龍後面﹐等候進入GALLERIA DEGLI UFFIZI﹔我其實很大喜歡西班牙人那個首都城市﹐不過﹐那始終是世界上欣賞GOYA那些誘人的深沉黑色最佳的城市 - 我是在馬德里愛上了這一位西班牙畫家﹔我發現上次留在紐約的時候太短﹐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只能夠花一天在MAMO裡頭。

這一切﹐都是從搬到歐洲生活開始。在歐洲﹐藝術文化就是在生活裡頭﹐就是滲入了在空氣裡面﹐教人不經不意地開始喜歡欣賞﹐然後開始學習欣賞﹐最後懂得欣賞。

於是﹐月初回香港渡假的時候﹐在一個炎熱的週末下午﹐我握著林大小姐的小手﹐走到了文化中心旁的香港藝術館去。

原來是要給入場費。雖然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可是﹐英國人沒有讓自己的德政溜進這一個中國人的城市。在英國﹐除了要欣賞參觀那些不定期展覽外﹐所有藝術館﹑博物館都是免費入場﹐仿彿生怕大家會因為經濟原因﹐容許自己忘掉老祖宗﹐讓文化失傳﹐敗壞了自己民族的瑰麗遺產。

不過﹐當一個民族只以金錢來衡量成功﹐用銅臭驅走本來好好混進了在大氣裡面的文化氣息後﹐便是掛上免費這個招牌﹐確實已經不能招徠自家人回眸一顧。何必還要做這一門註定蝕本的生意﹖畢竟﹐一切還是以賺得幾多來劃分成功和失敗 - 賺不了錢的﹐固然是失敗﹐賺得少﹐也是同樣類別。

香港藝術館裡冷清清的﹐跟其他大城市裡面那些人山人海的藝術館截然不同﹐似乎可以如此理解。

因為是如此鬼影叢叢的冷清清﹐所以很容易便給我們找到了藝術館自行聘請的那個講粵語的導遊。我以為﹐學習欣賞中國畫當然要用中國人的文字。始終﹐基於文化差別﹐中國人的東西是不能夠完完本本地用西方文字來表達 - 西方文化裡面根本沒有那一種概念。像水墨畫中的氣。氣本來就是研究中國文化的關鍵。氣,是道家的入門。舞劍講劍氣,燒菜講鑊氣,風水講地氣,文章講文氣,連中醫把脈,兩隻手指扼住手腕,也聲稱感受到病人體內的一股寒氣。中國水墨對於氣韻的捕捉是形擬的哲學層次,西方人受耶教的聖經和物理學的影響,永遠無從領略。陶傑的教導﹐我總是惦記在心。

那個導遊﹐是一位中年男人﹐正在跟一對中年夫婦介紹一幅字畫。那是明代的作品。

那位導遊提到了蠶頭遊絲。我聽得有點不明白。因為我不同意書法家是隨意按著一時喜惡﹐胡亂舞弄筆杆﹐任意輕按落力。我問﹐書法家會否因為字詞意思來決定用墨多少﹐以表達當中刻劃的意境。

那位導遊白了我一眼﹐仿彿是嫌我多事好問。他有點不耐煩地用著家長的口吻回答說﹐根本不會有你所講的那回事。他講得如此斬釘截鐵﹐像人大對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解釋一樣﹐我當然不服。正要開口反駮﹐便聽到另外那位中年婦人嚷著道﹐其實這根本就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

什麼叫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這四年在歐洲的生活﹐我成為了一個忠實的《泰晤士報》讀者。同時間﹐我學曉了一個道理﹕無論是如何雞毛蒜皮﹐也有開壇辯論的價值。因為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況且﹐只有不斷辯論﹐無知的人民才能夠學懂如何邏輯地思考。回歸後﹐香港這個小島問題叢生﹐很大原因是因為經常要以和諧為目標。

我當然又要發表我的偉論。想不到會是在藝術館發表這樣政治不正確的意見。突然覺得手心一痛。是林大小姐用力捏了一下。我望著她那張悄臉。她沒有開聲﹐不過﹐我已經聽到她心裡面的那句說話﹕這兒已經不是英國的殖民地﹐更加不是英國。這兒是回歸中國後的香港啊﹗如此勞氣也徒然。還可能惹上麻煩。況且﹐這根本就不是適當的地方。

我怕林大小姐擔心﹐也怕她為難﹐便把口裡面那篇演講辭吞回肚子裡去﹐繼續細心聆聽那位導遊的講解。

接下來﹐他提到用紙。我又記起了陶傑許多年前一篇談到保存中國畫的文章。裡面大意說﹐名畫收藏,中國畫已經黯然退出舞台。首先是宣紙裱裝,經不起亂世浮生的奔波,難於保藏,不像西洋畫,有紮實的畫框和修復方式,連第二次世界大戰,希特拉搜掠羅浮宮的珍藏,在火車上日夜運送,戰後也全部追回,沒有一幅受損。

我正想跟這個打理藝術館的人開始討論這個話題。因為他應該是一個合適的人。在香港這座中西交融的城市裡的藝術館上班﹐總會對中國畫﹑西洋畫的收藏有獨到理解罷。當那位導遊介紹完那張字畫宣紙﹐正要帶我們四個參觀藝術館的人到另一件展品的時候﹐我便不識趣地問﹐究竟明代的畫家還有什麼畫具材料可以選擇﹖

可能以為經過那位中年婦人一聲叫嚷﹐我會怕了發問﹐聽到我這個問題﹐我看到那位導遊臉上有點意外之情。他隨口數了幾樣後﹐我便很自然地追問下去﹐那麼一個畫家會怎樣選擇用上什麼畫具材料呢﹖

「沒有什麼特別考慮。都是一己喜惡而已。」那位中年導遊冷冷地回答道。望著他那有點惡毒的表情﹐我知道﹐他不會是一個合適的人去討論藏畫這個大問題。於是﹐我便識趣地跟著林大小姐離開那個小小的導賞團﹐跟隨著其他外國遊客自行欣賞研究其他展品。

我其實是一個好學的人。對於有興趣的事情﹐我會很用心學習。那天晚上﹐回到家後﹐便從書櫃裡找來幾本陶傑的書。我記得﹐有幾篇談論中國畫的文章。從前﹐我是沒有興趣讀的文章。我以為﹐這個曾旅居英倫十六年的中國人﹐對中國畫很有認識。畢竟﹐他的母親來自書畫世家。便是沒有用心研究﹐耳濡目染下﹐也能略懂一二﹐足夠教我茅塞頓開。

他寫道﹕中國畫家程十髮是碩果僅存的最後傳人之一吧。程十髮的畫有許多小聰明,其「阿Q正傳一百零八插圖」更是活用了電影的鏡頭語言,橫嶺側峰,角度豐富多姿,是水墨人物中的極品。但不知何故,程氏比起張大千的雄奇、傅抱石的深婉,令人覺得帶點上海人的滑頭味。這就是中國繪畫藝術的神奇之處了。西洋畫除了上帝殿堂級的極品,如米開安基羅和達芬奇,可以看出畫家的人格性靈,一般作品與畫家的性格無關。但中國畫不同。張大千的潑墨不拘小節,性格像彌勒佛。黃君璧的瀑布,氣魄很大,但晚年略兼千篇一律,看看他的履歷,怪不得,後來避走台灣,成為蔣夫人的宮廷畫師。中國畫的筆墨水氣或淋漓,或富泰,或拘謹、或斂穩,畫家的性情,一看就看得出來。

他又寫道﹕中國水墨比西洋油畫,其氣孕生意境,中國畫講求「意在筆先」,道理一點也不高深:就像廚房炒菜,中國菜的食譜煮一味小鮮,講求「鹽少許、油少許、醬油少許」,這「少許」兩字,全憑不同的廚子心意估量,你抓一小把,我放一小匙,這就像中國畫家「意在筆先」,炒一道好菜,配料所謂「少許」,就是意了。中國人炒菜講求「意在鍋先」,一隻火爆的熱鍋,滿廚濃煙,爆破一鍋青葱,菜肉一把摜進去,配料幾十樣,隨意灑放,炒出來的菜就是一碟藝術品了。鬼佬的菜譜,醬油、糖、鹽,非要分量明確不可,幾多克,多少茶匙,說得清清楚楚。但如果繪畫和烹飪一樣,同是藝術,配料和菜式的物理定量,豈不是妨礙了創造嗎﹖

讀著讀著﹐我開始明白自己的無知。竟然從來不明白中國水墨跟西洋油畫的重大差別。「書法家隨意按著一時喜惡﹐胡亂舞弄筆杆﹐任意輕按落力」那不就是陶傑提及的「意在筆先」嗎﹖

我開始明白的同時﹐也開始不明白。我不明白﹐何解藝術館的那位導遊就不能如此教我這位對中國畫一竅不通的人茅塞頓開﹖要不是我有心學習﹐回家後依然會拿來一些書來讀﹐自行研究如何欣賞中國畫﹐我豈不是會給他和那位中年婦人嚇跑﹐以後不敢再觸碰自己民族的藝術﹖這還不特意﹐我可能還會錯以為自己的理論正確﹐跟其他不認識中國畫的人胡說八道﹐成為敗壞中華文化的罪魁之一﹖我真的不明白。

不過﹐話也得說回來。幸好﹐香港藝術館吸引不了年青人。沒有一個年青人會因此成為敗壞中華文化之途。善哉善哉。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前光華文化中心主任路平小姐在其一篇文章裡﹐有這樣的一句說話﹕「...少了隨性﹑少了即興﹐便少了單純的浪漫。」

這是我同意的。從來﹐浪漫都應該是不經意的。都不需要精心計算﹐也不需要刻意經營。所以﹐我經常以為﹐我是一個單純浪漫的人。因為我不喜歡事情早有安排。

早陣子﹐參加一位老友的婚宴﹐看到一切給安排得井井有條﹐秩序井然﹐我心裡面著實有點怕。怕的是什麼﹖我也一時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或者﹐就是怕把婚禮搞得如此實實際際﹐沒有太多錯誤的想像空間。畢竟﹐隨遇而安﹐方是我的座右銘。

提及的那篇文章﹐標題為《婚禮的冥思》﹐收錄在路平小姐最新的那本文集《香港已成往事》裡面。

文章裡﹐作者說﹐「一般來說﹐香港的婚禮充滿人間的煙火。在酒店擺酒的中式婚宴﹐從請柬到賓客﹐處處需要準備的功夫。一場周全的婚禮﹐牽涉了太多事物性的工作......提醒我們婚禮本來是兩個家庭﹑或者是兩個家族的事。正因為婚禮這麼瑣碎實際﹐婚宴才更像個分水嶺﹕婚禮同時意味著棄守﹐對於浪漫的棄守﹐就好像聽著婚姻誓言總有莫名的衝動﹐同時卻有某種悲涼﹕愛到天涯海角﹐愛到天荒地老﹐TILL DEATH DO US APART﹐直到死亡讓他們分開。」

讀了這一段文字後﹐我好像有所領會。我竟然老是記著這一段說話。

月初﹐在香港的時候﹐那位新婚的老友撥冗跟我見了一面。我們談了許多事情。突然間﹐我想起袋子裡帶著了路平小姐那本文集﹐便嚷著要跟那位老友唸一唸那一段文字。可是﹐可能因為才剛在書店買回來關係﹐竟然一時間找不到那篇文章﹐也就找不到那一段文字。

老友說﹕「也不急在一時。以後找到才跟我說亦不晚。」我知道﹐他其實怕我讀得興起﹐停不了口。從來﹐我都是一個愛發表理論的人。包括自己的理論和別人的理論。

於是﹐當終於給我找到後﹐便決定在此抄下那段本來要在香港在老友面前說的話。

也記起了另一位剛剛結了婚的老友的說話﹕「每一個人也有其理想的婚禮。那包括你自己的父母﹐和你將來的外父﹑外母。無奈地﹐每個人的理想婚禮卻又不盡相同。」

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九月初的時候﹐再返回了香港一趟。是今年的第二次。自搬到歐洲生活後﹐從未試過一年之內回港渡假超過一次。這一年﹐二零零九年﹐當然是特別的一年。在這樣一個特別的年份裡﹐做了這樣一件教自己起初也有點詫異的事情﹐也不算是太過份罷﹖

如期說二零零九年是一個特別的年份﹐更特別的該是這一年的九月九日。因為那是「零九零九零九」。

中國人最喜歡講意頭。於是﹐在這樣的一個三條九的日子裡﹐許多人都決定跟自己的另一半拉埋天窗。取其長長久久之意。其實﹐說穿了﹐那又不過是商人的心思。都是MARKETING的技倆。我常以為﹐只要肯花心思﹐動動腦筋﹐任何一個日子都有其特別的意義﹐都適合做任何事情。包括結婚。一切都只看如何包裝罷了。

在這樣的想法底下﹐在零九年九月九日結婚﹐又顯得沒有什麼心思了。因為太容易去為這個日子想出一個意思來。

不過﹐自己在今年第二次返回香港﹐其實還不是為了跟那一個特別的人去渡零九年九月九日。

我沒有刻意去替這一個日子找一個意思。因為根本沒有這個需要。九月九日﹐從來都是一個特別的日子。是那位貌美如花的天仙駕臨大地的紀念日。只不過因為碰上了是二零零九年﹐這個本來就很特別的日子﹐變得更加的不平凡。

因為零九年是一個很特別的年份。

Thursday, September 03, 2009

我同意這是偷。

當一個只能當英國國家隊後備的後衛也能夠賣得到二千四百萬英鎊﹐一個同樣當打﹑已經代表了荷蘭國家隊四十次的後衛竟然只需要七百萬英鎊﹐這不是偷是什麼﹖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DAVID MOYES如何能夠說服得了對方在這樣低廉的價錢底下出售。

當然﹐那一個英國國家隊後備已經證明得了能夠在超級聯賽立足 - 他只不過沒有能力在國家隊裡擔正罷了﹔而這一個荷蘭後衛還需要時間適應體力化的英國超級聯賽。難道這適應問題就值一千七百萬英鎊﹖

再看其他球會的轉會。MICHAEL TURNER從HULL CITY轉到SUNDERLAND﹐要一千二百萬英鎊。可能是我無知﹐不過﹐要不是在夏天的時候﹐這個球員的名字跟愛華頓連上過一會兒﹐我真的對他一無所知。縱然他是HULL CITY過去兩年的最佳球員。畢竟﹐那只是HULL CITY。而TURNER先生也不是什麼國家隊的成員。

於是﹐還是那一句﹕只需要七百萬英鎊便簽得下JOHNNY HEITINGA﹐這不是偷是什麼﹖

在網上找到一些這位荷蘭後衛的片段。希望他今年能夠在球場跟愛華頓的球迷一起如此慶祝。



(按﹕回港渡假﹐此欄暫停一會兒。)

Tuesday, September 01, 2009

喜歡《À BOUT DE SOUFFLE》這部電影﹐還有一個原因。一個很男人的原因。因為女主角漂亮。

是JEAN SEABERG。一個美國女生。一個英年早逝的美人兒。許多時候﹐漂亮的明星的人生都是短暫的。當然﹐這也可能因為他們的生命短暫﹐所以大家都只看得到他們漂亮的地方﹐只記得他們漂亮的地方﹐因而錯覺地以為漂亮的明星的人生都是短暫的。

一個星期後﹐我再次跑到電影中心去。也是高達的作品。是《VIVRE SA VIE》。

這一次﹐女主角是ANNA KARINA。就是導演自己的妻子。亦即是高達的電影裡經常擔正做女主角的那一個美麗法國女人。

Vivre Sa Vie


那是一個女生為了生活﹐出賣自己肉體的故事。最後﹐因為誤交壞人﹐連自己的生命也出賣掉。

提到在巴黎當妓女﹐便想起另一部法國電影《BELLE DU JOUR》。一樣是漂亮女主角。是嘉芙蓮丹露。

究竟要在法國首都當上一個妓女﹐是否必定要美麗得不可方物﹖是否要漂亮得不像一個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