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2, 2008

都從主人家那兒聽到消息﹐於是﹐接二連三地都有朋友在電郵裡寫道﹕「你未能出席他們的婚禮﹐實在有點可惜。」

無疑﹐我曾打算明年五月尾﹑六月初再回香港一趟。那是為了慶祝父親大壽。同時﹐也好出席一些天安門大屠殺二十週年的紀念活動。那年﹐中國共產黨以屠殺百姓的方式﹐慶賀父親生辰。直至現在﹐我還記得那年慶祝父親生日的那頓晚飯。相信﹐父親一樣不能忘掉那一個生辰。

知道我有那樣的打算﹐朋友半遷就下﹐選定了五月尾成家立室。老實說﹐他倆倒在很早時候已經跟我約定﹐要我做伴郎。我記得﹐是零七年的那個農曆新年。差不多是兩年前的事。那天﹐我在倫敦。剛和妹妹在皇朝飲完茶﹐便收到他們跟我拜年的電話﹐也就知道了他們的喜訊。

我答應做伴郎。因為這是理想當然的事情。便是他們不邀請﹐我也會毛遂自荐。有誰比我更適合擔任那個角色﹖他倆也應該想不到第二人選。

除了他們自己﹐我該是唯一一個親眼目睹他們從朋友變成戀人的整個過程的人。況且﹐他們兩個都是我的好朋友。

可是﹐上月的時候﹐我卻正式推掉了他們的邀請。因為我未必會在那個時候返回香港。母親已經決定在歐洲替父親慶祝六十大壽。母親說﹕「你父親本來就不是一個喜歡鋪張的人。他經常提及到波蘭走走﹐不如﹐就旅行慶祝生日好了。他會更歡喜。」我當然知道﹐父親更開心的﹐其實是到德國和比利時。尤其經常聽到兩個兒女對他說﹐那兩個國家的啤酒如何價廉物美﹐那兩個國家的酒館的啤酒可能會多達百多款。

於是﹐我實在不大可能在五月尾的時候返回香港一趟。總不能放一個月甚至更長的假罷。

我老了。我會把家庭放在最前頭。讓朋友排在家庭之前﹐是年青人方有資格做的事。我不再年輕。

前幾星期﹐在公司收到老友的電郵。她辦妥了香港家裡的事情後﹐已經返回英國。心情當然依然很難過。這不難理解。始終﹐有些傷口是不能結焦的。時間無疑會衝淡內心的悲傷﹐不過﹐偶然無可避免地會感到陣痛。

原來﹐她也讀了我早前的一篇文章。她在電郵裡寫道﹕「文中所擇錄的那句句子﹐完全是我的感受。」那天﹐我想起了許多年前在報紙裡讀過的一段說話﹕「失去了男朋友﹐我們可以再找另外一個﹔失去了妻子﹐我們也可以再娶另外一個﹔失去了孩子﹐我們也還可以再生幾個。唯獨是父母﹐失去了﹐就永遠都不能再得到另外一個。」

當我們一天一天老去﹐的確有些事情都要無可避免地發生。正如只要太陽從東邊升起來﹐大地上的一切就無可避免地得到她的照耀。都躲不了。都逃不掉。

所以﹐我再沒有資格讓朋友排在家庭前面。因為轉眼間﹐我也到了一個要忘掉自己生辰的年紀。

我知道﹐我那兩個好朋友會明白我所想的。

況且﹐這不是什麼難以明白的事。其實﹐沒有什麼事情比這更加容易理解。只是﹐很多時候﹐我們都是要上了一把年紀﹐才真正曉得這其中的道理。

2 comments:

The Sweet Piscean said...

這真是個令人兩難的決定...
希望你的友會明白呢!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indeed not really a dilemma. just because i'm not that yo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