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09, 2009

雖然是經過了這許多年﹐阿富汗原來還是跟從前給塔利班統治的時候﹐沒有幾多改變。

當塔利班統治著這個多災多難的國家的時候﹐阿富汗女人是完全沒有一丁點地位。

她們要穿上那件叫做「BURKA」的所謂傳統衣服。那是一件完全遮蓋女人身體的衣服。從頭到腳趾。整塊臉都藏在那一大塊布後面﹐雙眼只能通過前面的那塊近乎密封的鐵網看這個世界。

假如沒有男性親戚陪同﹐她們都不能隨便離開住所。所有女孩子不能夠上學﹔所有女人都不能在住所以外的地方工作。曾經有一段時間(是一九九七年)﹐甚至所有阿富汗醫院都不能替女人治病。

無論如何﹐那是一個不可能想像的事情。當那個塔利班政府給美國推翻後﹐大家以為阿富汗女人終於得到解脫。

原來﹐大家都錯了。

最近﹐為了得到國內什葉派的支持﹐好讓他贏得八月的選舉﹐現任阿富汗總統卡拉其便修改國家法律﹐把那些塔利班式的法律重新引入到這一個從來都是多災多難的國家。其中﹐有以下這一些教人詫異得張開了口不能發出聲音﹕

第二十七條 - 女孩子一來經﹐便屬於成人﹐能夠合法成婚。

第一百三十二條 - 除非丈夫遠行未返或躺病在床﹐妻子必須至少每四個晚上便要跟丈夫行床﹐並每次都要有正常合理反應。

第一百三十三條 - 丈夫有權停止妻子任何非穆斯林的行為。沒有丈夫在旁﹐妻子都不能離開住所。

第一百七十七條 - 妻子必須服從丈夫﹐並且需要隨時準備跟丈夫行床。

現在是什麼世紀了﹖我們這些住在阿富汗以外的人﹐究竟能夠做些什麼來拯救那些受苦受難的女人﹖

是我想得太多了嗎﹖

我忽然想起了去年新鮮人在這裡關於香港和中國的幾篇留言。我想假如他讀了我今天這一篇﹐他又會問﹕我們是否真正了解阿富汗的真正情形﹖這是否阿富汗女人需要我們做的事情﹖

2 comments:

小巫 said...

看到這句"每次都要有正常合理反應".....忍不住大笑...當然笑裡也有憐憫心,也慶幸我生於香港.....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小巫,

in fact, it's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 a report in The Times. In the report, it was said that "the wife is bound to give positive response".

true. and luckily myself need not be forced to observe the law, which is harsh to women and at the same time on men as well, al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