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0, 2008

這個月﹐未有如常每天在這個跟人共享的天地裡談談自己對週圍事物的看法。回望一下﹐原來才登了六篇。當然﹐那不是因為沒有什麼值得一談的事情。(沒有事情是不值得一談的。這是在搬到歐洲生活後學懂的道理。)不過﹐由於一點幸福的私人原因﹐實在沒有辦法抽空寫寫東西。

這篇該是今年最後一篇了。聖誕外遊美國關係﹐這個天地要到明年初才會回復正常。

昨天晚上﹐電視臺又再重播《LOVE ACTUALLY》。(這該是每年聖誕必放的其中一部電影。)於是﹐便決定用此作零八年TOFFEELAND的終結篇。

X FACTOR終於塵埃落定。我喜歡的參賽者又再一次未能奪冠。(DIANA VICKERS在半準決賽給淘汰了。)

冠軍是ALEX BURKE。她其實三年前已經參加了。(就是那個半紅半黑的SHANE WARD參加的那一年﹐就是大紅大紫的LEONA LEWIS參加的前一年。)可是﹐給評判之一的WESTLIFE經理人在初賽最後階段踢走﹐未能入圍。不過﹐皇天不負有心人﹐今年在一致看好下﹐終於成為了X FACTOR歷史上第二個奪冠的女生。

也於是﹐如無意外﹐她的首張個人SINGLE將會成為今年聖誕第一。也於是﹐LEONARD COHEN的名曲又再次在英國街頭不斷奏起。(甚至上了《泰晤士報》的社評。)



願大家都有一個快樂的聖誕﹐無憂無慮的新年。

明年再見。

(下期兩週一聚是要錯過了。)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四次相聚。主題定為「禮物」。乃是讀與吃的心思。

我叫若馨﹐在英國蘭開夏郡出世﹐執的是英國公民護照。不過﹐母親經常提醒我﹐要我牢記著自己是中國人。

我記得﹐以前母親常說﹐總有一天她會帶我返北京。總有一天。印象中﹐每次提起要去那個遠東的國家﹐母親都會有點激動﹐紅起了鼻子﹐雙眼泛起一星星閃亮的淚光。看到母親那神情﹐我會立即跑去摟著她﹐用中文安慰她道﹕「既然媽媽這樣喜歡中國﹐待若馨將來儲夠了錢﹐便第一時間帶媽媽到中國旅行。你說好不好﹖」

那時候﹐我的確以為是家庭經濟問題﹐負擔不起遠東旅行的費用。因為我們整個家都是靠母親替報紙雜誌寫稿﹐一手撐起來的。有時候﹐還有些電視訪問﹐不過﹐次數著實不多﹐而且越來越少。曾經幾個月便有一﹑兩次﹔後來﹐則一年才得一﹑兩次﹐都是五﹑六月的時候。至於﹐她寫的是什麼﹐那時候﹐我真的一無所知。《泰晤士報》是她唯一讓我讀的報紙。小學開始﹐她便逼我每天讀報紙。可是﹐每次報社刊登了她的文章﹐她都會立即把整版撕掉﹐生怕我不小心讀了。

的而且確﹐我的家就只有我和母親兩口子。除了床頭那張跟母親在影樓拍下的照片外﹐我沒有見過我的父親。母親也很少在我面前提起。我的腦袋對「父親」這個名詞近乎沒有一點認識。記得小學有一天﹐老師問我父親的名字。我回答道﹐我的父親便是史密夫先生﹐引來全班大笑。那時候﹐我確實以為跟我們同住在一間房子的男人﹐就有另一個稱謂叫做「父親」。

知道我在學校鬧下這樣的一個笑話後﹐母親教訓我道﹕「若馨﹐你要記著﹐你姓林。是中國人。你的爸爸也是中國人。一個希望國家強大的勇敢中國人。因為趕不上那一班火車﹐給壞人捉了去﹐用槍打死。所以﹐你是再不能看得見他。不過﹐他在天之靈﹐必定會保祐我倆。至於史密夫先生﹐不過是收容我們兩母女的英國紳士。你不能胡亂跟人說﹐他就是你的爸爸。你也沒有什麼繼父。」

那天晚上﹐母親心情很壞﹐所以沒有到樓下燒飯。史密夫先生便敲門給我遞上些麵包。我不敢接。我隔著門縫悄悄對他說﹕「因為我闖了禍﹐弄得母親很傷心﹐所以﹐我要自己懲罰自己﹐不准自己吃晚餐。」我已經很細聲﹐不過﹐還是給母親聽到。她立即爬起床跑過來﹐接過史密夫先生的麵包﹐道了聲謝後﹐關上門﹐便抱著我痛哭起來。

後來﹐待我長大了些﹐母親便跟我多講一些以前她沒有跟我說過的故事。不過﹐總是零零碎碎。當中﹐也有許多留白的地方。

原來﹐我們是在一九八九年夏天從北京經香港來到英國。本來打算在倫敦住下來。是史密夫先生提議那時腹大便便的母親搬到曼徹詩特去。因為他的房子正有一間空餘的睡房。況且﹐好歹也算有個照應。史密夫先生曾在北京住過三年﹐是父親大學裡面的朋友。也是在八九年夏天決定搬回英國老家。對此﹐我當然沒有一絲印象。因為那時候我還住在母親的肚子裡面。母親是在那年聖誕前才產下我。

不用寫稿的時候﹐母親會拖著我到附近的公園散步。有天﹐躺在青翠的草地上﹐她哼起了一些古怪的旋律。母親說﹐那些都是中國傳統的兒歌民謠。是她兒時外祖母經常唱給她聽的歌。她輕輕用手指梳著我那頭烏黑的長髮﹐帶點感觸地道﹕「若馨﹐我多麼希望你能夠有一個無拘無束﹑毫無牽掛的童年。我實在不希望我們大人的事情﹐影響了你的成長。」我爬起身來﹐親了一親母親的臉﹐笑說﹕「媽媽﹐你放心好了。我現在不是一個很快樂的小孩子嗎﹖」然後﹐我便在草地上跳起舞來﹐用英文唱著那首我最喜歡的歌﹕「當我還小時,我問母親,我長大了會怎樣?我會美麗嗎?我會很有錢嗎?母親這樣告訴我:QUE SERA﹐SERA﹐將來怎樣,且由他吧,我們看不見將來,將來怎樣,且由他吧。」看著我的歌舞表演﹐母親笑得很燦爛。回家路上﹐我依然哼著那輕快的音樂。母親說﹕「自你懂性而來﹐你就只喜歡那些英國民謠。尤其是這一首。這也是好的。依我看﹐將來你做了母親﹐一定會教曉你的女兒唱這首歌。」我給她做了一個鬼臉道﹕「QUE SERA﹐SERA。」那是我首次想像自己做了一個母親。

要做一個母親﹐我當然只有想像的份兒。那年暑假過後﹐眼見班裡面一個又一個女生都開始長大﹐都開始有著女人的煩惱﹐我便越來越苦惱。因為我依然是一個小女孩。課餘時候﹐已經亭亭玉立的老友蘇姍便常跟我投訴做女人的壞處。我以為﹐她是找錯投訴對象。因為我倒很羨慕她可以受著胸圍的束縛。當然﹐還有每個月那些不方便的日子。有時候﹐我會趁母親不為意﹐偷偷試戴她的胸圍。有一次﹐給母親發現了。她摟著我道﹕「傻孩子﹐怎麼裝扮起大人來﹖你還未有這樣的需要啊﹗」聽到母親那溫婉的聲音﹐我立即控制不了自己﹐哭喪著臉道﹕「媽媽﹐我好像是長不大。我快十三歲了。班裡面就只有我......」我哭得再講不下去。母親一邊替我抹乾臉上的淚痕﹐一邊安慰我道﹕「孩子﹐你實在犯不著趕去長大。你應該好好珍惜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日子。因為以後還有蠻長的時候要你去受做女人的苦。」我把頭偎在母親的懷裡﹐輕輕的問﹕「難道你不怕我長不大嗎﹖」母親笑了起來。她柔柔地拍著我的背﹐替我脫下那個不稱身的胸圍後﹐道﹕「我為什麼要怕﹖難道怕你老是要吃我的奶不成﹖我的好孩子﹐你放心﹐你總會長大成人﹐然後好好照顧我這一個老媽子。別發傻了﹐我還有幾篇稿要趕著謄。」

母親真的毫不擔心我的身體。當週邊所有人都開始發現我完全不像一個快十五歲的女生時﹐她只是笑著道﹕「幹嗎你們硬要我的女兒快大不成﹖女孩子一長大﹐便是插了翅膀的小天使﹐再不喜歡待在家裡﹐聽媽媽講故事。況且﹐史密夫先生屋前的花園又太細小了﹐裝不下幾多個等候約會若馨逛街的男生。待我儲夠錢買了間大屋﹐我們的若馨就會立即長大成人。」

在人前﹐話雖這樣說﹐母親其實很明白我的不安。所以﹐她決定送我一個TRAINING BRA做生日禮物。我是這樣以為的。因為報紙是這樣寫。可是﹐我不知道她看上了什麼款式﹔我也不知道她打算幾時帶我去試戴。因為報紙沒有交代清楚。

上月﹐等候我放學的時候﹐母親在市內一間少女內衣店遭人開槍打死。《泰晤士報》引警察發言人的話說﹐凶器是中國大陸製點三五口徑自動手槍。動機未明﹐一切仍然在調查階段。他們不排除是因為言論開罪了別人。

是史密夫先生趕往學校的曲棍球場﹐把母親遇害的消息告訴我。我竟然沒有哭。便是在停屍間裡﹐我也沒有流過一滴淚。我知道﹐這實在有點古怪。我不斷努力嘗試﹐可是始終未能成功擠出一滴眼淚。我一邊氣憤地暗罵自己﹐一邊想辦法安慰自己﹕我不懂得哭﹐或者那是因為我的腦袋依然未能完全理解得到這是一件什麼樣的事情。於是﹐以後幾天﹐我只是不停的啃報紙﹑聽電視電臺廣播。不過﹐我依然未能哭得出來。原來﹐我的淚腺早已枯乾。

葬禮過後﹐回到住所﹐史密夫先生給我遞上了一疊又一疊手稿。那些中文的﹐我認得是母親的真跡。也有一些英文的。史密夫先生說﹐有部份是他協助翻譯過來﹐其餘都是母親的原稿。史密夫先生又跟我道﹐那些文稿全部都在世界各地的報章雜誌刊登過。是母親要他代保存下來的。不過﹐他覺得是時候轉交給我。

那天晚上﹐我挑著燈﹐坐在以前母親寫稿子的書桌上﹐讀著那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我首先選讀那些英文的。因為我會讀得比較快﹐也比較容易理解。細嚼著母親的文字﹐我竟然開始感受得到身體內中國人的血液在沸騰﹐我也開始有點明白以前母親那些說話的背後意思。只是﹐同時候﹐我也不明白﹐既然母親要我牢記著自己是中國人﹐何解她從來都不容許我讀她的作品。我真的很不明白。

今天早上﹐我如常七時起床梳洗﹐準備上學。爬起床的時候﹐我已經覺得身體有點古怪。我以為是著了點涼。在洗手間的時候﹐我赫然發現﹐在那純白色的內褲上﹐綻放了一朵鮮紅色的小玫瑰。我望著那一片片的花瓣﹐我興奮得很想大叫。然後﹐我便想起了母親﹐一切都卡在喉嚨裡﹐講不出話來。這本來是母親和女兒的秘密。因為這是每個女人一生裡面第一個重要日子。可惜﹐這個世界上﹐除了我自己外﹐已經再沒有一個人能夠跟我分享這一個秘密。

我脫下那條內褲﹐親了一下那朵小小的紅玫瑰﹐然後疊好把它放進一個細細的透明膠袋裡面。望著鏡中倒影﹐我跟自己說﹕「我要生一個中國人的孩子﹐然後要他接下外祖母遺留下來的棒子。」

今天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十五歲生辰。我想﹐這是母親在天之靈給我的一份生日禮物。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讀與吃。]

Saturday, December 13, 2008

早陣子﹐愛爾蘭足總安排了一場國際友誼賽﹐給國家隊做練習之用。他們邀請了波蘭來到都柏林。

九月的時候﹐當知道會有這樣的一場比賽﹐公司裡的一眾男生都嚷著要搞一個NIGHT OUT。我當然舉手舉腳贊成。自B決定環遊世界後﹐我們這班男生已經一段時間沒有搞過什麼活動。(星期五下班後到酒館把酒聊天當然不能算數。雖然B最出名的一個節目就是DARTRUN。那又是一個飲酒的節目。那是沿著都柏林那條叫做DART的火車線﹐從南到北﹐每個車站去一間酒館飲一品脫﹐誰最快完成﹐誰便贏得那一晚的獎項。)

當然﹐到球場看球賽﹐最後還是會變成一個飲酒的節目。始終﹐這個國家叫愛爾蘭。(這樣說﹐好像有點不妥。因為到球場觀看球賽﹐不過是一個出外飲酒的藉口。)

一個月又一個月的等。愛爾蘭足總始終未公佈售票詳情。可是﹐離開比賽日子還只得一個多星期。TICKETMASTER裡面﹐甚至沒有這一場比賽。

其實﹐嚴格來說﹐也不能講愛爾蘭足總沒有公佈售票詳情。因為他們的確在其網頁裡公佈了一些資料。那是為了在愛爾蘭生活的那些波蘭人。跟英國一樣﹐波蘭佔了愛爾蘭人口的很大比例。那幾個波蘭同事一邊讀著網頁上那些波蘭文﹐一邊替我們翻譯道﹕「這些票只供波蘭人購買。愛爾蘭人持有這些票﹐不能入場。」我立即笑道﹕「那麼﹐我這一個香港人又如何﹖」

因為講明愛爾蘭人不能手持那些票入場﹐所以我們也沒有購買。這次NIGHT OUT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加深公司裡面波蘭人和愛爾蘭人的鴻溝。假如他們不能坐在一起為各自國家吶喊打氣﹐便完全失去意義。於是﹐我們唯有繼續等下去。

終於﹐給我們等到公開售票的日子。可是﹐票價竟然是五十五塊。那不過是一場友誼賽。也就是練兵關係﹐愛爾蘭陣中沒有幾多個在頂級聯賽效力的球員。實在不能想像明年當意大利作客都柏林﹐角逐世界杯外圍賽出線權的時候的價錢。

假如大家都決定付五十五塊看一場友誼賽﹐我也是願意拿出來的。因為這一場比賽有點有趣。每天在公司裡﹐總是充斥著雙方互相叫囂的電郵。可是﹐最後因為沒有一個波蘭人願意付五十五塊入場﹐所以﹐這個節目是取消了。

可是﹐早就說過﹐到球場觀看球賽﹐不過是一個出外飲酒的藉口。很快﹐大家便決定那天下班後一起到酒館看球賽。

我老是嚷著我是中立的。其實﹐我心裡面還是希望波蘭能夠打破查帕東尼的不敗之身。算是少數民族團結一起的緣故罷。不過﹐那天上班﹐我還是在批上了一件綠色的外衣。因為J說﹐既然你沒有到過波蘭﹐你就應該要支持愛爾蘭。於是﹐我做了一個典型的香港人 - 牆頭草。

Thursday, December 11, 2008

眼看聖誕燈飾已經亮起﹐便想起了去年公司的那張禮券。應該差不多到期限﹐可裡面還有二十多塊餘額。於是﹐決定跟往年一樣﹐把那剩餘的金錢統統花在一些新書﹐或者一些書店減價永遠輪不到﹐而亦不是經常會在舊書店出現的書上面。去年﹐我便買了一堆劇本回家啃。

也許﹐我該說明一下那一張禮券。

那其實是一張儲值卡。是名符其實的儲值卡。只儲了某一個限額的金錢﹐或五十﹐或一百。聽說﹐最多的是二百。永遠不能增值。也不能提取現金。拿著那張禮券﹐便可以到那些認可的商店﹐當現金一樣使用來購物。不過﹐那是有期限的。就是一年。

我當然早決定了買些什麼書。就只差如何才能夠最有效地用完那張禮券裡面的二十多塊餘額 - 既能買下所有希望買下的書﹐也不用花上自己的一分一文。於是﹐上週末﹐我在都柏林市中心來了一次書店大巡遊。我的意思是﹐格價。

最後﹐我決定在「水石堂」花光那些餘額。因為那本《白老虎》(THE WHITE TIGER)以半價出售﹔同時候﹐我也找到了「人人出版社」出版的那本IRÈNE NÉMIROVSKY的短篇小說集。

上月﹐當公佈印度作家ARAVIND ADIGA的首部作品獲得了今年MAN BOOKER PRIZE後﹐《泰晤士報》便刊登了一篇對《白老虎》的介紹和分析。我覺得﹐那會是我的一杯茶。在書店翻過頭兩章後﹐我便把這本給選為2008年最佳英語小說的書﹐列入了我那個「要讀的書」的名單上。至於﹐第幾位﹐倒一時沒有考究。可因為正沉醉在《戰爭與和平》裡﹐實在不急于一時買下來﹐就讓它留在書店等我好了。況且﹐晚些時候﹐可能有幸能在舊書店碰上﹐價錢會便宜一點。

至於IRÈNE NÉMIROVSKY﹐則是早陣子讀了《紐約書評》才有興趣。在十一月號﹐J.M.COETZEE寫了一篇文章介紹這位最後死在奧思維辛集中營裡面的法國女作家。我當然曉得那本《SUITE FRANCAISE》。那是幾年來一直放在書店當眼處的小說。不過﹐我向來是個古怪的人。當大家都盛讚某一本書的時候﹐我會無知地扮作孤僻﹐避之則吉。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未讀過那部以二次大戰時期巴黎淪陷為背景的未完小說。可是﹐當讀了《紐約書評》那篇文章後﹐我對這位努力希望成為法國人的俄羅斯女人的一生很有興趣。也於是﹐閒逛書店的時候﹐我開始翻閱她的作品。我喜歡上了那部短篇《舞會》(LE BAL)。在「水石堂」﹐我找到了「人人出版社」出版的那部短篇小說集﹐收錄了《LE BAL》外﹐也有《DAVID GOLDER》﹑《SNOW IN AUTUMN》和《THE COURILOF AFFAIR》。一本書的價錢﹐是三本書加在一起的一半。(《LE BAL》和《SNOW IN AUTUMN》本身已是收錄在一起。)正符合經濟原則。

這兩本書《白老虎》和《IRÈNE NÉMIROVSKY短篇小說集》共二十六塊六毫五仙。我那張禮券的餘額則是二十三塊四毫五仙。我當然要多拿出三塊二出來﹐繳付那差價。因為褲袋裡沒有太多零錢﹐遞給售貨員那張禮券的同時﹐也遞上了兩個兩塊﹐道﹕「我這張卡裡面才得二十三塊四毫五仙。那差價我付現金好了。」

豈料﹐那位售貨員用他的愛爾蘭口音回答說﹕「這是不可以的。你這張卡裡面的餘額至少要等於我收銀機顯示的數目方有效用。」

「這兒不就是四塊嗎﹖就是來繳付那三塊二的差價。」

「那麼﹐你應該先給我這四塊。待我收好了﹐才再給我遞上那張禮券。」那位售貨員竟然有點氣地對我說﹕「我現在先收下你這四塊。然後﹐我再在你這張卡扣除二十二塊六毫五仙。」

「不﹗不﹗不﹗」我忙著道﹕「我要花光這張卡裡面的餘額。即是二十三塊四毫五仙。你得找回八毫給我。」

「啊﹗我已經計算妥當了。再不能改。」售貨員強忍著他的脾氣﹐給我送來一張收據和我那張禮券說﹕「多謝光臨。」

我望著那張收據﹐也忍著我的怒火﹐問道﹕「你是不是英國人﹖」

那位售貨員料不到我有此一問﹐愕然地回答道﹕「我是愛爾蘭人。」

我一邊離開﹐一邊道﹕「可是你很像LITTLE BRITAIN那些英國人。」

Monday, December 08, 2008

首次聽到「南水北調」這個名詞﹐是在大學二年級的夏天。

那年﹐學校首次跟三峽工程總公司合作﹐在長江三峽大壩工地宜昌﹐舉辦了一個為期兩個月的所謂參觀實習團。我們工程系的學生﹐到了二年級的暑假﹐便硬性給分派到政府工務部門﹑或者外面的私人公司去。美其名為「實習」﹐實際乃是為我們的師兄師姊提供一些廉價勞工﹐做一些公司裡沒有人願意做的工作。有見及此﹐雖然要自費參加﹐又沒有在香港實習領得到的薪金﹐我還是立即報名去長江三峽。畢竟﹐朝九晚五的生活﹐以後多的是﹐沒有必要提早體驗。那是我的最後一個暑假﹐無論如何我是不能白白浪費。我要在學校容許下﹐好好享受學生生活裡的最後一個夏天。

我果然沒有猜錯。那的確是一個美其名為「實習」的旅遊活動。在三峽工程總公司的安排下﹐我們到了許多許多長江三峽附近的地方去。當然﹐包括那些將要在水壩蓄水後給永久浸在水底的地方。像白帝城。

無疑﹐那是大學生活裡頭最開心的日子。跟一班老友到外地闖蕩﹐是最逍遙不過。(這句話說得有點魯莽。大學裡頭所認識的許多老友﹐其實都是在長江三峽時候才成為老友。)

因為美其名為「實習」﹐三峽工程總公司當然也給我們安排了一些課堂﹐好教我們這班香港學生多了解一下那個舉世矚目的三峽工程外﹐也對中國大陸的幾個水利工程有多點認識。其中一個就是「南水北調」。

顧名思義﹐那就是一個把南方的水調到去北面去的工程。實在點說﹐是把黃河水輸送到經常乾旱的北京去。他們說﹐因為國家經濟迅速發展﹐國家首都將要嚴重缺乏食水﹐影響以後的增長。把黃河水輸送到去北京﹐既可供應首都食水﹐也可以解決黃河氾濫的問題。實在是一舉兩得。

那時候﹐聽著那些國家水利﹑水文專家的介紹﹐縱然我的國語很不靈光﹐我也有點明白白先勇所謂的「浪漫思想」。

不過﹐離開長江三峽後﹐我再沒有興趣研究那個三峽工程。更加沒有接觸那個「南水北調」。我只知道﹐那都是為了解決一些人的問題﹐另外一些人要無可奈何地被逼離開自己的家園。或者﹐那就是所謂的雷鋒精神。

最近﹐再次想起「南水北調」這個名詞﹐因為愛爾蘭那個「西水東調」的工程正式進行廣泛資訊﹐收集全國市民對這項工程的意見。在這個同樣是為了解決首都缺水的問題的工程裡面﹐我的公司正是政府的顧問。

我們設了一個網頁http://www.watersupplyproject-dublinregion.ie/﹐讓大家多些了解這個工程﹐了解一下我們提出的那十條解決都柏林缺水問題的「西水東調」的路線。

也許﹐香港人都不大關心這個「西水東調」的工程。畢竟﹐愛爾蘭跟香港沒有什麼聯繫。不過﹐那的確是一個很精彩的網頁。便是為了看看這個島國那些美麗的景色﹐就值得到那個網頁逛一逛。

當然﹐我更希望大家了解一下一個民主國家會如何處理一個影響全國的工程。大家不是說中國要慢慢學習成為一個民主國家嗎﹖這就是很寶貴的一課。

我們是不能強行要一些人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犧牲。所以﹐「南水北調」從來都只得一條路線﹐而「西水東調」則要從原本的三條﹐演變成現在資訊的十條。

話也的說回頭。或者﹐這樣費時失事的舉動﹐這樣浪費金錢的行為﹐就是有些人以為西方民主不是中國國內同胞所希望得到的東西的原因。他們會如此以為﹐都只因他們不是在國家沒有自由民主底下受損害的一群。

Friday, December 05, 2008

我迷《LITTLE BRITAIN》。是越看越喜歡。假如有天我會因為未有重溫這套英國廣播公司的趣劇而未能入睡﹐我不會感到意外。這完全是英國人自嘲的典範製作。對于英國人的所有白痴和教人不屑的行為﹐實在諷刺得淋离盡致。

以下是我最喜歡的一幕。這該可以算是經典的一幕。(中文翻譯關係﹐稍稍有了些修改。)

場景﹕旅行社
人物﹕旅行社職員一名﹐顧客一名

職員 [給顧客遞上機票。]:史密夫先生﹐這是你到多倫多的來回機票。

顧客 [接過機票。檢查妥當。]:太好了。已經接近三年未有探望我的女兒。她知道後﹐一定會很高興。麻煩你了。再見。[站起身﹐離開旅行社。忽然想起一事﹐轉過身來﹐再次坐下來。]

顧客﹕我忘記了。我希望我的飛機餐是素食。

職員 [有點煩厭的表情。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那麼﹐你是要取消這張機票﹐另行再訂過一張罷﹖

顧客 [慌忙地]﹕不﹗不﹗我不過要素食......

職員 [繼續不耐煩﹐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已經取消了。[頓了一頓﹐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你是要下星期六起行罷﹖

顧客 [無奈地點頭]﹕對﹗

職員 [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啊﹗很抱歉﹗那天所有飛往多倫多的航班已經爆滿。

顧客 [一臉無奈﹐也有點不滿]﹕怎麼會突然爆滿﹖我......

職員 [繼續不耐煩﹐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因為最後一張機票都給人買了。

顧客 [不滿地]﹕我不過要素食罷。

職員 [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假如你是要素食的話﹐我建議你去希臘。那些航班都會提供蔬菜沙拉。

顧客 [氣憤地]﹕那不是有點問題麼﹖

職員 [停止按桌面上的電腦。]:假如你不喜歡蔬菜沙拉﹐你可以去溫歌華。那些航班有素菜通粉。

顧客 [無奈接受]﹕去溫歌華也許是一個辦法......

職員 [搶著道]﹕ 不過﹐電腦說﹐也爆滿了。

顧客 [氣憤地]﹕你怎麼知道﹖你還沒有輸入電腦。

職員 [胡亂地按下一個鍵]﹕電腦說﹐所有航班都已爆滿。

早陣子﹐朋友的同屋搬走。於是﹐朋友便打電話去客戶服務部轉換有線電視的用戶名字。那位客戶服務員跟他說﹐用戶名字是不能轉換的。

朋友跟他講明了情形。那位客戶服務員聽後道﹕「我再多講一次﹐用戶名字是不能轉換的。至於你的情形﹐唯一辦法就是先取消現有的服務﹐然後重新申請。過幾天﹐我們會有人跟你聯絡﹐看看什麼時候方便上門取走那部解碼器。不過﹐我現在會立即幫你重新申請﹐大概一個星期後﹐便會有人通知你﹐我們會什麼時候給你重新安裝過解碼器。」

有點不可以想像罷﹖這是真人真事啊。我的朋友真的要請兩天假等候有線電視的人上門取走那部解碼器﹐和重新安裝解碼器。

那天﹐在酒館裡﹐聽著朋友的說話﹐我立即想起了《LITTLE BRITAIN》裡面這經典的一幕。

Wednesday, December 03, 2008

讀了朋友的一封電郵﹐便想起中學時候老師的一次作文批改。

我在文中寫了「米高峰」三個字。她竟然說我寫錯字。她不是不滿意我捨揚聲器而取米高峰。她說錯寫了那一個「峰」字。讀畢她的紅字﹐我立即跑去跟她討論。因為我以為她的批改完全沒有道理。那是一個外來詞語﹐從拼音而來﹐根本沒有什麼錯字對字之分。她不接受我的理論﹐可是﹐也提不出什麼有力證據﹐只是一味推說什麼約定俗成之類的話。對於那些只看結論﹐不看推敲立論過程的人﹐我根本沒有心情跟她討論。於是﹐我唯唯諾諾地答上一些話便離開了教員室。生命苦短﹐我們不應浪費時間。

那封電郵裡﹐朋友說我的專欄老是有許多錯別字。

這是我承認的。有些錯別字﹐是自己無知。有些﹐則是不小心所致 - 在電腦輸入中文﹐我用的是漢語拼音。這是我唯一懂得的中文輸入法。大意地錯按下那些數字鍵﹐又不花時間重讀一遍﹐所以文章裡滿是錯字和別字。

不過﹐朋友口中有些錯別字﹐我不大認同。她講的﹐就是「米高峰」那類外來的拼音詞語。她說﹐「拉詩維嘉詩」該寫成「拉斯維加斯」﹐「查理詩」該是「查理斯」等。

假如那是真的有錯對﹐何解是我寫錯了﹐不是你錯寫了﹖是因為要少數服從多數嗎﹖

假如是要少數服從多數﹐那麼「碧咸」﹑「布殊」等都是錯字。在中國大陸裡頭﹐他們用的是「貝漢姆」和「布什」。

都是外來的拼音詞語﹐有什麼錯或對。

只是﹐同時候﹐我也想起了許多年前讀過彭定康的一段說話﹕「我不明白何解北京叫做BEIJING。她應該是PEKING。正如羅馬﹐我們不會稱她做ROMA。我們叫羅馬做ROME。PEKING和ROME都是英文。」因為早已忘掉了原文﹐這不過是憑記憶把大意翻譯過來而已。其中可能有謬誤的地方。

這是「米高峰」裡面那個「峰」字寫錯了的原因嗎﹖

假如這是我當年要得到的答案﹐那麼﹐我們應該不好強行要講英語的國家把我們國家的首都稱做BEIJING﹐都要喚PEKING。廣東該是CANTON。

再多想了一些。假如北京是BEIJING﹐為什麼中國是CHINA﹐不是ZHONGGUO﹖